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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日期:2021-09-15 【字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4月3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6月4日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6月4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围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上级有关巡视巡察整改有关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回头看”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23项整改任务、54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站位仍需提升,整改实效还有不足方面 

    1.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仍有差距的问题 

    (1)党组统筹党建“一盘棋”意识不强,在推进“第一责任”和推动发展“第一要务”有机融合上办法载体还不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上级的党建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1年住建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工作做了明确的安排部署,并对2020年质安站支部及恒基支部创建的“红土先锋党员工作室”进行提升,2021年6月恒基支部被福建省建筑协会评为“党建品牌创建单位”;二是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6月18日组织召开了党建专题工作会议,对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并对下半年党建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三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深入推进局机关党建工作落细落实。 

    (2)学习不够积极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未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的党支部均已督促于8月前组织党员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进行学习;同时及时组织支部党员跟进更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纪党规的学习。二是已督促2019年度与2020年度大篇幅雷同的党支部书记重新撰写了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会前的材料审核制度,将会前审核作为召开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会议的前置条件,审核不过关不开展述职会议,避免再次出现与往年大篇幅雷同的报告。三是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微信工作群推送学习链接、在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学习链接以及碎片化学习等方式,督促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应知应会知识。 

    2.关于巡察整改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1)巡察整改责任向下压的不够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压实压力传导,落实责任。制定并印发了《中共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以及整改时限。要求各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二是主要领导签发了《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交办函》,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反馈意见中涉及各自分管领域的问题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及时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情况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向各分管领导传达,同时,各党支部及时将巡察“回头看”反馈情况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的形式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并就抓好支部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贯落实要求。 

    (2)对巡察整改的事项后续跟踪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反馈指出的紫金顺安物流园项目与2020年因未按审批要求建设人防地下室问题被市人防办纪检组约谈的上杭县紫金物流中心不是同一个项目。二是上杭县紫金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为到期应建未建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8月2日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当时的规定需统一修建六级防空地下室,后因规划变更且未向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调整手续导致未按要求修建防空地下室。2020年5月19日,经省、市、县三级人防部门现场会商,提出该项目在完成用地规划调整变更手续后按规划调整后的指标重新进行人防审批。目前该项目正报县自然资源局作调整规划变更手续。三是建立清单对接制度,局行政审批股每周不定期通过工作微信群或审批台账数据对接等方式向相关股室反馈项目审批情况,由后方业务股室做好审批后的监管工作,确保项目严格按审批要求依法落实。 

    3.关于落实新时期组织路线还存在差距。 

    (1)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积极探索“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支部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以及业务工作等,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今年以来开展了创城环境卫生志愿服务、观看《毛泽东在才溪》、前往古田苏家坡、蛟洋文昌阁现场教学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夯实支部的党建基础;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主动亮明自身存在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敞开谈,做到以诚相见,达到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的效果,建设团结、协作、担当、作为、积极、向上的住建精神。 

    (2)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股级职务任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委组通〔2019〕76号)文件要求,申请使用股级职数、职位、履行选任基本程序、呈报备案审批及完善后续个人档案存档事宜。目前,已消职数12个。二是规范班子成员会议记录内容,提高会议记录质量。同时,按照议事制度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并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关于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缺乏抓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制定了《中共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调整局机关党委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及选派非公党建指导员的通知》(杭住建党〔2021〕12号),由局机关党委委员分别挂钩联系党支部,指派局机关党务干部到非公党支部作党建指导员,加强对企业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推进非公企业党支部规范化,通过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助推我县建筑企业发展。今年以来,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局领导先后前往新华都支部、恒基支部、同源支部、弘泰阳支部等多个企业支部开展党建调研,并前往建筑企业党支部开展党课宣讲。同时,邀请县委非公党工委领导前往中共福建省恒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开展调研,对开展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建融入业务、经验做法总结推广等工作进行指导。二是进行建筑企业总支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建筑企业总支委员,确保支部班子组织健全完整。原拟于8月份的换届选举工作,因疫情影响,将延后举行。三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党支部。目前,收到2家建筑企业提出成立党支部申请,经过走访调研,其中一家已经县委非公党工委批复成立。 

    (二)担当精神不足,履职尽责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1)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还不够,群众住房保障获得感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联动机制。结合“双随机”检查内容,将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纳入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检查内容之一。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对发现商品房未实施或明码标价公示不规范的企业及时要求给予整改。通过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督促房地产企业明码标价、按规定公示商品房基本情况。结合市住建局“双随机”检查,从我县26家随机抽取2家房地产企业和2家中介机构开展房地产市场行为、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情况等检查,我局共发出4份《上杭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督促整改通知书》,截止8月20日,4家企业均整改到位,并书面反馈我局。二是实行新批准预售楼盘开盘驻点制度。对开盘项目未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表和公示基本情况表的,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其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功能,暂停开发企业后续项目预售许可受理、办理。 

    (2)房地产的质量问题多次引起群众投诉。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通过“双随机”工作机制,加大我县在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监管。今年1-7月份,开展评价11个房地产工程,发出整改通知单23份,共1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反馈136个。及时有效的督促责任主体单位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消除质量问题。二是进一步督促五方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及惩处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对盲目赶工期、质量不稳定项目实施差异化管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混凝土强度抽测。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管控,1-7月份共检查5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发出整改通知单7份,已完成整改反馈7个。三是加强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管。按照《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督促主体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的规定,对每户内的装饰、门窗、水、电全数检查,确保质量满足要求。今年共有7个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对涉及安全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认真履行设计变更手续,不得擅自施工,共查处2项未经设计变更已施工,在完成整改后再组织验收。 

    (3)2020年群众实名举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人防车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核查处理情况。该信访诉求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指派相关股室人员调阅资料,并多次与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同时将有关情况第一时间上报请示龙岩市人防办,2020年8月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共同书面答复上访群众,对调查核实情况、处理意见等相关问题作了明确回复。2021年8月11日我局已约谈房地产公司主要负责人。目前,部分业主已通过司法诉讼渠道起诉该房地产公司。二是严格预售前审批审查。加强对涉及人防部分面积进行严格审核,严禁人防车位销售。目前,已建立住建预售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共享平台,打破原系统架构不适应最新不动产登记要求,如无法汇聚、转换、呈现不动产登记数据问题。通过数据共享对接,有效防止人防车位销售情况发生。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欠缺的问题。 

    (1)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申报特级资质企业还没有取得最终成果,建筑业发展拖了后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领导干部挂钩帮扶建筑企业工作制度,结合我县千名干部挂千企帮扶服务活动,县内重点优势建筑企业均有一名局领导挂钩帮扶,我局于7月26日将领导挂钩帮扶企业名单报送至县工信局,由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千名干部挂千企帮扶服务工作方案。二是近期多次走访才建集团,跟踪了解申特进度,协调推进申特进程。三是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宣传力度,激发建筑企业的创业热情,资质晋升自主愿望大力提升,截至8月20日,荣成建设、建良建设、炳良建设等三家二级总承包企业已成功晋升一级总承包资质。四是8月31日至9月3日前往广东召开建筑企业家座谈会,了解掌握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指导协调推进建筑企业发展壮大。 

    (2)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补短板任务未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蛟洋工业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快上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和污水管网(进水和出水)的建设,2021年6底已投入试运行,进一步提高了污水处理能力;二是实施上杭县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21年度各乡镇累计要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5km,截止8月底,已完成新建污水管网13km。三是在2021年4月份,我局办公室接到县审计局经办人员微信通知,漳州审计组对我局牵头的“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补短板任务未完成”的备案整改任务认定已整改,可以销号。 

    3.关于监管履职缺位情况仍有发生的问题。 

    (1)对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程序开展招投标活动的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共审查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11个,未接到招投标相关投诉事项。同时,在审查过程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督促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招标文件范本、新的计价规范、计量规范,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从业水平。二是通过启用工程领域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今年上半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9个,未发现违规需处理情形。 

    (三)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短板,监督执纪力度不足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所松懈的问题。 

    (1)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作风建设的整治停留在面上,管党治党局限于宣传教育和谈话,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于6月份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对局半年来的政治形势进行分析,抓好住建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夯实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实际贯彻到工作全过程。三是对存在“贫户住房安全认定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2)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4月以来驻局纪检组有自办案件1件。二是强化政治监督,派驻局纪检监察组主动担当作为,找准监督切入点,拓宽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适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局例会通报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四是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目前正在依法依规依纪开展1条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工作。 

    (四)风险防控意识仍未树牢,制度执行还存在缺漏方面 

    1.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杭财库〔2020〕1号)文件,严格现金使用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做好省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闽委老(2019)24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批准的离退休支部活动所需经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凭据由局行政直接支付。 

    2.关于执行上级政策还有偏差的问题。 

    (1)市政维护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底以前,我局承担了包括城区市政道路、雨水污水、市政桥梁、隧涵等日常维护管理职能。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县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2019〕42号)第三章竣工决(结)算评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项目总投资扣除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后金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审核批复”。二是2019年、2020年~2022年,我局污水管网维护均采取县内有市政三级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招标方式确定污水管网市政维护单位。三是2019年,因职能调整,已将城区市政道路、雨水、市政桥梁、隧涵等日常维护管理职能划归城管局,我局只承担城区污水管网的日常维护管理职能。 

    (2)免收5个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符合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完成对五个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2010〕5号)的相关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除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免征、减征情形外,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布的土地类(级)别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保“应收尽收”。三是严格依法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联审联批制度,向县自然资源局发送《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要求协同做好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交工作的函》,加强与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县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许可办件中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项目的落实情况,发现遗漏,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关于零星维修工程预结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完善相关工程竣工结算书。二是市政工程的维护作业和零星建设工程不是一项建筑单体,在项目建设前需进行工程量预算,而是当发生破损、堵塞会危及公共安全需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维修工程量按季度按实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的工程量送审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进行审核。三是2019年因职能调整,已将城区市政道路、雨水、市政桥梁、遂涵等日常维护管理职能划归城管局,住建局只承担城区污水管网的日常维护管理职能。 

    4.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组织财务及城乡工作站相关工作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开始对2018年以来我局联合县财政局下拨的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厕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历史建筑修缮保护等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对全县21个乡镇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督查。7月3日对21个乡镇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县通报,并要求各乡镇对照通报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今后应将已完成项目的拨付资金凭证及时报我局存档。二是我局将常态化开展由我局下拨至乡镇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督查,确保每笔资金都要落实到项目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方面(原城区用水办) 

    1.关于重复领取绩效奖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督促相关人员退回相关资金。二是原城区用水办于2019年7月撤销,其工作职责并入住建局,原水办工作人员四名连人带编一起相应的划入住建局,工作人员的相关工资关系由住建局统一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做好局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注重核查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奖金发放情况。 

    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签了收条。二是已督促相关人员将公积金补缴金额退回至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已将补缴金额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另一名工作人员已退休。三是局财务人员严格落实相关财务制度,严格审查财务报销制度,做好慰问、困难职工、困难党员等涉及具体人员对象的报销审查工作。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退回招待费;二是原城区用水办已并入我局,我局严格按照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做好公务审批工作。 

    三、巡察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回头看”期间未收到巡察一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23个问题,已完成问题整改23个。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597-3842279 

    通讯地址:上杭县临江镇北大路80号 

    邮政编码:364200 

    电子邮箱:shzjjdjb@163.co    

        

                                                             中共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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