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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长松在上杭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上杭县纪委  日期:2019-01-31 【字号:

  同志们:

  我代表上杭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基本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

  县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县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刚才,王波县长传达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委傅藏荣书记作了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 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以及全市纪检监察审查调查、队伍建设、监督检查三场座谈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坚持“严”字当头,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县纪委全会、专题研讨、集中宣讲、专家授课、党支部学习交流等形式,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县纪委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主动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全县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6起。全力做好村级换届选举监督检查工作,否决各类候选人33人,严肃查处了4起违反村级组织换届纪律问题,确保村级换届风清气正。

  (二)坚持“深”处延伸,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和省纪委“五抓五重”、市委23号文件要求,积极为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升级为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暨县域综合治理季度形势分析会制度,会前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及当前工作重点,精准会议主题;会中围绕主题逐项谈看法、寻症结、提对策,精准研判问题;会后由牵头县领导统筹,逐条逐项抓好工作推进,精准落细落实。2018年,共召开4次会议,累计排查解决83个问题。协助县委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集体约谈被检查单位班子成员,推动整改问题215个(次)。中央纪委通报上杭县泮境乡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后,县委当天晚上召开常委会,组织班子成员收听收看、逐一表态发言,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案例剖析、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得到上级纪委充分肯定。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发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知书》3份,对4名“一把手”进行约谈。加大问责力度,全县共对21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给予党纪处分12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坚持“活”字着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改革决策部署,步步推进、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县委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担负起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县纪委切实履行好专责,全面完成人员转隶工作,新增设三个纪检监察室,并通过交叉配备、混合编制、实战演练等形式,加快推进人员融合、工作磨合。积极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委执纪审查、监察调查与县公安局、检察院刑事诉讼对接协调配合机制。积极稳妥使用12项调查措施,使用谈话275次,询问145次,讯问116次,查询 253次,调取72次,留置5次,监察立案17起,重处分12起。挂牌后,启动留置第一案,严肃查处了县交通局原副局长谢某某违反五大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收受财物34.2万元典型案件。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强化对原非监察对象的监督调查处置,严肃查处了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原业主代表罗某、黄某分别受贿41.3万元、10.9万元;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辅警林某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保护伞”,蛟洋镇梅坝村罗屋组原组长罗某多次挪用集体资金206万余元等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

  (四)坚持“实”字托底,把监督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8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69人次,占79.4%;第二种形态122人次,占13.9%;第三种形态26人次,占3%;第四种形态33人次,占3.8%,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督促被谈话函询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落实函询了结情况反馈制度,对函询了结的县管干部反馈27人次。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办理评先评优、干部任免等资格审查5522人(次)、对24人(单位)提出取消或降档建议。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五个一批”项目等情况和机构改革、征地拆迁、殡葬改革等方面纪律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开展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四访活动”,设立全开放接访场所,着力解决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问题。

  (五)坚持“常”字为要,作风建设在深化中巩固拓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协助县委制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持续开展 “1+X”专项督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起7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聚焦文山会海、扶贫工作检查、民生项目、为官不为等四个方面20项整治内容,查处28起4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开展 “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对“有公有私、公私不分”等情形进行全面排查,各有关单位人员主动清退款项达155.5万元、处理83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持之以恒在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深入推进公款存储治理、阳光招生工作,开展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整治机关作风、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大督查、大落实”工作,查处不良习气问题206起236人(次)、7个“两正两反”典型事例被市纪委采用。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在定性量纪时,综合考虑政策因素、客观条件、历史时间与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的动机、态度等因素。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处办法,对经查处不属实的举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保护全县党员及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积极性。 

  (六)坚持“稳”中求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松劲、不停步、不减力,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类初信初访395件,立案179件,其中科级干部立案15件、经济大案10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在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上下功夫,制定出台案件预审制度,明确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拟第一种形态处理和立案审查的,需书面征求挂钩联系纪检监察室和协管领导意见,拟各种形态之间转换需主要领导审定。制度实行以来,共预审78起,有效防止畸轻畸重问题。高度重视审查调查文明安全工作,践行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设立安全员47名,完成34名留置看护队伍招录工作。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及时梳理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法纪教育,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择优选择业务骨干组建“纪法宣讲团”,深入乡镇、县直部门开展宪法、党章、监察法以及新修订条例等各类宣讲59场,受教育5000余人。深入挖掘上杭红色文化和勤廉人物事迹,讲好上杭惩贪肃纪故事,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央纪委网站、省纪委网站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50余篇,排在全省、全市前列。用好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和典型案例警示录,4次组织案发单位干部350多人(次)到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现场教育党员干部,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

  (七)坚持“民”字为先,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得到严厉整治。坚持人民立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腐败、移风易俗等专项治理,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0起154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入户访查全覆盖,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违纪违法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证。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8件、处理80人。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和执法司法领域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县查处民生领域问题36起、处理56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配齐配强违纪查办工作力量,积极探索线索移送、协作办案机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6件6人,其中全市首例温某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保护伞”3人,追责问责27人。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坚决革除宴席铺张浪费、丧事大操大办、赌毒禁而不绝、民俗活动变味、婚嫁“天价”彩礼、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推动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持续向上向善。

  (八)坚持“改”字为重,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修订《上杭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上杭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完成58个党委(党组)巡察,覆盖率51.8%,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移交各类问题线索331条,处理312人(次),向县委提出专题建议报告9份,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529项。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探索建立了“4678”跟踪督查工作机制和“‘书记抓、抓书记’三个层面约谈”机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实现村级换届前全县344个村(居)巡查全覆盖。积极协助县委抓好中央、省委巡视龙岩整改,发挥统筹督促职能,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核验、专项督查,落实全面整改。

  (九)坚持“硬”字为基,纪检监察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16期,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2018年,乡镇纪委组织措施处理287件,同比增长21.1%;自办案件56件,22个乡镇纪委均有自办案件。县直派驻纪检组组织措施处理154件,同比增长45.3%;自办案件23件,同比增长29.4%。严防“灯下黑”,签订禁止请托说情责任书,认真组织填报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对填报个人事项存在问题的5名干部作出纠正处理;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举报件12件,失实了结9件,组织处理3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管党治党责任尚未层层压实,一些地方、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虚化,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不够浓厚;影响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减少腐败问题存量尚未完全见底,遏制增量问题任务还很艰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禁而未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责任压力传导存在逐级递减的现象,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监督还存在短板。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改革开放40 年来上杭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和启示

  2018 年是改革开放40 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 周年。改革开放40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从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到整顿党风、严肃党纪,再到惩治腐败;从侧重治标、着力遏制,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惩防体系,再到全面从严治党,每个阶段都主动适应国情党情发展变化,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适应形势、符合实际、富有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炼概括了改革开放40周年的成功经验,高屋建瓴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和重要思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将指引着我们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道路上坚定前行。上杭是革命老区、著名苏区,在“新古田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与上杭老红军、“五老”人员、军烈属代表座谈时指出,“新时期更要弘扬继承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优秀品质和作风”。40年来,在市纪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继承和发扬苏区优良传统,与改革同行,和时代同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无私无畏、勇于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亲历见证了上杭老区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上杭老区管党治党的丰富实践,为在新的起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必须坚定继承“听党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革命战争年代,上杭人民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听党话、感党恩,前仆后继,敢于牺牲,当年有近1.5万人参加革命,9000多人为国捐躯,赢得了“二十年红旗不倒”的光荣称号。40年来,上杭广大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延续红色血脉,一以贯之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把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有力确保了政令畅通。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以实际行动守护“上杭老区”这块金字招牌熠熠生辉、永不褪色。

  (二)必须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坚决构建上杭老区良好政治生态。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彪炳史册的古田会议决议,以纠正党风错误思想开篇,深刻剖析红四军党内存在的八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指出其来源、表现及危害,并提出纠正的具体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组织松懈”“纪律敷衍”问题。改革开放40 年来,这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精神和勇气,在上杭老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得到传承和弘扬。县委、县纪委从古田会议决议中汲取智慧营养,拿起“手术刀”深刻解剖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八个方面不良习气及其33 种具体表现,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破立并举、纠树并进,扶正祛邪、固本强基。面向未来,必须更加坚决、更加彻底地发挥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敢于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敢于壮士断腕,一以贯之标本兼治、辩证施治,全面建成上杭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三)必须大力弘扬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精神,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毛泽东在上杭形成的《才溪乡调查》《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著作,树立了走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生活的光辉典范。40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精神,树牢群众观点,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把工作的着眼点、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和人民至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三项专项治理,扎实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必须始终坚守职责定位,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近年来,县纪委全力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暨县域治理形势分析会议,成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制定出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以及“两个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新修改的党章赋予了“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职责,这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纪委恢复重建以来职能、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我们务必要继续坚守职责定位,清醒认清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党领导的社会革命。

  (五)必须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擦亮惩恶扬善利剑。回首40 年上杭纪检监察机关走过的历程,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始终与全县党风政风建设息息相关,与上杭老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没有风清气正的纪检监察机关,就没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纪检监察干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方能引领清风正气,取得“其身正、不令而行”之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加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力度,如期完成县监察委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并向乡镇纪委派驻监察组;全面推进县直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派驻机构谈话函询和自办案件大幅提升;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实现“3万人以下乡镇配备2名纪委专职干部,3万人以上乡镇配备3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坚持从严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市委26号文件要求,明确把“忠诚党和人民,有志反腐倡廉事业”“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作为选人用人前提条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经商办企业、融资担保、持有股票等一系列专项清理,坚决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清理出纪检监察系统,有力确保了德才兼美。站在新的起点,必须始终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为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一环,牢牢把握监督工作“六个原则”“九个关系”,始终像珍惜生命那样珍惜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始终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2019 年主要任务

  2019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做好2019 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五抓五重”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上杭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大的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更大的功夫。饱含深情、带着责任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做到范围更广、程度更深、成果更多、氛围更浓、实践更有力,使各项工作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以贯之弘扬上杭老区“听党的话、跟党走”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情况的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闽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在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对失职失责的坚决严肃问责,又严防问责指标化、扩大化、随意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聚焦“七个有之”、官场“亚文化”等,认真核查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以具体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党的组织路线落到实处。大力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强化纠正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存在的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以行动引领新风。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精准有力施策、督促立行立改。强化整治重点。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风文风会风及检查调研” 4个方面12类问题等方面内容。强化执纪问责。把严重影响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迟缓、“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新起点上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等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坚持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巩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暨县域综合治理形势分析会制度,持续推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知书》制度,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稳步推进县直派驻机构改革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围绕派驻监督全覆盖目标,扎实推进县直派驻机构改革,确保在2019 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向乡镇派出监察机构工作,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使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做实做细做实监督首要职责。围绕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协调衔接,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提升监督实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出台全面从严治党日常监督清单,把监督融入日常,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切实做到日常监督从严常态,长期监督常在长效。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分级录入和扫描试点工作,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数据库。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制度。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注重精准监督。正确把握和处理“六条原则”“九个关系”,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全过程,找准靶心、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完善监督在一线跟进的方式方法,聚焦“关键少数”和工程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坚持关口前移,着力破解监督难的问题;创新监督手段,既要用足用好务实管用的老办法,又要及时开辟监督新途径,积极借助科技优势,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快捷、准确、高效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坚决防止出现“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 “三转”回头转的问题。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抓好巡察、整改、收效三个环节,充分彰显巡察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加强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把推进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和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政治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各级各部门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提升县委巡察全覆盖质量。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扫黑除恶等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落实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拓展巡察监督内容,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彰显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分类、移交、办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健全“4678”跟踪督查工作机制和“‘书记抓、抓书记’三个层面约谈”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应付交差,甚至弄虚作假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的形势,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持续释放全面从严强烈信号。持续正风肃纪。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从严查处不收手不收敛行为,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化风成俗。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作风,坚持不懈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选取本地本部门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良习气开展专项治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乡规民约自我约束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升审查调查质量。严格执行案件预审制度,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确保全县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量到底。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在前、函询说明在前,坚持经济处罚和训诫悔过优先、公平保障合法权益优先,坚持以谨慎使用措施、支持企业发展为原则,既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紧紧围绕“合规合纪合法,安全文明高效,政治效果良好,社会高度认同”的审查调查高质量发展目标,严格执行审查调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安全和文明一起讲,结果和行为一起论,守住安全底线,碰触文明高线。加快构建“三不”有效机制。在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的同时,探索运用“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等方式,执行重大案件“树木与森林”联席分析会议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强化对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充分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忏悔录加强警示教育,充分挖掘上杭老区红色文化和优秀家规家训,加强家风建设,营造崇廉向善氛围。

  (八)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攻坚战。精准发现、精准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决定性基础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深入推进四项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乡镇和相关部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深入开展入户访查,紧盯推进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方面政策资金落实,紧盯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和提高政策匹配度,紧盯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深入推进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继续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推动以案促改、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把2019 年作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年,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深挖严查隐形变异问题,防止歪风陋习反弹回潮,进一步正党风淳民风。

  (九)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是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自觉做到政治过硬。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和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精神,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各级纪委委员要提高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切实发挥职责作用。着力提升队伍素质。深化大学习大培训,继续通过全员培训、轮岗实训、业务轮训、全员测试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精准监督本领、精准问责水平、精细核查能力。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培养调查研究本领、学习思考能力,强化纪法思维。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监督管理。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完善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攻坚、奋发进取,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上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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