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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上杭县民政局党组  日期:2021-09-16 【字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419日至430日,县委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6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思想认识,抓紧抓实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任务 

  对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坚决、纪律严明,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巡察“回头看”反馈会后,6月4日县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对巡察“回头看”整改的思想认识。为确保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县民政局党组对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及时进行了分解,责任到人。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坚持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巡察“回头看”意见反馈后,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巡察“回头看”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为巡察“回头看”整改把方向、谋思路。局科级领导干部按职责分工,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迅速组织分管股室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6月16日,县民政局再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围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 

  (三)坚持从严从实聚焦整改落实为进一步严肃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纪律,6月16日,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局党组成员、科级干部和股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7月2日,县民政局党组召开巡察“回头看”党员领导干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认真地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巡察“回头看”整改期间,局科级领导干部对照整改责任清单,及时督导相关股室落实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问题逐项整改销号。7月16日,县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标本兼治县民政局党组不断强化整改工作的标本兼治作用,既立足治标,也着眼治本,本着对县委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深入审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思路和具体举措,积极探索建立操作性强、可持续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切实以制度建设巩固和提升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不够高,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存有差距方面 

  1.关于以整改促进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的政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反馈问题:学懂弄通做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5月12日,县民政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提出要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古田镇五龙村的近邻服务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工作。局分管领导及时召集基政区划股工作人员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进行专题讨论,提出具体整改措施。6月16日,县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各级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整改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指导整改落实。县民政局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主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村(居)的指导,要求及时动态更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反映新时代建设要求相关内容。6月下旬,县民政局制定印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方案》,明确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要求、基本原则、修订程序和主要内容等,为各乡镇指导村(居)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供了有效参考。三强化跟踪指导。县民政局进一步强化对村(居)委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草案报送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审核备案制度的督促落实,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移风易俗、净化风气、乡村振兴、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今年6月以来,县民政局基政区划股已对全县344个村(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审核,针对不足部分,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截至目前,全县344个村(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已基本完成更新。 

  (2)反馈问题:学习研讨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四史”、四个专题等内容相结合,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强化理论武装。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二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机制,在学习研讨会上要求每位中心组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积极营造运用新思想指导推动改革创新、破解民政发展瓶颈的浓厚氛围,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今年3月以来,县民政局党组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中心组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充分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先后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深入开展研讨交流3次。截至目前,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学习研讨5次,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民政工作的强大动力。比如,为保障民政各领域安全稳定,县民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交流研讨后,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养老机构、殡仪馆、社会福利中心大院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隐患整改落实。目前,着力对社会福利中心消防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3反馈问题:学习作风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党员干部撰写的《榜样5》等学习心得体会内容,召开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对党员抄袭网络文章情况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结合实际,重新撰写。截至目前,县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的《榜样5》学习心得体会已全部重新撰写到位。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增强自身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7月以来,县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先后组织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党员重点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内容,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切实在“实”字上下功夫,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政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2.关于以整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4)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县民政局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及时组织党委办、综合股等相关工作人员对2019年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已废止的党内法规相关内容,并根据最新的党内法规,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讨论稿)。8月6日,县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讨论稿)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二是持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已经健全完善的各项制度,持续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在推进后续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工作机制,加快改进、完善。 

  (5)反馈问题:管党治党力度仍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监督检查。2020年10月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对殡馆所工会账进行了检查。2021年4月12日,县民政局机关财务人员对殡馆所(殡仪馆)2020年度财务账册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签字不完整、附件不齐全等方面问题11个。截至目前,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由殡管所(殡仪馆)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县民政局规财股、综合股和殡管所工作人员对殡管所(殡仪馆)财务、人事、工资福利等有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8月6日、8月13日县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修订的制度内容进行了讨论研究,明确了殡管所(殡仪馆)资金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 

  (6)反馈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规定,择优聘用工作人员。2019年以来,殡仪馆认真落实《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的通知》(杭委办发明电〔2018〕60号)精神,坚持“严控编外、先批后用、规范管理”的原则,规范招聘程序,采取委托人社部门公开招聘的方式,分别于2019年5月、2021年5月择优聘用补充工作人员共10名。二是完善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8月6日、8月13日县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上杭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杭县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有关管理制度的通知》(杭民〔2021〕74号),明确了殡管所(殡仪馆)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岗位调整等相关内容,并按制度执行新的规定。今后,县民政局将按照《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杭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杭委编办〔2021〕24号)要求,坚持“严控编外、先批后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编制空缺情况、工作需要,严格控制编外人员使用。 

  3.关于以整改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7)反馈问题:民政局机关党委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仍然意识不强。殡管所党支部作为事业单位党支部,与党建“一体化”要求有差距,党建引领事业发展的作用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明确事业单位党支部重点任务。县民政局第三党支部(殡管所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重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第三党支部对作为事业单位党支部在发挥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方面作用的认识,确保党支部政治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强化党支部领导作用,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积极推行“党建+”模式,切实发挥党建引领殡葬事业发展作用,殡管所(殡仪馆)通过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或由支部委员参加的殡管所(殡仪馆)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殡管所(殡仪馆)重大事项,推动殡管所(殡仪馆)工作落实。2021年7月,县民政局第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殡仪馆内循环道路建设等项目进行研究决策,实现了殡管所(殡仪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日常工作有机融合。 

  4.关于以整改提升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8)反馈问题:民政局在慈善文化宣传教育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把民政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干部年度二级绩效考核内容,有效提高民政信息宣传水平,进一步发挥政务信息和新闻媒体对民政工作的宣传作用;二是不断提升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今年6月以来,县民政局先后在学习强国、人民日报、闽西日报、龙岩民政、上杭新闻网等多家主流媒体推送刊登《福建上杭:举办2021年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 提升服务意识》《民政为民群众赠旗》《严把四个关口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精准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上杭县“阳光1+1”牵手行动初显成效》《聚焦上杭殡改: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等我县民政信息,不断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继续强化与县委文明办、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信息,加强对慈善文化的宣传报道,凝聚社会正能量。 

  (二)巡察整改的政治担当不够,部分整改措施不实,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1.关于针对“机关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9)反馈问题:民政局落实党建督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挂钩指导,认真落实党建督导制度,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督导工作。7月6日-9日,县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组织挂钩领导干部及党委办工作人员对各党支部开展了党建工作半年督导,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指导把关,梳理存在问题9个。7月16日,县民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通报了党建工作半年督导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党组书记针对党建督导发现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会后,县民政局机关党委及时向各党支部印发了督导情况通报,要求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并于10月底前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制度。2月8日,县民政局机关党委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各党支部书记分别对2020年度开展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机关党委书记逐一点评,指出各党支部工作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提升支部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意见。 

  (10)反馈问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问题原因。经核实,县民政局主要领导2019年因公务2次未能参加机关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但均有履行请假手续。二是提升思想认识。召开党员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强化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示范的意识。三是严格落实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自觉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同时,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8月6日,县民政局第一党支部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7名党员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 

  (11)反馈问题:党建课题调研报告局限于对民政业务工作的思考,党建与业务相融合问题少,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县民政局党建部门与业务股室的沟通联系,服务中心推动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民政领域突出问题,每年至少确定一个党建课题,由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牵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党建课题调研工作,为民政重点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促进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近期,县民政局机关党委结合新一轮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调研组针对全面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任务重、村干部后备人才缺乏等突出问题,深入各村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对做好上杭县2021年村(居)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思考》调研报告,对统筹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6条对策建议,为全县村(居)打好“主动仗”,选出“好班子”,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2)反馈问题:理论联系实际不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党日活动存在内容、形式较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落实党建督导制度。7月6日-9日,县民政局领导干部和党建联络员深入挂钩联系党支部开展半年党建督导工作,切实加强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指导把关。二是强化学习借鉴,着力丰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县民政局党务工作者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以及“闽西党旗红”“上杭党旗红”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强党建业务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与先进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学习借鉴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方面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规范开展主题党日、丰富主题党日形式和内容的能力。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坚持每月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走访慰问、观看专题片、现场教学、警示教育、党员进社区、参观成就展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其中6月24日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红色教学点临江楼、太宗庙等参观学习,接受党性教育;7月1日组织党员集体收看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县民政局党组书记上党史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8月17日组织党员集中收看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县林业局原局长张庆林受贿案公开庭审直播,采取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方式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三是持续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督促引导各党支部积极探索主题党日的活动载体和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每月一主题,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关于针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的问题 

  (13)反馈问题:2020年还有36个农村幸福院运营不正常,导致农村幸福院社会效果受到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谨防“民心工程”变成“失心工程”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业主责,积极开展幸福院运营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指导相关乡镇集中治理36个农村幸福院责任主体不落实、基础设施不完备、管理制度不完善、长期闲置或挪作他用等突出问题。今年5月起县民政局组织5个工作组对已建农村幸福院运营情况开展实地核验,其中重点核验36个运营不正常幸福院的整改情况。截至目前,36个运营不正常的农村幸福院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盘活用好幸福院星级评定机制。以农村幸福院星级创建为抓手,完善考评机制,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星级评定动态管理,对农村幸福院运营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挂牌亮星,切实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全力推进农村幸福院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我县已由省级评定五星级幸福院6个、市级评定四星级幸福院18个、县级评定三星级幸福院116个。 

  (14)反馈问题:在革命老区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还存在验收形式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项目情况。经核实,5个项目都是2019年项目。截至2020年10月,5个项目均已完工。在2020年计划实施的14个中央革命老区建设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民政局通过与乡镇、村项目实施点沟通联系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截至2020年12月,14个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二是实地检查项目,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2021年6月,县民政局安排人员对14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严格规范革命老区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截至目前,1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实地检查。今后,县民政局将认真落实项目监管职责,规范执行验收工作,确保所有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完毕并组织人员实地检查验收。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缺乏“抓铁有痕”决心,整改成效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仍不够规范的问题 

  (15)反馈问题:菜单时间迟于审批时间。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问题原因。经核实,因食堂工作人员填写菜单时不够认真,导致菜单时间迟于审批时间。二是严格执行规定。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公务活动结束后,由综合股审核报销凭证、规划财务股审核接待费用,按规定及时结算,对“四单”不齐或超标准、超预算、超范围开支的公务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 

  (16)反馈问题:四单不齐,报销手续中无公务接待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问题原因。经核实,因殡仪馆相关工作人员对《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17〕275号)学习不细致、贯彻执行不到位,导致报销手续中无公务接待清单。二是强化学习,规范业务。殡管所(殡仪馆)分管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时组织殡管所(殡仪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公务接待相关文件,要求殡管所(殡仪馆)相关工作人员今后要严格按照《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认真审核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确保公务接待四单齐全,填写内容准确无误。 

  2.关于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17)反馈问题:存在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自查。4月下旬,县民政局财务人员对2017年8月-2021年3月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二是落实清退,严肃纪律。为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县民政局党组要求清退所有违规、重复报销的差旅费。截至4月29日,违规、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已全部清退到位。8月30日,县民政局党组对1名重复报销差旅费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落实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县民政局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18〕130号)内容,严格差旅费报销程序,要求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材料需经股室分管领导、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后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关于会议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18)反馈问题:召开全县民政业务工作会议相关费用报销凭证缺少县委办、县府办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问题原因。2018年年初,县民政局对综合股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新上岗工作人员对会议审批相关规定及要求尚不熟悉,导致2018年6月组织80人召开全县民政业务工作会议未按要求向县委办、县府办进行审批。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县民政局综合股及时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上杭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上杭县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公务活动相关文件,切实提高综合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制度。今后,县民政局综合股将严格按照《上杭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履行会议审批程序,会议结束后,及时备齐报销凭证办理报销手续。 

  (四)巡察发现的新问题 

  (19)反馈问题:2020年上杭县殡仪馆骨灰盒销售可能存在销售不入账问题。送出骨灰盒情况需进一步核实。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问题原因。经核实,因殡管所财务会计人员未及时对用于县重点项目工程涉迁坟墓和向五保户送出的骨灰盒建立台账,且未及时与有关部门核实账务并进行结算,导致骨灰盒出库数量与销售入账存在不一致问题。经县纪检监察二室调查核实,县殡仪馆不存在骨灰盒销售不入账问题。二是依规依据开展批评教育。针对出现骨灰盒出库数量与销售入账存在不一致的问题,县民政局党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七条第七款之规定,对殡管所1名财务经办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三健全完善制度。殡仪馆对骨灰盒进出仓结算制度进行了健全完善,要求每月建立台账,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结算工作。截至目前,殡仪馆已对往年送出的骨灰盒建立了台账,并完成了与相关部门的结算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在巡察“回头看”期间,未向县民政局党组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未完成事项:2017年9月以来殡管所党支部书记与所长分设,与党建“一体化”要求有差距。 

  未完成原因:县民政局干部队伍近期将有部分变动(新增、调入、调出),县民政局需对各股室、直属各单位的人事做全面统筹安排。 

  整改措施:县民政局党组拟在干部队伍基本稳定后,及时按程序启动干部岗位调整工作,确保2021年12月底前综合考量殡管所所长人选,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程序和要求,提名产生支部书记,实行支部书记与殡管所所长“一肩挑”,实现党建工作“一体化”。 

  三个月来,县民政局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细化的问题逐个落实整改,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对巡察工作的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县民政局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推进我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42003;通信地址:福建省上杭县临城镇城东村长岭下,电子邮箱:fjshmzj@163.com。 

                                                                              中共上杭县民政局党组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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