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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日期:2021-09-30 【字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4月6日至4月16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6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落实整改的通知》(杭农党组〔2021〕20号),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站、责任人,形成了局党组书记总负责,相关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股站负责人具体负责的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

  (二)迅速行动,狠抓落实

  接到县委巡察三组《关于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杭巡办〔2021〕55号)后,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责任领导、责任股站逐条精研反馈的3个方面14项38个问题,深入学习领会巡察三组提出的4条整改意见,切实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到要认真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对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宣传学习不深不广。

  (1)反馈的问题。学习巡视巡察整改精神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6月4日召集全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局机关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会,局党组书记组织学习巡察整改精神,作巡察整改动员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将巡察整改精神、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二是层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站、责任人,把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分解到股站,责任传递到每位干部。

  (2)反馈的问题。学习贯彻新思想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制定了《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2021年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杭农党组〔2021〕16号),巡察整改期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上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并结合农业农村工作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学用结合,制定了《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农党组〔2021〕17号),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梳理了3项重点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明确责任股站,定期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群众看得见的成效。三是充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编制完成《上杭县“十四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规划》(2020-2025),明确“十四五”期间现代农业和闽台农业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和保障措施。

  2.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压力传导不足。

  (3)反馈的问题。整改责任未层层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站、责任人,把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分解到股站,责任传递到每位干部。二是开展自纠自查,良种场2020年以前的财务资料已整理装订完成,2021年后的财务资料进行每月整理,并按年度装订成册。三是加强财务资料分类管理,规范材料归档,做到整理有依、归档有序,确保财务资料有序、可查。

  (4)反馈的问题。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上杭县农业农村局股级职务竞争上岗实施方案》,逐步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健全激励性制度,让干好干坏不一样,形成全局上下人人争当先进,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二是严格执行会议督办制度,对局务会议和局党组会议议定事项进行分解,落实责任股站、责任人,定期督查,直至办结。

  3.乡村振兴措施不够有力,履职能力有待加强。

  (5)反馈的问题。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政策倾斜,在上杭县2019-2020强农惠农政策中规定了对槐猪养殖的补助扶持政策,在下一轮强农惠农政策制订时,将继续扶持槐猪产业发展。制定《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生猪养殖指标的通知》文件,将2021年新增生猪养殖指标3.5万头下达上杭傲农槐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杭县儒溪槐猪有限公司,专用于扩大槐猪养殖规模。二是探索槐猪产业化发展,策划引进上杭傲农槐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槐猪产业化项目,积极开拓槐猪肉销售市场,目前上杭槐猪在上杭、龙岩、厦门、福州等地均有销售。三是加强槐猪保种工作,建立国家级槐猪保种场,加强对绿琦槐猪保种场的技术指导,制订了上杭槐猪养殖操作规程,实施了绿琦槐猪保种场预防非洲猪瘟生物安全改造项目,建立了白砂傲农槐猪备份场,从而保住了上杭槐猪这一珍贵种质资源,为槐猪产业化打好了基础。

  (6)反馈的问题。农业技术推广成效不够显著。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转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推技术模式>的通知》《上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实施方案》,推广种养结合、异位发酵床、废水处理回用、社会化服务组织4种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及相关设施设备。二是已有423家猪场进行了饮污分离与漏缝地板改造,配套了423台高压冲洗机、推广了12台固液分离(叠螺机)、166台翻抛喷淋机,提升了生猪养殖场的粪污资源化装备水平。三是加大“五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力度。加快农技(水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百名干部挂千户”科技联系帮扶制度。

  (7)反馈的问题。机构改革还不到位,履职能力还较弱。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20〕56号),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成立了以自然资源部门总牵头,农业农村部门配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机制办公室,稳步推进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按照《上杭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乡镇联合巡察责任机制(试行)》(杭协调机制办发〔2021〕8号)规定,充分发挥了乡镇、村组干部作用,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由村到乡(镇)、再到县级的逐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机制。三是督促有关乡镇做好月监测图斑摸排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难点、重点持续关注,下乡进行实地考察、加大力度督导、推动工作进展。目前已拆除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中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类13宗。四是针对人员至今未安排到位,相关职能仍由原来各执法大队履行的问题。积极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目前动物卫生监督所、渔政大队、农机站等参公单位正重新申报参公,人员暂不转隶,待省委组织部批复各参公单位后再行人员转隶。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不够到位。

  (8)反馈的问题。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中,仍存在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部分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材料对意识形态剖析不够到位、网评工作不够积极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重新审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剖析不到位的全部进行再剖析、再检视。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8月2日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会议,班子成员对上半年分管领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对农业农村领域意识形态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三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上杭县农业农村局网络安全及重大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切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主动担当意识不强。

  (9)反馈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够重视,行业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修改后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中加重处罚相关条款的宣传,2021年1月以来,累计开展宣传20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二是加大处罚力度,积极处置群众反映的电鱼网鱼问题,2021年1月以来,在e龙岩反映电鱼等相关信息13次,及时前往调查落实并查处,累计没收电瓶、升压器等电鱼工具3套,现场拆解电鱼设备设施20套,拆除“灯光”等禁限用网具40余张,有效遏制了电鱼网鱼问题。三是制定了《“中国渔政亮剑2021”上杭县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从2021年6月开始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1”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四是执行渔政人员全年24小时接举报投诉轮流值班制,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反映的电鱼等渔业非法违法行为,在汀江九洲小河口至庐丰渡上约25千米水域实行渔政执法人员包片制,创新了执法检查形式,构建了打击电鱼网鱼联防联控机制。

  (10)反馈的问题。项目建设管理不严,督促实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耕地污染治理项目”实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项目实施单位、监理均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验收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组验收,该项目于2020年底前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验收标准(试行)》(闽农能函〔2021〕370号)文件要求,规范管理项目实施,按时推进项目进度。三是在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核、批复、监督、实施内容变更以及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除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外,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根据党组会议的决定贯彻执行,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11)反馈的问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二级绩效等正向激励机制作用,旗帜鲜明地表扬先进,提升机关凝聚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上级补助留存项目资金再清查,督促相关股站加快项目进度。截止2021年4月,对上级补助留存项目资金进行清查,清查上级补助项目留存资金二年以上合计442.84万元,一年及以下的项目资金10193.58万元。督促相关股站加快项目进,加快资金拨付,到目前为止,已拨付项目资金5529.37万元。

  6.廉政风险防控不牢,风险点不同程度存在。

  (12)反馈的问题。“靠农吃农”问题未得以根治。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倒查,2018年巡察移交驻局纪检组的信访件有两件,信访件的处置及结果有报县纪委相关领导审批并报县委巡察一组,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并均已退出农资经营。在此次巡察“回头看”期间未再收到相关信访件。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廉政工作文件要求及规定,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上来,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三是于2021年8月2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形势分析会,各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剖析了各自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下一步将逐步完善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四是严肃查处“靠农吃农”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巡察整改期间,未收到相关问题反映。五是加强干部的管理和警示教育,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来执纪问责。

  (13)反馈的问题。惠农政策落实仍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政策宣传渠道。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提高强农惠农政策知晓度,下发宣传小册1万份,通过微信、融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宣传5次,阅读量上万次。二是利用好各类培训会、专业技术股站下乡指导工作、县“星火讲师团”讲师宣讲机会,宣传好强农惠农政策。三是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作用,主动摸排和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强农惠农实施项目。四是增强思想引导。积极引导对农民群众转变思想意识,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树立主体意识,努力提高自身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4)反馈的问题。农业执法水平不高、业务不精。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自纠。2020年6月出现对无管辖权的当事人错误立案后又撤案的问题,因其违法行为依法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该案件已于2021年3月19日将线索移送违法行为发生地(永定区)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2020年以来13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逐项检查,查找不足。对文字表述、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加强执法业务学习,提升人员执法能力。组织召开2021年全县官方兽医培训会议,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组织全局53名人员参加2021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能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5)反馈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落实落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廉政教育放在首位,8月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就党风廉政落实“一岗双责”等职责进行部署和强调发言。二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股站干部职工加强经常性教育,压实廉政责任,加强干部日常监管。三是抓好谈心谈话。主要领导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集体谈话,分管领导用下乡、检查、工作交流等时机经常性开展与干部谈心交心,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处理苗头性问题,把责任落实到行动中。

  (16)反馈的问题。文风漂浮,对文件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将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相关材料进行梳理,防止类似问题。二是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流程把关,严格执行拟稿→核稿→送审签发→编号、校对、印发、归档发文审核程序,严禁未经发文程序发文。三是严格落实送审签发制度,以我局名义制发的上行文,须由局主要领导签发;以我局名义制发的平行文或下行文,由局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四是严肃处理,因办文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运用到当年二级绩效中。

  (17)反馈的问题。对实施项目审核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对畜禽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补助项目的审核,2018年以来先后4次发函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对养殖场是否取得用地手续进行核查审核。二是已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与临城等17个乡镇相关职能站所工作人员,对乡镇推荐申报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第一、二期补助项目是否位于禁养区与取得用地手续进行了现场审核,目前正利用软件与地图进一步比对。三是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对所有补助项目按项目设置条件,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各类证明或审批手续,属职责范围的,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材料与现场的初审与复核关;职责范围外的,通过邀请或函告查询等方式,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逐场逐户甄别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共同做好项目联审,防范补助资金流失。

  8.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仍然存在。

  (18)反馈的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不符合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于7月29日将2019年1月份的52.59万元土地收储金按规定上缴县财政。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9)反馈的问题。报账附件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补齐相关项目实施、验收等材料,做好报账附件归档整理;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项目资金报销凭证。

  (20)反馈的问题。银行账户清理不到位的问题未予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上杭县种子管理站属于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因承担省厅种子管理处的种子储备及水稻新品种展示等专项,上级要求专项专账。上杭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及上杭县土壤肥料技术站属于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因承担省厅及横向单位技术合作、推广、土壤监测等项目,需保留该账户。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以上三个账户均由局计财股统一核算管理,实行局主要领导审批制度。

  (21)反馈的问题。发放奖金未附相关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补充完善《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委发〔2018〕25号)为“局机关委员会201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奖金依据。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对各类奖金发放、相关奖励奖金发放等均要求附上奖励规定等相关依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9.党组议事决策仍不规范。

  (22)反馈的问题。党组决策职能未能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制定《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杭农党组〔2021〕29号)文件。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局党组会议召开之前,向分管领导、局机关股室及局属单位充分征求上会议题,形成最终会议方案后再召开相关会议。三是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议,切实加强对制度落实的日常监督,本轮巡察后,没有再发生类似情况。

  (23)反馈的问题。落实民主集中制仍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成员应对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党组成员有权问询相关情况,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讨论后,再形成会议决定事项。二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学习,做到规范记录领导发言,如实记录每位党组成员在表决某项工作时的发言内容,如“同意”“没意见”“保留意见”等等;积极向县委、县政府相关文秘人员学习,目前会议记录相对规范、完整。

  (24)反馈的问题。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杭农党组〔2021〕29号),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末位表态制,本轮巡察之后,我局在局党组会等重要会议上都坚持了局主要领导或主持会议的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25)反馈的问题。未经会议研究直接出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同意杭农纪要〔2018〕40号会议纪要事宜”在2018年9月17日党组会议上有讨论研究,“同意杭农纪要〔2018〕24号会议纪要事宜”和“同意中都镇某同志调离中都镇畜牧水产站”事项在2018年9月26日党组会议上有讨论研究。因2018年9月局办公室多人有人事变动,会议记录未能有效衔接,于是将9月、10月召开的三次党组会议纪要整合在杭农党组纪要〔2018〕26号会议纪要印发。二是完善党组会议制度。会前向各分管领导收集上会议题,拟出会议方案后报请局党组书记审定。局党组书记对照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进行审核把关。党组会议召开按照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原则上不审议临时要求经费、财物、以及人事变动等方面的问题。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做到有会议方案、有研究过程、有会议研究结果。

  (26)反馈的问题。党组会议记录仍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会议记录人员学习,规范记录会议内容,如:分管领导提出某项研究事项,局会议主持人征集各党组成员意见时,要清楚记录每位党组成员的发言内容,并及时如实记录表决结果。

  10.党建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27)反馈的问题。党建工作业务不熟;发展党员不够严谨;党员大会由非本支部党员主持;离退休支部党员未按规定交纳党费;巡察整改后制定的局机关委员挂钩联系党员工作机制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由于近年来党务干部工作岗位调整频繁,党务干部很少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业务知识“传帮带不够”,导致党员入党材料长时间在支部保存未及时转入人事档案、党员大会由非本支部党员主持和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组织工作人员对近年来入党材料全部进行梳理,确保入党材料规范,并将党员入党材料移交县委组织部归档。二是加强学习,规范党务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规范做好党建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三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针对“一名干部入党谈话时间早于农业农村局聘用其为干部的时间”的问题,是由于该同志于三个月试用期内递交入党申请书,支部按程序对其进行入党谈话,而聘用合同是试用期合格后才签订。在之后的党员发展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步骤发展党员,对每一个步骤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四是规范党费交纳。由于离退休党支部部分老党员长期体弱多病甚至卧床,导致这些党员无法按时交纳党费。对各党支部重申交纳党费要求,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交纳党费,对部分长期生病老党员采取微信缴交等灵活形式按月交纳党费,对离退休支部党费收缴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五是完善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和支部委员挂钩联系党员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委员参加挂钩联系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帮助解决支部存在实际问题,确保挂钩联系制度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11.表扬表彰程序不规范。

  (28)反馈的问题。一是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未向上级党委(工委)组织部门备案,表彰人数未报上级确定。二是表彰公示时间早于支委会研究推荐时间。三是种子公司党支部、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推荐表彰人选未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在2019年度表彰“两优一先”工作中,存在工作按惯例的思想,造成表彰未向组织部门备案,表彰人数未报上级确定问题。下一步将规范表扬程序,及时将表扬事项向上级党委(工委)备案,表扬人数报上级确定。二是规范制度。严格规范支委会会议制度,按要求定期召开支委会,落实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确保支部重要事项由支委会研究。三是加强指导。针对“种子公司党支部、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推荐表彰人选未上会研究”的问题,由于推荐名单报送时间紧,不能马上召集支部委员会成员开会,通过微信工作群讨论研究后上报。局机关党委加强了对支部业务工作的指导,定期调阅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支部会议、活动规范有序,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得到纠正。

  12.选人用人、干部管理还存在短板。

  (29)反馈的问题。编外人员较多(共计51人),聘用程序较为随意,管理不到位。不少编外人员存在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在岗不做事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杭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杭委编办〔2021〕24号)要求,坚持“严控编外、先批后用、规范管理”的原则,对编外人员上下班签到、请休假进行严格管理。二是明确每位编外人员的岗位职责,加强编外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编外人员工作能力。

  (30)反馈的问题。干部考核激励机制还不完善,年度考核、股长职务任命、评聘职称不够科学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上杭县农业农村局股级职务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对空缺的股级职务实行竞争上岗,形成全局上下人人争当先进,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二是合理制定了年度二级绩效考核方案,奖勤罚懒,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三是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及县人社局有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杭农党组〔2020〕8号),按照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股站推荐、党组会议研究、相关部门审核、公开公示的考核程序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确保年度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四是建立轮岗交流机制,把工作表现好、思想积极上进的年轻干部放在重要岗位。如局综合股、农办秘书股、土肥站、水技站、动物监督所、经管股等股站负责人都换成了80后、90后的一批年轻干部。五是在新一轮的岗位设置及职称评聘中更加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形成更加合理的实施方案。

  (31)反馈的问题。岗位交流轮岗不多的问题依然存在,仍有2名干部在同一股室任负责人20年多年至今仍未轮换岗位。

  整改情况:一是农业技术岗位具有很强的专业特性,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涉及农学、植保、土肥、种子、经作、兽医、畜牧、水产、检测、农田水利、设施农业、农业机械等十多个专业,岗位职能对专业要求很高,各专业技术岗位不适合轮岗,人员相对比较固定,各单位负责人基本上只能在本专业人员中调整。二是下属单位负责人任职时间超过20年以上共2人。1人为高级农艺师,在全省植保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本专业上下沟通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另1人为教授级高级农艺师,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这两个股站负责人长期在专业岗位,积累了大量的专业知识,在教学和技术推广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三是加大力度培育专业岗位候选人,逐步完成新老交替。四是建立轮岗交流机制,把工作表现好、思想积极上进的年轻干部放在重要岗位,并在新一轮的岗位设置及职称评聘中更加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形成更加合理的实施方案。

  (32)反馈的问题。巡察反馈经作站超职数配备两名副股长的问题至今未予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免去经作站站长职务1人、副站长职务1人,任命站长职务1人。目前,经作站8个编制,有2名股级职数,任命1名正股级干部、1名副股级干部,已不超职数。二是全面梳理。对全局职数进行再梳理,防止再次出现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问题。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整改落实方面

  13.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要求不高。

  (33)反馈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未按规定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办派员参加与督导,会上班子成员未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定《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2021年县委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杭农党组〔2021〕23号),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认真准备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严格按照规定,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办派员参加督导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此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互相批评,相互批评切中要害,收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34)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查摆问题敷衍了事,一些班子成员未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一些班子成员查摆问题一句话简单概括,内容泛化不具体。个别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认真,将“做到‘两个维护’”写成“做好两个维护”。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对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严格要求,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环节要求,对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对原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审核,对出现材料不严谨的重新进行了修改。二是认真撰写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有质量的谈心谈话,针对此次县委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理清问题症结,剖析原因,局党组书记对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及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进行了认真审阅把关并签字。

  14.问题整改未触及深层原因,整改措施和问题处置不精准。

  (35)反馈的问题。对巡察整改认识还有偏差,更多强调整改时间要求,注重纸面汇报整改进展,疏忽巡察整改实效,未建立整改常态化分析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6月4日县委巡察三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局党组书记组织学习巡视巡察整改精神,作巡察整改动员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分析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在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意见,提高整改实效,巡察整改期间,召开了7次会议讨论研究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36)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就事论事,未对问题根源进行分析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上杭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享受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分配方案》,并于2020年4月起对有关下属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发放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二是对特种行业津补贴问题重新梳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对特种行业津补贴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7)反馈的问题。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问题处置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相关驾驶员报销的3000元房租已于上次巡察整改期间退还,并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责任领导已调离至其他单位。二是举一反三,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梳理,未发现类似问题发生。三是规范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再次出现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涉及民生“菜篮子”工程履职不够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该问题属于历史余留问题,涉及县委编办、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比较复杂棘手,需要县政府层面出面协调,目前已对接县委编办、县委巡察三组、县经信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城区屠宰场等部门,就如何重新组建生猪定点屠宰协管中队以及人员工资列支等问题进行意见征求,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同时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需要县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呈文提交县政府。

  下一步措施:一是提请县政府出面协调将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监察工作列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重大民生工程;二是协调县委编办、县财政、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在编制、经费列支、政策等方面给以支持,以尽快优化整合生猪定点屠宰协管中队。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842415;通信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2号,电子邮箱:nyjfkj@163.com。

  

                                                                           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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