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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长松在上杭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上杭县纪委  日期:2020-01-23 【字号:

  同志们:

  我代表上杭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县委傅藏荣书记作了讲话,对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王波县长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古田会议召开90周年暨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召开5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四个上杭”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参加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专门就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提出重要要求,为我们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暨全国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和省纪委监委“五抓五重”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取得新的成绩。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两个维护”落细落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县纪委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题党课、调查研究、知识测试等形式,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系统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深刻把握、贯彻落实,切实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政治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涉及上杭的57件工作任务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减税降费”“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两不愁三保障”“纪念古田会议90周年系列活动”“百日攻坚征迁工作”等专项监督,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8起8人。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县委开展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坚持精准规范问责,全年对21名领导干部实施党内问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暨县域综合治理形势分析会制度,4次分析研判,解决42个问题。持续推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知书》制度,发出通知书27份,对45名党员干部进行约谈。

  (二)主动回应关切,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成效明显。弘扬才溪乡调查精神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作风,深入开展“四访”活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门接访118批次,带信下访15件,入户走访群众1338人,发现问题线索32条、解决问题59个,推动群众反映的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解决在好。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60起92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县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入户访查全覆盖,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不低于20%比例进行随机抽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5起37人。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在“上杭广电”“上杭党旗红”微信公众号晒出问题清单、整改举措以及治理成效,推动解决公立医院违规收费、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等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查处民生领域问题21起35人。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聚焦政治责任和“打伞破网”,采取委领导包案、兵团作战等方式,对涉黑涉恶案件和生态环保、“黄赌”案件逐案筛查,如期办结中央督导组移交的28件信访件,立案审查调查12件14人,其中“保护伞”4件4人。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整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查处违反移风易俗相关规定15起15人。

  (三)坚持创新机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过程领导,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健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向22个乡镇派出监察组,建立日常监督、片区协作、量化考评等工作制度。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合理调整派驻机构设置,赋予相应监察权。牢固树立“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违规违纪违法”理念,推进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探索实践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执法程序有序对接,强化对“12+3”项调查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和信访举报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工作,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四)聚焦第一职责,监督实效不断提升。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聚焦“关键少数”,充分运用平时了解、谈心谈话、线索处置、民主生活会督导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制定日常监督清单、“一线”监督工作方案、监督工作谈心谈话办法等制度,监督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更加明晰。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全县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78人(次)、占83.7%,第二种形态96人(次)、占10.3%,第三种形态22人(次)、占2.4 %,第四种形态33人(次)、占3.6%。落实函询了结情况反馈制度,采信告知函询了结的县管干部46人(次),督促306名被反映或被处理县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办理评先评优、干部任免等各类资格审查7461人(次)、对15人(单位)提出否决建议。大胆使用推荐表现良好的受处理干部,8名被处理干部在影响期满后获得提拔重用。严厉打击诬告陷害举报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5名干部公开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五)持续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果深化拓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完善节前提醒、重申纪律,节中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节后追责问责、通报曝光机制,持续深化“1+X”工作机制,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起50人。协助县委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县级层面发文、召开会议分别同比下降48%、46%,督查检查考核同比下降52.6%,清理“一票否决”及“责任状”32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1起52人。巩固深化市委2号文件精神成果,持续在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深入推进公款存储“潜规则”治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等专项工作,查处不良习气问题198起260人(次),7个“两正两反”典型事例被市纪委采用,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深化“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拍摄廉政微视频《问道上杭守纪律》以及古田会议会址、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旧址2部VR视频,建成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努力营造崇廉向善氛围。

  (六)坚守政治站位,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有效发挥。突出“两个维护”,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全年共巡察28个单位,发现“三大问题”577个,移交各类问题线索209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第一种形态处理84人。坚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对殡葬管理整治工作和县医院开展专项巡察,纵深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督促县医院退还违规收费59万余元。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协助县委抓好市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机动式巡察、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完善制度303项,实现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年受理检控类信访件392件,立案1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7人,严肃查处建国以来上杭个人受贿金额最大案——陇南紫金原董事长贺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587万元,庐丰畲族乡丰济村原党支部书记蓝某贪污17.9万元、职务侵占64.3万元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大追逃追赃力度,2名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全部抓捕归案。精准有序惩治腐败,建立健全预审、协审制度,全年预审378起、退回补充完善33件,协审案件120件、纠正定性或量纪偏差10件,有效防止畸轻畸重,确保全县纪法两把尺子标准一致,得到市纪委充分肯定。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全覆盖、无死角”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37份,督促及时整改到位。深化以案促改,及时梳理总结审查调查、县委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8份,推动职能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公开通报曝光10期20起典型案例,特别是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陇南紫金原董事长贺某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参会人员扩大至紫金矿业母公司及权属企业重点岗位人员1800余人。制作2016年以来上杭县纪委监委新闻宣传报道汇编,开展廉政教育6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万余人(次)。

  (八)践行初心使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力加强。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委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政治站位、境界情怀。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集中学习研讨月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赴中国政法大学参加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门培训课程,全年累计培训3000余人(次),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加强实践锻炼,强化案例教学,采取跟班学习、以老带新以及参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接访、县委巡察等专项工作,不断提升实战水平。带头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不断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加大干部内外上下交流力度,将乡镇纪委专职干部年度绩效纳入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推动“两个为主”向“三个为主”延伸。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党纪立案1人、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从全县情况看,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监督工作仍然是短板,政治监督触角延伸不够,监督手段不多、信息化运用不够充分;审查调查质量还不够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四个上杭”、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工作,推动新时代新上杭治理现代化。要在自我革新中坚持守正创新。上杭是全国21个原中央苏区县之一,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在民主革命时期,就致力于加强制度法规建设、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制定了反腐防腐相关制度法规。作为红土地上的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积极从古田会议精神中汲取智慧营养,勇于发挥党的自我革新精神,既坚持和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杭老区在作风建设、审查调查、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成果,又以新的理念、思路、办法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上杭实践、创造上杭经验。要在整体布局中突出关键重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通篇都对纪检监察工作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其中最直接、最集中的指导,就是专门就“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工作放在新时代新上杭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切实将全会部署转化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要在监督保障中提升治理水平。监督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赵乐际书记把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高度概括为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系统阐述了其中的内涵和外延,抓住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发挥作用,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把传承和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探索实践、创新理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要求,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新时代新上杭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上杭治理实践中落地生根。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常新、形成长效。要突出筑牢思想根基。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不断坚定信念、砥砺初心。建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网站、“杭川清风”微信公众号作用,深入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显著优势,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要突出强化政治监督。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不断丰富和完善一线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将“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见诸行动,确保政令畅通。要突出“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发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巩固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暨县域综合治理形势分析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知书制度,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机制,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群众的期盼处,就是正风肃纪反腐的发力点。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着力解民忧、纾民怨、护民利、暖民心。要以严明纪律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聚焦贫困村、扶贫开发重点乡镇,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入户访查力度,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访。加强对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要以有力举措解决群众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化“四访”活动,实施“十百千”解难题化积案行动计划,持续推动开门接访标准化、全员接访规范化、带信下访制度化、入户走访常态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用好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力量,督促建立村级权力清单、村务村财阳光公开等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要以专项治理成效取信于民。持续推进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完善与公安机关“三个同步”协作配合机制,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努力实现“打伞破网”新突破。聚焦“三年长效常治”目标,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督促发案单位加强行业治理和日常监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巩固提升“阳光招生”“公款存储”等治理成果。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乡镇党委聚焦辖区盛行、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三)坚持以体制改革为动力,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紧扣推进新时代新上杭治理现代化要求,一体推进深化“三项改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推动双重领导体制落实落细。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强化党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确保党始终掌握反腐败斗争领导权。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深入践行“五抓五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坚决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不断健全纪检监察改革业务运行制度体系,做到衔接紧密、运行顺畅。贯通使用执纪执法“两把尺子”,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监督、一体审查调查。要推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完善派驻机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履职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要推动形成大监督格局。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制度,实现“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四)坚持专责监督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牢牢抓住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精准监督、创新监督上下功夫。要严格日常监督。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用好用活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善于发现带有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的问题,及时综合施治。推动干部廉政审查常态化,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从严规范做好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落实“第一种形态”责任制,实行履责纪实台账管理。严格依据纪法、事实两个定量,充分考虑被审查调查人态度这个变量,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要紧盯“一把手”“关键少数”。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违规干预插手有关事项记录、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主要领导干部决策和用人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要规范权力运行。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探索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防控,建设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体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透明促进公正廉洁。运用“制度+科技”手段,推动建设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监督平台。认真做好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工作,提升检举举报处理工作水平。要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协助县委研究制定关于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推动健全完善激励关怀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科学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推动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

  (五)坚持纠树并举,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要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才溪乡调查精神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从根子上杜绝慵懒怠政之风。要巩固精文简会成果,坚决防止“白头”发文、以调研指导为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过度留痕等问题,真正为基层减负、让基层有感。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持续压责任、促整改、防风险。要紧盯治理重点。坚守重要节点,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发现问题线索,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尤其是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深挖细查收送礼品礼金、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易发多发问题,防范和查处“一桌餐”、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防止老问题反弹、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完善长效机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逐项梳理分析,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深化运用正反典型通报制度,营造干事创业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

  (六)坚持利剑高悬,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把强化整改落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作为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要推进政治巡察具体化。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察全覆盖。要推进工作规范化。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接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压实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及时总结固化实践创新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向村级延伸,探索常规、专项、机动巡察和“回头看”贯通起来,打好“组合拳”,使巡察工作形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要推进整改长效化。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交叉、机动式、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创新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举一反三推动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七)坚持标本兼治,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积极探索实践“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准确把握严厉惩治和利于稳定、合乎民心民意和激励担当作为的关系,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惩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牢牢守住“办案安全、案件质量、干部廉洁”三条底线,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确保审查调查工作有序、安全、文明推进。要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完善查改一体工作机制,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县委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深化“两个原则、两个优先、两个在前”工作机制,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做深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要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弘扬苏区精神、古田会议精神,深入挖掘上杭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家风家训文化中的优秀传统文化和廉洁内涵,打造廉政文化品牌。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落实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要求,持续推进“一县一特色”“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成果,积极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进国企、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正风肃纪反腐的上杭故事,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八)坚持严管厚爱,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下更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要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上带好头。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要强化培养选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公道正派,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强化实战练兵和实操培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升执纪温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培养和保持顽强的斗争精神、坚韧的斗争意志、高超的斗争本领,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注重关心关怀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及时疏导心理压力,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予以表扬。要强化自我监督。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严格执行“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奋进新时代、逐梦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居安思危的政治清醒、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勇于斗争的奋进姿态,努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推进新时代新上杭治理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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