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24日至4月2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溪口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镇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落实。6月3日县委巡察三组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会后,镇党委多次召开镇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干部职工周一例会等形式,就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动员部署、任务分解、督导整改,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三是细化问题整改。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四是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强化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推脱扯皮、慢作为不作为以及整改不认真不负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五是健全完善制度。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总结经验教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了22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未坚持政治引领,存在过关交差方面
1.对学习贯彻新思想仍未在求深求实上下功夫。
(1)关于学习巡视巡察整改精神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和6月23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市巡视巡察相关会议精神及通报6起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典型案例,并研究我镇贯彻落实意见,坚决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切实把巡视巡察指示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转化为统筹谋划、开展工作的思路办法,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实际举措。三是制定了《溪口镇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2)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仍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利用干部职工周一例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自学、现场教学、专题宣讲、专题辅导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一是开展宣讲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开展系列宣讲活动。如,打造一个“红色故事宣讲队”,为镇、村干部接受红色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义务宣讲累计32次;搭建一个“百年信仰,青年传承”宣讲平台,组织我镇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在每周机关工作例会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并分享心得体会,合唱一首爱国歌曲,截至目前,共完成8期宣讲;多次邀请市、县讲师持续开展宣讲活动,推动了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教育引导镇村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二是开展学习研讨。全镇机关党员干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四个专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进行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读书班,领导班子结合分管领域撰写调研报告,切实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征订发放党史教材。征订党史学习教育必读书目,组织镇机关支部党员通过送书上门、上门送学等方式,及时把党的理论、上级优惠政策宣传至农村每位党员。四是组织红色观影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党员登记表》《毛泽东在才溪》《迟来的告白》,坚定初心和使命,切实提升使命感和责任感。五是开展常态化学习。每周机关例会第一个议题进行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对中央、省、市、县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及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学习。截至目前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5次、周一机关干部例会集中学习19次,现场教学32次。
2.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依然有差距。
(3)关于实施上级安排救灾项目行动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该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已完工,2021年5月20日通过了水利站、财政所、包村工作队验收,7月20日已拨付至施工单位。针对该项目发现的问题,今后我镇已加强对在建项目管理工作,完善了《溪口镇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工程进度跟踪、工程质量的管控、完善内业材料进一步规范化,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4)关于森林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分管领导、林业站、安监站、企业办、宣传办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查摆问题和原因所在,并针对存在问题完善巡查监管、宣传教育等措施。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行业”原则,要求各责任部门认真履职,扎实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安全生产检查等监管责任。三是严格联防联控。进一步整合辖区内林业站、采育场及各部门力量,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镇安监站、消防站、道安办、食安办等各部门紧密合作、联防联控,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5)关于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作为其中一项查摆问题。二是组建专班。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三是落实上级要求。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和分析研判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制定了《2021年溪口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6月23日已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及时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安排部署和总结,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6)关于未及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自学等方式,组织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四个专题学习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的及时性、普遍性,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列入绩效考评。实行宣传信息工作目标管理,将信息报道工作实绩纳入机关各股室年度二级绩效考核内容。
(7)关于宣传栏信息较杂乱,信息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清理行动。7月份组织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对镇宣传栏周边有碍宣传效果的树木、杂草、小广告等进行清除,对机关大院党务、政务宣传栏进行合理布置,并对上墙内容进行分类管控,确保宣传资料张贴在对应的宣传栏。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对全镇11个村的宣传栏开展了一次全覆盖拉网清理行动,发现宣传栏破损、宣传内容老旧、宣传栏周边环境脏乱等问题15个,目前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三是落实专人常态管理。实行专人管理负责,要求各村宣传委员对本村宣传栏的周边环境、宣传内容开展每月一次的巡查工作,确保宣传内容导向正确,更新及时,宣传栏美观、周边环境整洁。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整改不细不实。
(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扩大)会议、支部会和全体干部例会,讲廉政党课、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规章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认识,强化“一岗双责”,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上半年副科级以上领导对所挂钩村村两委干部及分管部门干部全部完成了廉政谈话。7月7日,镇党委书记再次对领导班子成员及村主干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9)关于监督问责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批评教育。镇党委于6月16日对一名不够担当作为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大通报曝光反面典型。通报6起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典型案例,在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三是扎实开展各项监督检查。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积极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天价茶”背后“四风”问题等各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0多次,通报综合督查情况3次。四是注重廉政文化建设。在2020年打造镇“一镇一孝廉”品牌(抗日名将廖海涛)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挖掘蕴含其中的红色文化基因,稳步推进忠诚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二)整改不彻底不全面,存在边改边犯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0)关于发文存在预留文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党委秘书、文书对党政办日常管理,党委、政府发文程序进行培训,严格按照发文管理制度,不漏发、不补发文。二是健全完善了《溪口镇机关管理制度》。
(11)关于解决民生问题实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下拨资金和村民自筹方式,增设水源,重新铺设管道,解决大连村、石铭村临时用水困难问题。并就此问题和现象,镇党委政府采取如下措施,持续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每个村聘请专人负责管理水源,11个村实行水费收取制度,按计量或者包干收费,收费率达90%以上,提倡节约用水,提升水资源的使用效率。二是积极推进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按序时推进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火烧林种植、双华村生态护岸工程等,基本完成大厚村罗敦塔周边绿化及透水砖铺设。三是加快推进其他领域民生问题的解决。如,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启动实施蓝溪线(溪口段)公路改建工程,8月份已开始铺设路面,预计今年12月实现全线通车。同时加大与新罗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大中线新罗段道路建设有新进展,预计12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
(12)关于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7月以来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性补贴有无超标准发放问题和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值班补贴、奖金等问题开展自查,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情况。二是对4位已离开溪口工作岗位,且未清退同志再次发出限期清退通知,4位同志于7月28日已全部清退。三是建立正面清单。制定我镇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正面清单,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长效机制。
(13)关于对审计反馈问题未及时有效落实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政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严格温泉开发利用准入制。对历史形成的、以家庭式温泉体验的农家乐,一方面已由镇派出所、企业、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对23家家庭式温泉体验户主进行指导督促,要求业主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目前23家家庭式“农家乐”均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公共温泉个人经营营业执照,做到应办尽办。另一方面,镇旅游、安监、公安、爱卫办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常态化开展安全、卫生、防疫、平安创建等督导检查,督促业主树立安全意识,倡导文明经营。对尚未开发的泉眼已和具有探矿权的龙岩市古蛟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对已探明的泉眼在未来的开发与利用时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今后,我镇在承认历史,尊重现实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严格开发利用准入制,继续加强对现有温泉浴室的规范管理,与龙岩市古蛟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加强对泉眼进行保护利用,通过招商等措施共同保护开发温泉资源。二是由村建站负责,财政所配合,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结算造价多计价款已于8月11日退回。三是已对镇项目牵头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项目建设与建设资金的管理等业务培训,严格工程结算审核把关,按工程进度及项目建设资金建设管理制度拨付工程款。
2.党委议事程序仍不规范。
(14)关于党委研究议题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溪口镇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注重从会议制度、决策程序、发言时间、议事频率等方面,对镇党委工作规则进行健全完善,增强决策议事合理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指导学习。对办公室记录人员加强业务指导,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过党委会,参照县级会议纪要,按照要求做好记录。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题内容、参会人员,避免了以党委扩大会代替党委会现象,使今后党委会更严肃更规范。
(15)关于会议记录未体现表决过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发展党员相关程序、会议要求和会议记录等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记录。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溪口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会议议事规则,提高班子成员决策水平,党委书记按要求进行末位表态。
(16)关于党委会议议而未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会议记录进行补充完整,详细记录每个党委成员讨论、发表意见的情况、表决形式、表决结果。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委议事程序,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召开相关会议。今后加强党委会议拟上会事项的沟通与协调,提高会议质量,确保每个议题议有决,决有行,提高党委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力。三是对2021年以来党委会议每个议题议决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议而未决事项。
3.落实落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边改边犯。
(17)关于公务接待还不够规范,仍存在“四单”不全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公务接待执行不规范问题已进行全面整改,规范手续。二是镇党政办、机关财务室等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对手续资料不完善、单据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一律予以退回。三是镇纪委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违规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查处力度。
(18)关于列支招待费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再次学习了《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精神。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细化部门预算,增强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将招待费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招待费逐年上升和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内部监督,杜绝超预算支出,规范招待费用支出,无公务接待函的支出不列支招待费,将会议费单列,新设会议费等科目。
(19)关于依据不足发放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溪口镇违规奖金发放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普查2020年以来奖金发放账目,全面排查奖金发放情况。2021年3月31日,已完成组织清退,未发现其他无依据发放奖金情况。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学习相关财经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规定,依据文件执行,文件有规定的应当发放,没有文件依据的,一律不准发放。切实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奖金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定期开展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配合财监、审计等部门做好单位内部的财务审计检查工作。
4.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改了又犯。
(20)关于出差审批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指出的2020年1-9月出差审批不严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多方核实事由,截止2021年4月,已完善公差事由和出差相关依据。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系统地学习《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财务制度和差旅费各项规章制度,由财务人员在镇工作例会上组织全体机关干学习差旅费报销流程、报销所需材料、报销注意事项等。三是今后财务人员在审核报销时按照要求严格审核把关。
(21)关于报账附件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6月8日已将材料作为附件补装入账本,今后我镇将进一步按要求规范报账程序。一是组织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镇村级换届选举,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镇村会计人员、报账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对报账手续资料不完善、单据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一律予以退回。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财务会审、限期报账、差旅费报销等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我镇财务管理。
(22)关于工会会费未按规定收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工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精神,从2021年起按会员个人工资收入 (不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5‰收取会费。
(二) 整改未形成整体联动,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
1.抓党建工作仍不够有力。
(23)关于各村党支部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下派党建督导员,调阅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加强对支部委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各村党建工作的指导,完善党员干部培训常态机制,提高了村两委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增强业务工作能力。二是8月11日,镇党委对1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行立改,确保经常性研究党务工作;对8个党支部存在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由非本支部党员主持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三是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党员领导、党员干部挂钩联系党支部的通知》文件,明确挂钩党员领导干部、各党支部的职责,要求挂钩党员领导干部指导支部开展支部活动,落实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四是利用建党百年庆“七一”系列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和部分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老党员代表,通过在大连革命烈士纪念亭前开展现场教学、集中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赠送一套党史学习教育教材、重温入党誓词、上一堂党课等系列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受到党的教育,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截至目前,挂村领导或分管领导均已在所挂钩的党支部上党课。
(24)关于组织生活会仍然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2021年6月,镇组织办对各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本》进行调阅,形成调阅情况一览表,共计查找出17个问题清单,对内容不规范的支部限期整改。二是8月11日,组织办组织14个支部书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业务培训会,指导各支部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个人发言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5)关于党费未及时、足额缴纳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介绍党费收缴标准、党费使用、党费管理等内容,督促各支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党费收缴。二是6月底前要求各支部对本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纠,经自查,全镇有3个村党支部存在部分党员少交漏交党费现象,已督促相关支部党员补交党费并作出情况说明,并补交党费。2个党支部已完善好党费收缴记录。三是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使支部党员明白交纳党费的义务,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的重要性。
2.村干部执行坐班值班制度仍较随意。
(26)关于村干部执行坐班值班制度仍较随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对全体村干部开展了纪律教育,通过教育,强化为民服务理念,提升办事能力,并要求村干部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履好职责,目前11个村已制定坐班安排表,并严格执行签到制度,组织各村再次学习《溪口镇村级坐班值班暂行规定的通知》。二是由挂村领导和包村工作队对本村村干部坐班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未坐班值班的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将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列入村干部绩效考核,对未严格落实坐班值班制度、及时请销假、被群众举报或督查到未在岗在位等情况酌情扣分。
3.对工程建设项目疏于日常监管。
(27)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疏于日常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牵头领导、部门负责人要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压实监理现场监理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参与项目施工各环节的监管,确保监管到点到位,对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求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确实无法整改的责令施工单位拆除重建。三是定期督查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对发现项目质量不佳、项目把关不严等问题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还不到位。
(28)关于长效保洁机制未有效落实,村庄环境仍然较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及时完成村级环境保洁问题整改。二是各村村主干对村级保洁员进行督促指导,签订保洁合同,按合同中的保洁标准,及时清理垃圾,保证环境整洁。三是镇级环境监督小组对各村进行巡查,发现保洁不达标的,要求进行整改销号,对保洁工作不能按时保质完成的暂停拨付工资,并限时完成整改。
(29)关于生猪养殖政策宣传和巡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横幅、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发送《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违规养殖的通告》,印发宣传材料粘贴于各村公告栏等显眼位置,营造了从严整治的浓厚氛围和高压态势,打消群众反弹复养及违规养殖生猪的侥幸心理。二是持续开展全镇养殖场(户)摸排工作,建立持续跟踪巡查机制,全镇17家保留猪场全部进行提升改造,积极推进资源化综合利用。截至目前,我镇共排查出违规养殖生猪场(户)93家,对违规占用农田、林地扩建猪舍的行为进行了统一执法处理,全镇共拆除违规新扩建猪舍7家。各村工作队和村干部多次入户进行劝退养宣传工作,共劝退违规养殖户20户,清理生猪388头。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线索。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经认真组织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党委批评教育2人,党委集体约谈8人(其中2人与党委批评教育的2人重复)。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我镇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镇将坚持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效。镇党委坚持抓问题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收集好佐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同时,举一反三对镇村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打好“预防针”,早发现问题、早整改到位,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当下。
二是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成效。
三是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三组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更加注重预防,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制度真正发挥实效;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规范、不完善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四是强化督查,严明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时刻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相关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担起主体责任和督查职责,对“回头看”改了又犯等问题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确保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132001;通信地址:上杭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xkdwb3911001@163.com。
中共溪口镇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