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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上杭县纪委监委  日期:2019-06-03 【字号:

  近日,上杭县纪委监委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上杭县临城镇同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游丰琼、村委会原主任游孙良违规报销村两委干部个人养老保险费用问题。2016年12月和2017年9月,时任临城镇同康村党支部书记游丰琼、时任村委会主任游孙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两次用村集体资金违规超标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5名村两委干部养老保险费用共计45755元。2019年4月,临城镇纪委分别给予游丰琼、游孙良党内警告处分。

  上杭县南阳镇罗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罗发根违规列支误工补贴、招待费问题。2017年1月,时任南阳镇罗坊村党支部书记罗发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签订烈士台周边整治项目虚假合同、虚列单价、虚增工程量等方式违规列支误工补贴、招待费等费用共计7828元。2019年4月,南阳镇纪委给予罗发根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自省自戒,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省委“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作风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的实际行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五抓五重”要求,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不断拓宽线索渠道来源,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为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上杭县纪委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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