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忠诚干净担当 从严正风肃纪反腐
为上杭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上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林文奇
我受中共上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现将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上杭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五年。县委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奋勇争先的责任感,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心、顽强拼搏、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基本实现“四个上杭”目标。五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政治引领,践行“两个维护”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大学习”热潮,兴起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讲话精神,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开展课题调研,引领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有力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全县共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12人。站稳意识形态阵地。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坚决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县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同纪检监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内容,加强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舆论阵地建设,依托县纪委监委官方网站、“杭川清风”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载体,做好网络舆情和网评工作,做好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及意识形态的宣传阐释。结合实际,拓展“杭川清风”廉洁文化品牌,深化纪律教育,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着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舆论工作。
(二)持续纠治“四风”,作风建设实践深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1+X”监督机制,把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结合起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持续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私车公养、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1起265人。锲而不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情况,深入治理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疫情防控、项目建设等工作中表态多行动少、搞形式走过场、重留痕轻效果的作风顽疾,在全市率先整治“表格抗疫”,严肃查处了蓝溪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把关走形式的问题,持续治理文山会海、多头检查督查现象,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2起186人。锲而不舍纠治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深入推进公款存储治理、移风易俗、阳光招生等专项工作,深化“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建成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建立“两正两反”通报机制,拍摄廉政微视频《问道上杭守纪律》,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县查处不良习气问题963起1139人。
(三)做实监督基本职责,精准监督综合功效持续提升。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贯彻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和市委3号文件精神,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作用,协助县委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知书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精准规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全县共发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知书87份,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强化日常监督。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制定日常监督清单,下沉“一线”监督,聚焦红色革命文物保护、违法占用耕地等开展监督检查,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推动各单位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81份,更新县管干部廉政档案450份,准确掌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情况。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2.3万余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56人次。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9起,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全县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3643件,比增30.9%,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2256件,比增16.1%。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将“四种形态”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做到纪法情理融合,教育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规范问责,在全市率先推行“一案双预审”制度,有效防止执纪执法失衡失准。全县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77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2732人次,占72.3%;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731人次,占19.3%;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119人次,占3.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196人次,占5.2%。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好跟踪回访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函询了结情况反馈制度,采信告知函询了结的县管干部165人次,在全市率先制定《关于不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5名党员领导干部和1个村集体澄清正名。
(四)开展县委巡察,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发挥。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扎实有序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完善巡察机构建设。坚持县委领导,紧跟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建立县委巡察人才库,全力保障巡察经费、场所、人员。建立健全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县委巡察实施办法、工作规则等,明确“路线图”“任务书”。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纠正政治偏差,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对全县105个党组织(单位)进行巡察,对9个单位、31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回头看”,受理来信来访来电998件次,发现并反馈问题2343个,移送问题线索739条,立案审查调查1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6人,全面完成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协助县委做好省委巡视和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探索实践巡察整改“二三四”工作法,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全面整改,推动完成问题整改2249个,建立健全制度机制860项,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巡察专题建议15份。
(五)坚持人民立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深化拓展。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重解决群众痛点难点堵点、最急最忧最盼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脱贫攻坚,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政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等,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全覆盖入户访查,严厉查处在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确保脱贫攻坚成色足质量高。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8起311人。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坚持分行业分领域排查,重点整治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三资”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坚决惩治基层腐败,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65起501人。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有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县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5件47人,居全市前列。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执纪执法工作,快查快办政法干警问题线索,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做到宽严相济,有力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全县共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6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
(六)一体推进“三不”,腐败治理效能更加明显。坚持县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以永不松劲、永不停歇的决心,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紧盯“一把手”“关键少数” 。全县共立案963件,比增72.3%,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7人,比增65.5%,乡科级干部案件70件,比增112.1%,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1人。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把“三不”作为有机整体,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及时梳理总结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全县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0份,有力推动交通、水利、扶贫等重点领域制度完善。坚持以案释纪、以案促教,发挥党性教育和政德教化功能,督促指导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红色文化、客家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廉洁治家。
(七)深化制度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逐渐完善。县委切实履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县纪委履行专责,稳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完善监督执纪执法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县监察委员会挂牌和人员转隶,向乡镇派出监察机构,推动完善监察体系。调整优化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形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合理调整派驻机构设置,完成向县直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相应监察权,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完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片区协作、量化考评等工作制度。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完善线索移送、证据转化、案件通报等方面协调衔接机制,形成反腐败合力。
(八)注重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更加过硬。始终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从严从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上率下,县纪委常委会带头,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纪检监察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理论素养、境界情怀。县纪委监委机关8次获得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65名纪检监察干部获得县级以上表扬表彰。提高综合素质。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入口关”,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扎实做好乡镇纪委换届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年轻化专业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37.9岁,本科及以上学历102人,占69.4%。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深化大学习大培训,累计培训3000余人次,加强实战练兵和实操演练,抽调干部参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来访接待、巡视巡察等专项工作,不断提升实战水平。乡镇纪委监察组自办案件285件,比增220.2%;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48件。从严自我监督。严格落实 “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及核查工作。牢牢把握审查调查的政治属性,抓紧抓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压实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以案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县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8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责、担当作为。在学思践悟中,我们深刻体会到:
必须坚持理论武装,一以贯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遵循。始终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系统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从中找方向、找方法、找动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一以贯之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根本政治任务。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守党的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助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必须坚持执纪为民,一以贯之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正风肃纪的根本政治立场。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化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赢得民心,增强群众对党和人民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一以贯之把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始终把忠诚履职尽责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稳妥、实事求是,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一体推进“三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抓到位抓到底。
必须坚持锻造铁军,一以贯之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作为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根本政治品格。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对照“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高标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在原则问题上保持政治定力,在工作生活中考验清廉本色,在反腐实践中提高履职本领。
五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成效显著,政治生态持续净化。这些都离不开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离不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此,我谨代表中共上杭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从全县情况看,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有的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监督触角延伸不够,履行协助职责意识不强,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不足;有的工作方式方法有所欠缺,执纪执法温度不够,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有的专业化水平不高,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今后五年,是上杭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攻坚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期。做好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上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上杭全面实施“六大战略”、实现“六大突破”、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模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践行“两个维护”,着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传承红色基因,担负时代使命,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突出政治思想引领。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上杭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党史学习教育等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跟进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敷衍塞责、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严肃问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不配合、不支持甚至在背后指使、组织、参与阻挠的问题,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凝心聚力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反腐败斗争,着力一体推进“三不”战略目标。坚持从政治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贯彻落实市委3号文件,压实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始终保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深化惩治国有企业、司法等领域腐败问题,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不能腐”的机制约束。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健全以案促改工作机制,把查办案件与堵塞漏洞、强化监管贯通起来,同步剖析制度缺失、管理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监督办理,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通过组织警示教育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旁听庭审等,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挖掘上杭红色廉政文化,依托古田廉政教育中心,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树正气、做奉献。
(三)深化作风建设,着力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上杭的新征程新目标新任务,要求全县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树立求真务实、清廉向上的新风尚。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综合施策、同向发力,坚决整治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顽风痼疾。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全面检视、靶向治疗,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规范必要的督查、检查,探索“技术治理”,坚决遏制文山会海、重复考核、多头报送材料等现象。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纠树并举,推动各单位完善制度规定,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压紧压实领导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健全通报曝光工作机制,通报正反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严格家风家教,把好传统好作风带进新征程新时代。
(四)深化基层治理,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才能顺应民心、赢得民心。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治理,紧盯资金、资产、资源项目,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的行为,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强化基层组织的监督。聚焦农村(社区)“三资管理”,重点纠治管理不规范、公示公开不透明、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严肃查处侵占、挪用、倒卖集体资产,改变资源用途的行为,推动基层治理。加强乡村换届风气的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坚决把政治素质低、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人员挡在基层组织之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坚持惩腐、打伞、问责同步发力,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及失职失责问题。深化政法系统腐败治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五)深化监督检查,着力提高权力监督制约的综合实效。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首要职责,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坚持关口前移,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精准“画像”等形式,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将“一把手”“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重点,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制度,深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督促“一把手”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持续完善监督机制。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盯紧权力运行各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机制。深化“四项监督”贯通,加强同人大、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整合监督力量。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探索乡镇、农村(社区)权力行使监督机制,管住“小微权力”。推进“智慧监督”工程建设,完善监督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机制,建立高效管用的“智慧监督”体系。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规范问责,让问责有力度带温度。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强化精准问责激励担当作为“十六条措施”,宽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敢于使用问责后表现优异的干部,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为被诬告陷害或被错告误告的干部及时澄清事实,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
(六)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全面开展县委巡察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全面规划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新一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构建巡察联动贯通机制。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完善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等监督的衔接机制,拓展巡察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会等监督的协作配合,形成“全县一盘棋”的监督工作格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和巡察机构的统筹督促作用,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巡察成果有效运用。
(七)深化体制改革,着力释放纪检监察制度优势效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全力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强化党的领导制度。深化“三项改革”,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严格落实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协助党委强化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职责。落实监督执纪执法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纪委监察组、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巩固拓展派驻机构改革成果,深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提级办理、预审协审、交叉办案等有效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室组地”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全面打通监督监察“最后一公里”。健全法法衔接机制。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探索县纪委监委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审理部门、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提前介入、跟踪对接机制,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形成执纪执法合力,实现纪法双施双守。
(八)深化自身建设,着力建设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队伍。以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新要求为标准,从自身做起、严起,抓好干部管理,不断提升队伍的政治力、公信力、亲和力。提高政治能力。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领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干部管理。压紧压实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推行年轻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通过学习培训、实战练兵、以老带新等方式,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坚持个性特点和业务岗位相结合,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做到人岗适应,人尽其才。加强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查处打听案情、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的“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是民心所向,是各级党组织使命所系、职责所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新一届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继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力谱写上杭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努力为上杭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模范区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