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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长松在上杭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上杭县纪委  日期:2018-02-09 【字号:

  同志们:

  我代表上杭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县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县纪委工作报告。刚才,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波传达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委傅藏荣书记作了讲话,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总依据、总遵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重整行装再出发,把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不断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

  (一)坚守政治责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所有党组织都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杭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古田是共产党人和人民军队的“铸魂”圣地。我们要大力继承和弘扬古田会议精神、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精神,传承“听党的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加快实现“四个率先”打造“四个上杭”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把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纲和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珍惜维护,学好用好,长期坚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上杭老区的建设和发展,先后13次到上杭考察指导工作,亲自决策并主持在古田召开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在庆祝建军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均特别提到古田。我们应倍加珍惜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和信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烈的责任、更深厚的感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得更深、悟得更透、贯彻得更彻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新古田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坚持”的重要经验,更加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要提升科学思维,增强政治本领,深入思考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如何适应新时代等重要课题,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历史、具体地结合起来,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落实。

  (三)保持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要求我们,决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决不能跌入抓一抓、松一松,出了问题再抓一抓、又松一松的循环,要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越是艰难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要在党的建设新的布局中找准纪检工作的定位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以严密的监督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以严格的执纪形成强力震慑,以严肃的问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忠诚履职、勇于担当,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县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赵乐际同志来闽调研讲话要求,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纪委和县委的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坚持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实。县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揽全局、领导有力,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和市委23号文件要求,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支持纪委履职尽责,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集体约谈被检查单位班子成员,强化责任追究,发现共性问题9个、个性问题38个,对1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涉及科级干部7人。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干部在同级党委(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践行“五抓五重”要求,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共对22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党内问责,追究主体责任21人,监督责任1人,给予党纪处分14人。

  (二)坚持关口前移,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完成县管在职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摸清本地区“树木”与“森林”状况。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32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86.7%,第三、第四种形态占13.3%,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4个,为历年来最高。严把党风廉政建设回复关,查处违反组织纪律问题7个,办理各类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等资格审查500多人(次),对3名科级干部提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建议,对3个部门、7个村(居)提出降档表彰建议。开展涉法涉刑“两员”专项清理,处理在行政处罚、不起诉、刑事判决案件中未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91人,取得了良好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应。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和任前集体谈话的重要内容,开展市委2号文件集中宣讲,举办“清风正气我同行”廉政书画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喜迎十九大”系列活动,开设“杭川清风”微信公众号,组织拍摄上杭县“拍蝇惩贪”基层腐败案件警示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坚持激浊扬清,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开展“1+X”专项督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组织开展检查98次,检查单位(场所)931个,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6条。2017年,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起5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实名通报7批28起44人典型案例。坚持不懈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巩固公款存储整治成果,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党员干部投资入股高息借贷、“为官不为”、工作松弛、村干部承包或插手本村为业主的工程项目“五大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推开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全县查处不良习气问题321起、处分356人(次),苏家坡“三公”精神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刊发,6个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2个不良习气典型问题被市纪委通报采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是非、分对错、知荣辱、辨美丑。

  (四)坚持震慑常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腐不可反”“无众不可责”“无往不可咎”,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并巩固发展。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9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226件(次);立案415件、比升92.1%,是近年来立案最多的一年,其中乡科级案件21件、经济大案24件,分别比升133.3%、6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县纪委坚决查处了泮境乡原副乡长黄胜宝贪污21.59万元、挪用公款74万元案件,泮境乡乌石村村两委班子6名成员集体骗取私分旧村复垦、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93.8万元窝案,进一步形成强烈震慑。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耐心细致做好审查对象思想政治工作,让审查对象真心忏悔。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有效促进纪法衔接。规范审查点、谈话点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执纪审查文明安全。深化标本兼治,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等各类典型案件中,查找问题症结,督促有关部门出台《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上杭县精准扶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扎紧“不能腐”的制度藩篱。

  (五)坚持深抓实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贯彻落实市委23号文件,探索成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推动建立全面从严治党暨县域综合治理形势季度分析会制度和全面从严治党数据报送、约谈制度,召开3次分析会议,提出问题29个,已解决25个,正在整改4个。加强基层纪委建设,全县22个乡镇均在一楼配备软包谈话室,配齐监控、录音录像等硬件设备,实现“三个100%”要求,即100%有2名以上纪检专职干部、100%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业务培训、100%有2个以上自办案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县共查处问题90起、处理134人。扎实推进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实行县乡两级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网格化”、清单化管理,深入开展纪检干部“冬季访查”行动,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访查全覆盖,对扶贫领域信访件优先受理、提级办理、专项督办、快查快结,全年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45起、处理7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

  (六)坚持利剑高悬,深化政治巡察。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三大问题”“三个重点”,彰显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积极配合省委巡视,主动完成巡视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确保省委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全力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44项,需进一步整改8项。扎实推进县委巡察,成立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核定11个编制,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办公经费、办公场所保障,配齐配强巡察办、巡察组班子成员,加强县委巡察人才库建设,人才库现有成员156名。2017年,完成对12个党组织巡察,累计发现“三大问题”88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86个,发现问题线索108条。建立县委“五人小组”每轮巡察后听取汇报制度,用好巡察成果,首轮巡察结束后,建议县委对太拔镇原党委书记免职处理。根据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已立案审查3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33万元。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县委提出专题报告4份,向县直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6条,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79项,整改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把村级巡查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补充,坚持“八必查八必问”,提前实现对全县344个行政村(居)巡查的全覆盖,发现问题线索268条,处理74人。

  (七)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纪委履行专责,协助县委制定我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指导性文件,扎实抓好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和工作衔接,如期完成监委组建和挂牌。县纪委监委机关增加编制18名,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全面推进县直派驻机构改革,设置16个派驻纪检组,其中综合派驻13个、单独派驻3个,将县直机关纪工委调整为县纪委派出机构,监督范围覆盖97个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2017年,县直派驻纪检组谈话函询81件,同比增长10.6倍;自办案件17件,同比增长2.8倍。

  (八)坚持严管厚爱,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县纪委常委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扎实开展“五抓五重”集中学习研讨,强化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2名干部分别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省纪委嘉奖,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个人事项填报、清退股票专项工作。严格落实系统内部“两个责任”,制定出台《派驻机构及乡镇纪委负责人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涉案款物管理办法》《加强执纪审查内部监督防止请托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对执纪违纪行为“零容忍”,全县共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1名,组织处理1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影响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有的党组织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有的党员干部依然不收手、不收敛,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任重道远,干部“为官不为”现象还比较突出,不良习气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清风正气不够彰显,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高息放贷,扶贫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多发;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有的作风不严不实,有的避重就轻、失之于宽,有的违反纪律、跑风漏气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三、扎实做好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纪检监察事业新局面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赵乐际同志来闽调研讲话要求,按照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县委的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不懈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上杭”迈出新步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是上杭红土地的鲜明特征。要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乡镇纪委、县直派驻纪检组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严明政治纪律不能泛化、虚化,不能光吆喝、没行动,要分析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现实表现,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并进行通报,以具体事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整体把握地区、部门、单位“树木”与“森林”状况,注重分析研判,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村级换届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确保村级换届风清气正。

  (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要迅速依法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和即将出台的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 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形成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县监委要自觉在县委的领导下推进反腐败工作,严格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程序,做到履职有力、监督有效。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1+X ”专项督查,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督促党委负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紧密联系部门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从解决文山会海、调研工作“走马观花”以及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入手,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中央大政方针和县委重大部署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重点整治、坚决问责、形成震慑。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以及“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始终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持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坚持凡是有利风清气正的事就勇敢先行先试,凡是有碍风清气正的事就坚决“见恶便拿”,把作风建设亮丽名片越擦越亮。各级党组织要以“不用扬鞭自奋蹄”的自觉担当,咬定目标不放松,一年接着一年干,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深化公款存储、阳光招生工作,开展“为官不为”“行政执法不作为”专项纠治,着力解决工作松弛、玩风过盛、谋私逐利问题,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选取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良风气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开展革除宴席铺张浪费、丧事大操大办、赌毒禁而不绝、民俗活动变味、婚嫁“天价”彩礼、参加封建迷信等六大陋习,推动党风与民风良性互动、向上向善。

  (四)加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力度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敢担当、敢问责,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重点开展三个方面专项治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持入户访查、专项巡察、清单化管理等有效做法,以精准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题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突出解决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和执法司法领域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等问题。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把查处涉黑腐败、基层“拍蝇”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促进基层治理规范完善,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执法司法、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腐败问题。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调配合。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规范和加强留置场所安全监管。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现象;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接受组织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加大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置力度,努力消除空白点,切实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使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深化标本兼治,深入查找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建章立制,扎紧不能腐的笼子。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党纪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行政学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上杭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勤廉人物事迹,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必须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方针,及时修订县委巡察工作细则、巡察工作流程等有关制度,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紧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实施县委巡察五年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常态开展“回头看”,提升巡察质量。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将组织、宣传、派驻纪检组等人员纳入巡察人才库。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强化巡察督查和整改问责,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七)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严格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和市委23号文件要求,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持续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运用重点检查、交叉检查、委托检查,着力解决压力层层递减、管党治党宽松软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要推动主体责任清单建设向基层延伸,坚决防止照搬照抄、“依葫芦画瓢”等形式主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

  从严追责问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碰硬,敢于问责,定期报告问责情况、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乡镇纪委、县直派驻纪检组班子建设和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指导,持续深化“三转”,深化落实“五抓五重”要求,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巩固派驻机构全覆盖成果,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真正起到“探头”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内“纪律部队”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需要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要充分认识到,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更大了、考验更严峻了,带队伍的任务也更重了,必须下更大气力抓好自身队伍建设,确保更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一)狠抓班子建设。县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坚持机关和派驻干部、乡镇纪委专职干部一视同仁、一体培养、一体使用,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真正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进来、用起来,增强队伍生机活力。加强纪委委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非专职县纪委委员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促进其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把机关支部和巡察组、审查临时党支部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

  (二)提升队伍素质。纪检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纪检干部从事的是政治工作,对党忠诚是对纪检干部第一位要求。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旗帜鲜明讲政治。组织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做到法纪兼通,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继承和弘扬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精神,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走基层、访实情,改进作风我先行”调查研究活动,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坚定党和人民至上,始终坚守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决不能回避矛盾、当“老好人”。

  (三)严格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既严格要求管理、又真心关怀爱护。坚决防止“灯下黑”,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探索建立查办案件质量责任制,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进一步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要自身正、自身硬,对干部言传身教、真抓严管,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党内“纪律部队”,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无私无畏、奋发有为,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上杭”迈出新步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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