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 工作报告
钟爱华在上杭县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上杭县纪委  日期:2016-01-29 【字号: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上杭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县委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高度重视,1月26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县纪委工作报告。刚才,傅藏荣县长传达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委谢海波书记作了讲话,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上杭党风廉政建设史上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古田主持召开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座谈会,首次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县委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在推动上杭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同时,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立场坚定、领导有力,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坚定不移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严肃执纪审查,持续营造不敢腐氛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31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319件(次);立案110件,同比上升20.88%,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17件,同比上升183.33%;结案1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1人,同比上升29.07%,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同比上升25%。严肃查处了县卫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祥椿受贿,县人民防空办原主任刘忠华挪用公款、受贿、玩忽职守,南阳镇原副科级干部伍峰茂受贿等案件。切实转变办案方式,大力推进“乡镇办案片区协作”机制,整合片区乡镇纪检监察力量,加大对基层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构建“分级办案”和“重点突破”模式,并强化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查办案件“快进快出”。严格依纪依规办案,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实行涉案人员进点谈话审批制度,编印《陪护工作手册》,建立办案点日常诊治制度和紧急救治预案。注重以惩促防,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观看庭审情况2次,强化震慑和教育效果。

  二是立足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王岐山书记来闽来杭重要讲话精神的十条举措”,明确提出全县廉政谈话函询、轻处分及组织处理占70%以上的要求。全县开展廉政谈话函询37人、给予轻处分79人、组织(适当)处理1人,占处理总数的78%。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县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信访举报约谈制度的暂行规定》,对谈话对象、程序、内容、方式及纪律要求做了细化。全面推行检控类初信初访件办理“零暂存”,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办理规则,制定推进信访件办理“零暂存”工作时间表和任务书,促进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到位,杜绝“放纵养案”。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开展知识竞赛和“五进”活动,录制15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访谈”节目在县电视台播出,并开设党政纪条规知识解读专栏,分10期解读《准则》和《条例》内容,切实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是加大压力传导,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实。县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改进责任制检查方式,突出问题导向和责任追究,由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县纪委通过调研督查、走访约谈、“一案双查”等形式,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继续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知书》制度,对群众反映廉洁自律一般性问题的信访件,摘录其主要内容后,按照责任范围向县分管(挂钩)领导寄送《通知书》,要求其约谈被反映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时敲警钟,并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共寄送《通知书》22份,约谈22人。根据省、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问题清单”,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全年,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1人实施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3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

  四是强化正风肃纪,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推进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在全县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监管专项整治,全县22个乡镇、217个县直单位按规定公开880个对公账户;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5名干部主动退出经商,对2名干部进行了辞退;开展公职人员高息融资专项整治,开除1名、辞退8名存在高息融资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问题专项整治,共有18人主动退出兼职。同时,“纠”“树”并举、“破”“立”并重,出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向善向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其中科级干部 5人,下发通报8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其它处理2人,下发通报4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是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纪律执行常态化监督。把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在全市率先实行巡查监督,对农村扶贫、政府采购、农村危房改造以及黄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发现问题线索48个。确定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和旧县镇、溪口镇等10个单位 “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邀请上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现场报道,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其余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均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接受纪委全会评议,增强纪委监督的权威性。组织官庄、中都等4位乡(镇)党委书记和县交通局、水利局等3位党组书记,以及5位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红土清风·廉政访谈”活动,督促各基层党委、纪委做到“守土有责”。

  六是从严教育管理,全力打造过硬队伍。制定出台《关于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派驻机构有关干部任免、工作职责、教育培训、干部交流、年度考核与奖惩等规定;深化“三转”要求,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再次精简到8个;开展“三转”巡察,全面规范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县纪委常委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牢固树立“严”“实”标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党的意识、大局意识、主业意识、责任意识。通过选派培训、以会代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参与办案等形式加大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履职能力。落实县纪委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自身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出台《加强办案过程内部监督防止请托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强化对执纪办案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并进行核查,对填报不实的进行严肃处理,用铁的纪律建设过硬队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压力逐级递减现象,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讲的多做的少,重表态轻行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有的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一些“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增加了查处难度;面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责任担当、方法措施、能力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等等。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纪委换届之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具备优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执纪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与党中央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一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同时,紧紧围绕县委“构建‘2+8’产业发展格局,加快打造‘中国绿色矿都’、争创全省经济实力十强县”的工作目标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规党纪权威。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行纪律,首要在尊崇党章。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抓好党内监督条例修订后的学习宣传贯彻,完善相关制度。

  把握“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水平。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廉政谈话函询覆盖面,红脸出汗要成为新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深化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工作,完善办理反馈、督查和考评机制,提升信访举报主渠道的公信力。建立全县监督执纪信息台账制度,综合汇总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审查、移送司法以及“一案双查”等情况,直观展现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进展情况。推动建立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平台,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要以省委尤权书记提出的“五看五抓”为标准,认真贯彻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领导核心作用。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监督检查。要继续开展“红土清风·一把手访谈”、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以及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知书》制度,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

  加大问责力度。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对不良习气不纠不治,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查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防止破窗效应。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三)弛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继续盯住重要节点,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执纪和通报曝光,用铁的纪律整治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管,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蔽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绝不放过。推进县属企业纠正“四风”工作,不留盲区。密切关注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让依然故我的付出代价。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发挥群众监督正效应,防止“四风”反弹。

  持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以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古田会议纪念馆”、全省廉政教育基地——“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为牵引,把“基地”打造成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等教育作用,促进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风气。全县统一开展部门、行业“潜规则”集中排查,坚决搬掉横隔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无形墙壁。集中治理党员、干部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当“缠访户”“闹访户”,拒不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当“钉子户”,规避执行或消极执行法院判决当“老赖”等三种不良行为,维护法纪权威,强化规矩意识,净化社会风气。与此同时,继续推进党员干部谋私逐利、工作松弛等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形成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各级纪委要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定期梳理问题线索,突出重点,直查快办,公开曝光,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政策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以严明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四)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无腐不可反”“无众不可责”“无往不可咎”,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进一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并存的是重中之重,防止带病提拔。要形成持续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不能腐的机制;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标准选对人、用好人,营造不想腐的氛围。

  改进纪律审查方式。要突出纪律审查特点和重点,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对巡查、司法、审计、信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研究制订实行提级办案、异地交叉办案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办案片区协作”机制,着力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加大案件督办力度。

  严守审查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的规范化管理,抓好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意识,将保障审查对象人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加强“两规”场所及谈话点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按照改革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实施规划,有序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县纪委派驻县直各单位纪检组全覆盖,并做好统一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完成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和改进巡查工作,整合系统内的力量,加强与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问题线索,使巡查指向更加明确;进一步探索专项巡查机制,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进行巡查,精准发现问题,定点突破问题;注重巡查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队伍管理。要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狠抓作风转变,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美、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班子。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极端负责,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不良习气。

  强化自身监督。制定出台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意见,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探索建立系统内部巡查监督方法,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是民心所向,是各级党组织使命所系、职责所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上杭作出更大贡献。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