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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发展路 喜迎党代会】攥紧拳头惩贪腐
来源:上杭县纪委监察局  日期:2016-07-19 【字号:

  攥紧拳头惩贪腐

  ——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提升纪律审查水平工作综述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760(),其中检举控告类1310件(次);立案546件,同比上升33.17%,其中,自办案件308件;经济大案67件,同比上升34%;乡科级干部案件33件,同比上升17.86%;结案54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8人,同比上升33.5%,其他处理10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同比上升277.78%

  五年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交出了一份漂亮“成绩单”,显示出累累战果。过去的五年,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高举反腐利剑,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腐败案件,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不仅纯洁了党的队伍,更让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重拳“打虎”:严查各类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出重拳,下猛药,扎实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严肃查处了上杭县建国以来贪污金额最大案——县园林管理所吴胜发、刘新莲、宋更生等贪污窝案;建国以来上杭县个人单笔受贿金额最大案——县水利局原副局长肖新民受贿案;严肃查处了县安监局原局长陈正平受贿,县农机站原站长黄鹏受贿,县卫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祥椿受贿,县人民防空办原主任刘忠华挪用公款、受贿、玩忽职守等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88.14万元。

  勤拍“苍蝇”,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我县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并点名道姓进行通报。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对蓝溪镇蓝溪村原主任丘家春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蛟洋镇蛟洋村党支部书记傅春兰、才溪镇中兴村党支部书记刘芹丰违规购买香烟、土特产问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正风肃纪,进一步发挥了震慑作用。

  与此同时,该县紧盯节点督查“四风”,在节假日前后,组织审计、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组成明察暗访督察组,检查因不良习气滋长容易发生问题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及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组织处理18人,下发通报13期。同时上杭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零容忍”,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共查处案件6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人,其他处理2人,下发通报4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转变办案方式,提升反腐败制度化水平

  为使办案工作沿着法治轨道推进,五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纪律审查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办案中的裁量权。我县纪委在前期探索基础上,着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线索统一管理、办案统一协调制度、力量统一调配、安全统一监管、案件审理统一把关的“五个统一”机制。

  此外,我县纪委更加注重办案力量整合,大力推进“乡镇办案片区协作”机制,整合片区乡镇纪检监察力量,加大对基层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构建“分级办案”,并强化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纪律审查“快查快结”。全面推行“一案一整改制度”,对所查办的重大案件,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综合效益和治本功能。严格依纪依规办案,高标准、严要求建成全市首个信息化县级办案点;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实行涉案人员进点谈话审批制度,强化办案安全教育,严格依纪依规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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