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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日期:2023-03-15 【字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1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核心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核心工作来抓,切实履行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指定一名党组成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工程领域、党建工作、交通运输执法、交通运输发展、财务等6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履行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总牵头、负总责,主持召开10次(党组扩大会、民主生活会)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具体负责协调和督办,加强沟通联络,跟踪问效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明确,迅速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9月22日巡察反馈会后,9月26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全面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聚焦反馈意见,逐项剖析原因,制定《中共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称《整改方案》)向县纪委监委呈报,并将整改方案印发给各股室(单位)。整改方案对反馈意见进行细化,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三)坚持立行立改,增强整改行动自觉。局党组和各责任股室(单位)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要求,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做到件件有着落,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各股室(单位)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在健全制度上着力,共建立完善了7项制度。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股室(单位)及相关人员,局党组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帮助他们指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强调整改重点方向,做到整改与防范同步,形成长效约束机制,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10个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1)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等重要论述的学习感悟不够深刻,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新思想不深入、不具体,交通领域民生政策供给有短板。如危桥改造补助政策自2009年制定以后一直沿用至今,未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作相应调整完善,在材料价格已上涨的当前,现行的补助标准过低,已不适应实际需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扎实抓好理论武装。落实好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各党支部学习制度,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教材,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2年9月以来,开展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5场次,并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活动。二是积极探索我县交通领域民生政策,征求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相关县直部门及部分乡镇意见,根据相关领导意见完善我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相关政策方案,目前该方案已形成讨论稿,待提交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 

  2.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全面,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2)反馈的问题: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的主观能动性不足。目前我县尚有下都、珊瑚两个乡镇未通二级公路,大中线溪口、茶地两镇境内均有部分路段未实施二级公路改造,溪口、珊瑚两个乡镇无法30分钟内到达高速口,还有71个行政村通村道路未实现6米宽路面。局党组对县域内南北交通路网区域性发展不平衡、“23456”交通圈战略目标仍有差距的现状,未从“让全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更高站位上来认识问题,片面强调客观困难,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宽、措施主动性不强;项目策划不够科学,重数量轻质量,项目转化率不高,2021年策划6个交通运输项目只有2个转化成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县十四次党代会提出“23456”交通圈要求,结合落实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县财政实际,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将相关项目列入各级项目库。2023年,我局将积极推进合旧线X632茶地至太拔公路改建工程,目前正在工可修编阶段。二是对符合要求的交通建设项目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积极沟通、协调,争取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将项目列入中央车购税资金补助计划。三是巩固拓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捐资让地之风扎根基层,补齐项目资金拼盘不足短板。因地制宜,重点解决我县南部乡镇条件成熟的交通建设项目,在安排年度项目计划时给予倾斜并列入省级补助计划。四是结合我县实际,对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并符合条件、乡镇一级主动性强的项目,优先进行项目策划,切实转变转化率问题。 

  (3)反馈的问题:交通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欠精细。2018年以来局党组受理委托的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已实施完成的项目共18个。项目建设中,局党组在监督管理上不够深入、精细,个别工程项目存在肢解发包、质量安全监管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整理汇编《交通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文件目录》,并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督促项目业主加强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下发《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目录(上杭县交通运输局整理)>的函》《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和招投标阶段管理工作的函》《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函》等管理文件,要求各项目业主加大交通建设项目管理。二是开展项目自查,根据市级招投标领域检查及行政监督平台信息反馈,目前我局实施的项目未发现疑似肢解行为。三是根据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和福建省关于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的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提倡废旧水泥路面粉粹再生(循环)材料用于新铺水泥稳定基层施工。为保障旧水泥板块和破碎合格使用,2022年7月7日项目业代处已督促施工单位清除旧水泥板块和破碎材料,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作出违约处罚。今后,将加强施工质量控制,依法依规加大平时巡查及抽检频率,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加强自检及原材料抽检力度,在源头上保证原材料的质量要求,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四是以岗定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强化项目业代处人员履职监管,要求业代人员深入项目现场一线,加强现场巡查发现问题,落实督促整改,从源头上遏制工程不良的施工行为。五是针对“未见监理人员在岗值班”问题,对该项目监理单位人员擅自脱岗,违反请假制度的违约行为,对监理单位作出违约处罚。今后,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加强对各项目监理单位人员出勤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将人员履约情况列入监理考核考评制。 

  (4)反馈的问题:农村公路养护不到位。局党组在推动农村公路工作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方面着力不多,“路长制”责任落实不力,长效机制作用发挥打折扣。如县道新临线部分路段反光镜几乎破损、边沟排水不畅或缺少涵洞排水,影响交通安全。2021年5月省交通运输厅在“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监测时,发现我县在县道路况水平和日常养护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并给予黄牌警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办法制定的政策,落实路长制工作管理责任,积极主动推进县领导参与“路长制”工作,定期召开县路长办联席会议,定期约谈各“路长制”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乡、村路长,发挥县路长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作用。2018年以来,共召开10次县路长办联席会议,约谈成员单位14个,主要领导14人。落实乡村道专管员落实巡路工作月督查制度、“路长制”工作季调研指导工作制度,“路长制”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路长制”工作的开展,大大提升了我县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我县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8.45%,全市排名第一。二是养护站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已完成新临线部分路段破损反光镜更换、边沟排水设施疏通,增设部分路段无涵洞排水设施,更新修复缺失破损的公路设施,保证了公路安全畅通。三是被省交通运输厅黄牌警告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已实施县道大中线、才湘线、古步线、合旧线,乡村道大大线、湖水线、濑上线、下双线、化石线、官石线、稔官线、大峦线等养护工程94.42公里,落实全面养护要求。今后,将确保养护工程实施率高于5%(即实施里程达到93公里以上)的目标要求,合理安排县道、乡村道养护工程实施比例,合理制定设计、预算、财审、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时间表,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全面落实县乡村道养护工作。 

  3.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 

  (5)反馈的问题:2021年度交通运输投资计划未完成。实际完成投资占全年投资9.88亿元的89.5%,落后年度计划10.5个百分点,特别是国省干线投资仅完成年度计划的66.7%。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与市交通运输局沟通、协调并充分结合我县县财实际,我县申报2023年度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实际。二是我县农村公路水毁项目、道路修复项目点多面广,项目基本投资在100-300万元左右,无法达到500万元方可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的要求,导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有差距,今后,将着力补齐短板。三是我县国道205线背头岭至湖洋段建设项目正有条不紊地建设施工,项目月度完成投资得到有力保障,已完成4.5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022年投资计划全面完成。 

  (6)反馈的问题:国省干线项目开工迟。县交通运输局协调、推动工作不够有力,国道G205上杭城区过境线项目截止2022年2月尚未完成土地报批,无法实质性动工建设,进度滞后,影响了全市普通公路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完成,被市局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团结协作,按百日攻坚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序时计划。一是征迁方面已基本完成土地征收和签订98%房屋拆迁征收协议。国道G205上杭城区过境线全长12.165公里,全线涉及临城、湖洋两个乡镇。临城段5个村,征用土地905.5亩;湖洋段2个村,征用土地426.8亩。二是2021年12月完成林地报批工作,2022年8月中旬取得省政府公路用地审批许可,2022年11月中旬市政用地得到审批许可。三是2022年10月取得市交通运输局施工许可,已正式动工建设。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道G205项目办督促、配合乡镇尽快解决影响施工的征迁遗留问题,责令建设单位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进度和合同管理,合理紧凑安排施工组织计划,完善保障措施,抢抓施工黄金时间,确保按期完工。 

  (7)反馈的问题:地质灾害防护推进慢。县道才庄线地质灾害点2018年列入市政府橙色安全隐患整治点,至2022年上半年才确定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成地质灾害点安全隐患整改。县道才庄线地质灾害点各级边坡裂缝已采用水泥浆灌缝;山体裂缝处用水泥土夯填;靠近上挡土墙侧回填土石方进行反压,确保边坡稳定,同时在前端边坡建设表面位移传感器和深度位移传感器,采集地质的变动情况,通过4G网络实现前端设备的报警和查看;对隐患路段行车线路按四级公路线型指标进行改移,设计时速采用20公里/小时,新砌筑挡土墙长度约66米,平均高度约8米,新铺设水泥路面约210米,路基宽度8.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8.5米,路侧混凝土防撞护栏72米。2022年9月29日,成立由责任县领导任组长,市、县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员组成的隐患整改完成核查组,对县道才庄线地质灾害点橙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根据现场核查情况,上杭县才溪至官庄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K9+260-K9+420右侧高边坡行车风险隐患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整改目标已经达到。二是持续抓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2022年11月1日,我局制定《上杭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杭交函〔2022〕79 号),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确保农村公路通行安全。 

  4.重大风险防范存薄弱环节。 

  (8)反馈的问题:疫情防控交通检疫组统筹指导不够细致,高速出口健康服务站部分时段工作人员交接不够顺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全县9个高速口健康服务站2022年3月21日起设立,2022年12月7日撤离。城区3个高速口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其他6个高速口由属地乡镇牵头负责。一是我局牵头做好城区3个高速口健康服务站各项工作,加强对6个乡镇高速口健康服务站及上杭汽车站、古田动车站等交通场站的统筹指导服务。2022年3月以来共计开展场站业务指导60余次,召集召开交通检疫组工作推进会议15场次。二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协调,共抽调县直单位干部17批次约3000人次,开展业务培训会议10场次。加强对站点领导,协调各站点由1名县处级领导挂钩,各班带班长由科级领导担任。明确抽调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站交接工作,值班带班长开展值班业务培训和值班交底,填写《值班签到表》《值班交接记录登记表》。三是2022年10月10日制定了《上杭县交通检疫联合督导检查组工作方案》,我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卫健局、铁建中心等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督查,共开展联合督查8次、发现问题46个、落实整改46个。四是省、市、县交通检疫组,县纪委监委、大督办加强督查,对“落地检”落实、岗位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每日通报,督促值班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到位,确保“落地检”工作得到明显提升。 

  (9)反馈的问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压力传导不足。一是督促道路运输物流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对寄递行业末端网点监督检查未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全县水域内各类登记船舶有188艘、摸排出的“三无”船舶约500艘,而有船检资格的工作人员仅2名且将于2023年8月退休,面临船检人才断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常态化开展督查指导工作。落实全县危货运输企业月指导制度,普货运输企业季度指导制度,督促道路运输物流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寄递行业管理。与市邮政管理局沟通对接,摸清行业底数,建立了上杭县快递企业及网点清单,现有快递法人企业5家,分支机构3家,末端网点73个。通过压力测试、双随机、联合执法、实地检查等措施,加强寄递渠道管控力度,2022年已开展寄递行业执法检查156次,检查各类寄递企业15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68人次,行政处罚3起,完成末端网点的监督检查全覆盖。2022年11月21日,我局牵头召开了全县寄递物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三是着力解决船检人才断层问题。2022年,已补充编内人员1人到县运输发展中心水运股,并参加船舶检验专业知识培训,同时向县政府提出“返聘2023年退休的2名船检人员”的申请。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欠力度。 

  (10)反馈的问题:一是未按要求建立意识形态约谈机制。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重视不足。三是对“两客一危”等企业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分析研判不深入。四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求量不求效。五是个别班子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虚以应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中共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意识形态约谈制度》,明确约谈情形、实施、内容等,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2022年,开展集体约谈2次。二是已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宣传栏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更新宣传栏4块。今后,将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栏管理,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及时更新内容。三是运输发展中心结合疫情防控和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已开展“两客一危”等企业月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分析研判相关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四是修订了《中共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杭交党组〔2022〕16号),明确全年学习研讨活动不少于4次,切实增强学习实效。2022年,已开展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13次,学习研讨4次。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升学习效果。五是落实好理论学习管理制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虚以应付的有关人员立即按要求重新撰写并提交相关心得体会。今后,局党组(机关党委)将不定期抽查检查中心组学习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结果进行通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15个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1)反馈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够严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了《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廉政谈话制度》(杭交党组〔2022〕14号)《中共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杭交党组〔2022〕15号),“一把手”按要求重新诫勉谈话3人。今后,将按《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要求,履行好“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做到推进工作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两手抓、两手硬”,严格要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教育,把纪法教育内容纳入党组(扩大)会议、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2022年9月至12月,开展纪法教育3场次。 

  2.日常监督工作不够深入。 

  (12)反馈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交通运输局的监督多局限于参加局党组会议、查阅财务资料等,深入一线监督少,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金资产管理等情况了解不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督导被监督单位整改。纪检监察组及时与县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就整改工作深入交换意见,要求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参加整改专题会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提出工作建议5条,紧盯整改工作全过程,持续跟踪督办,动态分析整改成效,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二是强化履职担当。做实政治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的工作要求,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百日攻坚等,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约谈提醒5人。做深日常监督,用好纪委工作条例和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明确的日常监督方式,结合监督对象的核心职能和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人重点事,与监督单位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参加党组会6次,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检查相关资料200多份,开展纪律教育2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开展。三是注重监督效果。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原则,把握政策,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精准追责问责,对巡察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正在初步核实中。同时借力巡察监督,指导被监督单位部署完善日常监督措施,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被监督单位持续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13)反馈的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存。局党组每年会议上均研究打击取缔“三无”船舶工作,但实际工作中往往强调“三无”船舶的责任主体是属地乡镇,牵头组织打击取缔行动少、缺力度,2018年以来取缔“三无”船舶仅1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负责督促当地政府落实属地政府对乡镇失管船舶的统一行政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下都、稔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开会部署失管船舶排查摸底工作,目前已完成92艘失管船舶编号、上牌工作。今后,将要求县运输发展中心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每月至少一次深入下都、稔田等水域乡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督促属地乡镇落实好失管船舶监管责任。 

  (14)反馈的问题:违规支付补偿金。交通运输局聘用、安排到交建公司工作的3名工作人员,其劳动合同主体于2018年6月由交通运输局变更为交建公司,继续安排在交建公司工作,属系统内合同主体变更但劳动关系仍存。交通运输局忽略“劳动关系仍存”的事实,支付了 “劳动关系解除一次性补偿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领取了“劳动关系解除一次性补偿金”的3名相关工作人员,已按要求清退一次性补偿金。二是组织人秘股、财务股、交建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法》等涉及劳动合同及人事关系的法律法规,提高劳动合同方面的业务知识,严格按规定处理劳动关系事务。三是今后,将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前置审核作用,如有相关的涉及劳动合同纠纷等事务,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联系,对合同条款及法律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关。 

  (15)反馈的问题: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公务接待中接待函开具时间与函号逻辑不符5单,接待函接待时间与实际用餐时间不符2单、实际接待人数与接待函或审批单人数不符15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明确公务接待由分管后勤的领导牵头,人秘股交办,各对口接待股室(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各对口股室(单位)具体承办。一是由人秘股对公务接待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与市交通运输局沟通对接,人秘股、财务股等相关股室对不够规范的公务接待单进行规范、补充、完善。二是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再次重申“对口接待股室(单位)要严格按照‘三单一票一函’公务接待要求”做好提前审批工作,尽量避免先接待再补函现象,坚决杜绝超标准超人数接待现象。三是今后,将严格落实《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17〕275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8〕88号)和《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杭交〔2019〕124号)要求,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接待标准执行。由局内设审计股牵头,组织人秘股和财务股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公务接待自查。 

  4.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 

  (16)反馈的问题: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2019—2020年间,交通运输局按工程项目预算金额拨付项目补助资金,以致2个项目超拨(已收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由工程股、财务股等股室对相关项目进行价款核实情况,已收回超拨的项目补助资金。2022年由局财务股(审计股)牵头,工程股、养护站配合,抽取4个乡镇开展2021年以来下拨乡镇交通项目资金审计检查。二是今后,我局将严格参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交通运输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20〕15号)精神,下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同时加强项目建设与资金拨付的业务衔接,工程股按要求起草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文件,并向财务股提供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拨付依据;财务股负责人在下拨资金时认真审核把关,并安排好年度下拨乡镇交通项目资金的审计检查工作,避免超拨项目资金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用足用好各项政策补助资金。 

  (17)反馈的问题:费用报销把关不严、手续不完备。违规报销由个人承担的继续教育费用。2022年之前,各类报销发票无经办人、证明人签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财务股对2018年以来由个人承担的继续教育费用的情况进行梳理核实和甄别认定,涉及相关人员10人,已全额清退违规报销继续教育费用。二是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及审核人把关等方式再次部署和强调,要求严格按规定报销发票。三是今后,将加强财务股业务人员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熟知相关法规政策;财务股负责人严格把好经费报销财务审核关,分管领导依据审批权限把好经费报销审批(核)关,进一步严格规范发票报销。 

  (18)反馈的问题:慰问金发放存廉洁风险。有慰问金由局机关账户直接转入经办人个人账户,无受慰问人签字或收款回执,难以体现慰问金是否发放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结合开展重阳节慰问活动,通过安排领导分组入户(电话)慰问等方式了解以往年度慰问金发放到位情况,没有发现存在未发放到位的情况。2022年起已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及巡察整改要求,规范各类慰问金发放,严防各类慰问金发放过程中潜在的廉政风险。 

  (19)反馈的问题:资产管理有漏洞。局属资产蛟洋交管站房产租金累计欠收,在县委监委督促后,交通运输局才开展追缴(已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对原蛟洋交管站出租租金缴交明细清单进行认真梳理,针对承租人少交租金的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下发书面催缴通知,督促其补缴到位,经多方努力,已追缴其欠缴租金。2022年12月底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提出延租申请,我局考虑疫情影响、春节等因素,经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其延租3个月,之后将收回该房产由县运输发展中心安排使用。今后,我局将在2019年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固定资产和往来账全面清查和盘点的基础上,按“三定”职责和《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内部控制手册(试行)》,人秘股负责管理资产实物,财务股负责核算管理资产账卡,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清查盘点,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 

  5.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 

  (20)反馈的问题:邀请无公路资质企业参标、承揽监理业务,县道路面清灌缝和标线等3个工程参标的监理单位均无公路资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1月1日《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制定施行前,养护工程未明文规定限制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单位参与,参照选用和公路养护相近的,由建设部颁发的具有公路工程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选用具有公路养护资质或者公路工程资质的单位实施公路养护工程。 

  (21)反馈的问题:中标单位使用在建项目负责人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投标。某工程公司相隔几天先后中标两个工程项目的各一个标段,前、后两个不同工程投标时派出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违反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因评标委员会专家在审核投标文件时审核不严谨,未发现该两个不同项目投标时派出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问题,目前该两个项目已竣工结算。今后,将吸取教训,严格执行招投标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人员的审查,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22)反馈的问题:对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中标单位未否决其投标。个别项目施工招标中,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社保证明文件,但未否决其投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因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不用提交社保证明,造成投标文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陈某未提供社保证明;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在项目资格比选审核过程中疏忽,未发现试验员陆某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有误。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对每个项目招标文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查。交建公实施的询价、邀标等招标工作,综合部设置1名监督人员,对招投工作实行过程监督。三是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学习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适时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剖析,以及新情况、新问题的研讨活动,促进专职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23)反馈的问题: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设置不合理。有项目采用邀请招标,从投标邀请发出至投标文件递交间隔未达10天的规定期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道X636才涂线(罗坊村至茶溪村段)旧路重铺工程已完工验收并移交管养。今后,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范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和程序,严把招标文件审核;加强对招标过程监督,包括现场监督,严格落实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招标活动的合理、合法、合规。 

  6.交通行政执法不严谨。 

  (24)反馈的问题:执法技术、手段落后,规划中的科技治超尚未建设,传统的路面巡查手段对货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难以即时现场抓获、查处,车辆违法运营潜在安全风险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着力加强科技治超点建设,减少潜在的执法安全风险。目前,我县辖区四个科技治超点已于12月10日正式启用,全天候对过往该科技治超点货运车辆开展检测工作,提升治超科技手段,保障运输安全。今后,将继续加强科技治超建设,已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于2023年再建设2处科技治超点。 

  (25)反馈的问题: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不准确,加重、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不充分。如,2020年第16号、17号案件当事人均为初次违法,根据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本应按照“一般”却以“严重”违法程度档次给予加重处罚;2019年第55号、2020年第118号案件当事人第二次违法,本应按照“较重”却以“一般”违法程度档次给予减轻处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案件重新进行核查,2020年第16、17号案件当事人均为初次违法,但该违法行为发生在新冠病毒疫情严峻期,乘坐非客运车存在隐性传播、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因此适用违法程度“严重”从重处罚。2019年第55号、2020年第118号案件当事人均为第二次违法,但该两当事人在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时,均提出了陈诉申辩“在执法人员查处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且当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一般”违法程度档次给予从轻处罚。二是组织案件办理人员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交通运输执法案件进行复盘,未发现有加重或减轻处罚情形。今后,我局将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制度,遵照《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案件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遵照案件办理程序,履行法制审核程序,重大、复杂案件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确保案件规范处理。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4个问题) 

  1.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26)反馈的问题:一是一名县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报告个人事项时,报告的住房面积与实际不符。二是2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党组织关系未转入工作所在单位的党支部。三是未经党委研究审批而以支委会议直接研究任命党支部书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报告的住房面积与实际不符的责任人,已就相关事项作出了说明,由局党组书记对其进行谈话,并由局党组给予组织通报。今后,要求各位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会上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二是做好2名编外工作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党组织关系转入交通局党支部1人,因退休转入居住地中都镇1人。今后,将严格按照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加强党办与党支部工作的衔接,已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2.工作人员履职未尽责。 

  (27)反馈的问题:一是养护项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如,在制作招标文件时简单套用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模板、审阅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过程中未认真审核把关,以致出现招标文件中设置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年而施工合同中却设置为1年的情况。又如,施工合同未审核具体条款,未发现所签订合同中“总价包干,包工包料”的约定内容与常规运行中实质性条款存在重大差异的问题。二是病假工资执行不到位。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对局机关1名连续请病假的干部未按基本工资的80%而是全额发放其基本工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的1名相关责任人由局党组给予组织通报。今后,将深刻吸取教训,提醒工作人员要严肃履职尽职,把好合同各道关口;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条款审查制度,确保各类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的条款合理合法合规,内容保持一致,杜绝再次发生审核不认真导致的合同条款与常规运行中实质性条款存在重大差异的问题。二是经与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人社局工资股政策咨询和沟通对接,再次核对《请假条》《工资核拨单》《工资审批表》等佐证材料,认定请病假人员发放的工资符合政策,可以不清退。三是今后,将严格落实《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杭交〔2022〕48号),要求各业务分管领导、股室(单位)负责人按照审批权限严格把好请假审批(审核)关,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行为;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负责机关效能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将干部职工每月考勤统计情况向局人秘股报备,便于及时落实请假工资;局机关人秘股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加强《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龙岩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 

  3.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28)反馈的问题:一是运输发展中心4个股室缺负责人,由编外聘用人员顶岗,其中货运股有2名编内干部但该股室仍由编外人员负责。二是2020年至今行政审批工作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评比中扣分严重,业务综合排名一直靠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县运输发展中心编制内严重缺编(缺编15个),现有在编人员老龄化(平均年龄超过50岁)和工勤人员身份居多(5名),符合担任股室负责人条件的人选较少。2022年,我局新招考在编人员4人、接收1名退伍士官,其中4人充实到县运输发展中心。县运输发展中心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符合股级干部条件的人选按规定程序任免5人次,暂无人选的股室以传帮带的形式,指定在编人员暂时负责,待新招考人员符合条件后再按程序任免。二是导致行政审批工作扣分严重主要原因是未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于2022年11月安排1名正式干部到行政审批股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落实了“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力量得到增强,业务综合水平有效提升。 

  4.选人用人不规范。 

  (29)反馈的问题:一是2020年以来交通运输局任命股级干部18人次,仅有1人次的任命执行了规定程序。二是2021—2022年无政策依据返聘已退休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县直部门沟通对接,着力解决股级干部任免问题。2022年,按股级干部任免有关要求,按程序任免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站站长1人次、县运输发展中心5人次,目前有按程序任免股级干部7人次。局机关6个行政股长(负责人)的任免已完成县委编办使用股级职数报批程序,正在加快组织部报批程序。二是3名返聘退休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11月15日解聘。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上杭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杭委编办〔2021〕24号)要求,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招聘、管理。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1个问题) 

  (30)反馈的问题:一是局党组落实2017年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动作慢;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未建立长效机制,本次巡察仍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不深入,以建议代替批评的问题。二是对经济责任审计指出的“交建公司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动作慢”问题。结合2021年市委对上杭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延伸到局党组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将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类似问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责任领导、责任人专门负责抓好落实,切实提升整改实效。针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不深入,以建议代替批评的问题”,会前组织专题学习和研讨,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按要求规范撰写好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办和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进行初审,“一把手”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经审阅合格后才召开会议;规范召开了2022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了以建议代替批评的问题,得到县督导组的肯定。二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指出交建公司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交建公司已委托上杭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原上杭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和改制后自然承接设立的上杭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账务进行科目合并,2022年9月底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对相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科目进行合并抵消后,往来科目余额已得到最大程度清理。今后,将督促交建公司定期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在巡察期间未收到县委巡察一组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及信访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县委对我局党组的巡察活动虽然已经结束,各项整改任务按要求落实并取得成效。在接续的巡察整改工作中,要坚持目标不改变、力度不减弱。目前,主要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上还需加强。重点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思想认识方面。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接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以严的基调、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扎实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用科学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二)建章立制方面。修订完善《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内部控制手册》,补齐巡察整改制度建设上的短板,重点健全完善加强党的建设、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制度建设,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三)风险防范方面。突出重点领域,针对交通运输领域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着力解决管理上宽、松、软以及人浮于事等问题,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交通运输执法、行政审批、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和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加强监督检查,层层严格把好各道关口,管控好各类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四)选人用人方面。着力解决编制内严重缺编的难题,规范做好股级干部的任命、干部调动和临聘人员的聘用工作,增强领导和把关作用,选准用顺干部,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不断探索和完善调动干部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五)责任落实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抓班子带队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岩委发3号文件精神,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我县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138991;通信地址:上杭县北环东路155号;电子邮箱:shxjtjrmg@163.com。 

                                                                                                                  中共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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