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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溪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蓝溪镇党委  日期:2024-02-27 【字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5月26日,县委巡察一组对蓝溪镇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我镇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要求全镇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启动以来,累计召开党政班子会议5次、镇村干部会议1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围绕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29个问题,逐条梳理,紧盯问题清单,研究制定了《中共蓝溪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蓝委〔2023〕42号)和整改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按照同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抓好巡乡带村的村级问题清单整改。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剖析不足和互相批评中,促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成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建章立制,堵塞工作漏洞。镇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督促各责任部门既落实当下整改的具体措施,更注重建立长效管用的机制,及时堵塞漏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促使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完善了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发展党员规范化流程、工程管理内业资料保管等制度,从源头上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镇党委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检验,镇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班子成员整改工作汇报,约谈部门负责人、相关村主干。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加强监督检查,对各部门涉及的整改事项加强整改措施把关,对整改情况进行内业检查;同时镇党委安排纪委办、组织办、经管站等部门对涉及整改任务的8个村进村开展一对一督导,指导督促村级问题整改,以“督导常在”的力度不断推动整改落实。同时加强责任追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与工作实践相脱节,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悟不深刻,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理论武装。制定《蓝溪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全面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累计开展各类集中学习和特色党课110余场,到红色旧址、乡村振兴示范村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8场。制定《关于开展“青蓝出彩”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年轻干部利用周一例会导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分享学习心得13次。二是出台《蓝溪镇“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把理论学习转化为实践能力,组织镇领导班子开展调查研究15余次,走访党员群众120余人次,解决路灯故障、饮水困难、工程历史欠债等急难愁盼问题10余件。三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2023年7月14日已将拆除空心房剩余每平方米5元的补助发放至相关农户账户,总计35.21409万元。

  2.关于党政班子开拓创新、争先进位意识欠强的问题

  (2)国道过境线集镇段提升改造启动慢。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将国道过境线集镇段提升改造项目分为多个子项目实施,先易后难推进各子项目施工进度,目前已完成沿街店招梅永段统一改造,己建成梅永村共同富裕大厦一座并积极对外招商,一楼沿街店铺已全部投入使用;国道G357集镇过境线两侧步道已完成设计、预算、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目前施工方正准备进场施工;国道G357集镇过境线路面沥青铺设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初步预算。二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跟踪项目审批情况。目前已争取落实移民扶助基金支持5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00万元,为国道过境线集镇段提升改造项目加快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开拓进取积极谋划辖区项目,成功策划5个项目,总投资近1亿元。其中上杭县黄潭河蓝溪镇黄潭段治理工程5月份成功列入省2023年第二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获中央资金安排支持1488万元。蓝溪镇在2023年第二季度实施“三争”行动中被评为成绩突出单位。

  (2)县对乡镇绩效考评连续多年排名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复盘反思。通过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党委书记约谈指标落后部门座谈会和指标分析述职表态大会等,研究讨论绩效考核相关工作事宜,指标靠后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吸取教训,补齐经济工作短板,确保绩效考核争先进位。二是积极谋划部署。镇机关效能办细化县对乡镇考核指标,责任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具体负责人,要求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绩效自查自评工作,提高各部门迎检能力。三是积极对接沟通。鼓励各部门积极到对应科局对接工作,主动汇报近期工作情况,主动学习业务知识,增强高质量完成工作的能力水平。四是坚持对照检验。7月24日召开“三比”项目述职活动,科级领导围绕分管领域和挂村工作,依次汇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坚持每月召开月度工作会商会,科级领导依次汇报本月工作及下月工作计划,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出色完成。五是完善考核机制。结合组织办干部平时考核方案,进一步完善了二级绩效考核方案,做到奖罚分明,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六是逐一开展谈话,针对2021年度人大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2022年度就地就近就业工作指标排名倒数的问题,镇主要领导已约谈分管人大、消防安全、民政等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求其认真分析原因,对照绩效考评细则,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3.关于贯彻落实疫情期间惠民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有限的问题

  (4)落实疫情期间惠民政策和领导批示件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落实疫情期间惠民政策减免房租不力的问题,我镇于2023年10月19日发函至蓝溪镇顺心电子元件加工企业,通知企业该项减免租金从第二年租金(2022年9月-2023年9月)8280元中扣除1380元,目前企业已向我镇提交减免申请报告,落实减免政策。二是针对秋冬季秸秆焚烧整治工作,制定了《蓝溪镇加强秸秆等禁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蓝政〔2023〕67号),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建立各部门协同、各村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及时召开了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提前对秸秆集中焚烧期间的宣传、巡查、执法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建了由护林员、执法队为主的秸秆禁烧巡逻队,在11-12月份期间开展每日巡逻,确保及时发现制止查处。

  (5)生态环保工作网格化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再强化。今年蓝溪镇共摸排上报生猪违规养殖场23户633头,其中清退生猪9户98头,关闭猪场12户470头,拆除猪场2户400平方米。龙丰村刘某、歧滩村黄某两户违规猪场已清栏退养,觉坊村廖某户违规猪场已拆除。二是网格化工作进一步落实。8月份开始提高了网格化管理事件上报任务数,二三级网格员上报事件数有所提升。三是黄潭河国控断面水质有效提升。通过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1-9月份蓝溪大桥国控断面水质保持在II类。四是针对部分村违规养殖、复养反弹突出的问题,镇党委副书记、分管环保工作领导已对龙丰村、觉坊村、歧滩村村主干、包村工作队长进行工作约谈,2户养殖户成功退养。五是注重常态长效,要求各村每月按时开展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巡查,镇河长办组建队伍经常性开展巡河,及时处理解决问题6起。

  (6)推动经济增长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企业培育方面。年度一批申报商贸企业2家;签订规上工业培育协议1家。二是招商引资方面。主要领导带队前往广州、深圳、苏州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实地考察了深圳市腾飞之翼科技有限公司、泓顺光电有限公司、信通商管、鑫全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成功对接苏州朗格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回杭考察项目。三是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前三季度在库商贸企业9家,1-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1.4%,全县排名第16;在库工业企业1家,2023年9月产值9648万元,上年8月产值5952万元,增量3696.04万元,总产值增速62.10%,总产值考评全县排名第8;营利性服务业企业1家,三季度(1-8月)营业收入363.7万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291.5万元,同比增速24.8%,增速排名第7;增量排名第12,总排名第9。

  (7)国有资产家底未摸清。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召集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上杭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汇编》,树立国有资产管理意识的同时提升业务能力。二是针对集镇自来水厂股权结构不清晰的问题,我镇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镇党委会(扩大)会议,要求财政所、水利站等相关部门要督促蓝溪镇集镇自来水厂经营负责人对集镇自来水厂投入资金、收取水费等情况进行梳理,理清双方持股比例;在双方无法明确股权的前提下,可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依法依规进行集镇自来水厂股权确权,确保股权清晰、合法。三是严格按照《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23〕4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乡镇职责,已组织财政所相关人员对蓝湾广场店面、镇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养老院、客运站等未进行析产登记的资产进行理清登记。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8)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年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及时处置相关舆情,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发言、述责述廉报告的会前检查,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有体现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内容。三是制定《蓝溪镇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完善我镇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的审核把关,累计审核推送原创文章180篇。四是及时修正不规范表述4处,删除信息9篇,针对微信公众号表述不规范的问题,分管领导已对宣传干事进行工作提醒。

  5.关于统战领域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9)商会建设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安排专人每周落实督办商会注册登记事宜,蓝溪商会已于10月9日完成注册登记,目前依托深圳、东莞和厦门等地外出乡贤,积极筹办蓝溪商会分会,逐步推动商会正常运转,发挥商会功能。依托已建立的商会正积极争取企业对“企村联建”“产业下沉”车间建设等光彩事业公益行动的参与,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扩大行动成效。

  (10)宗教领域巡查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村干部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并对其不当行为进行制止。二是要求各村开展常态化巡查,统战办已不定期对蓝溪镇的相关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每月、每季度一巡查,及时掌握情况,确保各村宗教活动合法合规。三是已组织镇机关干部、各村支部书记、统战委员集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重点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依法依规处理宗教事务的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污水管网违纪违法事件案发后,及时补缺制度漏洞,制定了《蓝溪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方案》等,进一步明晰各部门项目管理职责,不定期对制度执行、工程管理情况开展监督,纠正提醒2人次。二是针对尚有款项未追回的问题,我镇已依法向上杭县人民法院起诉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含集镇污水收集管网等)的5个施工单位,法院均已受理并诉调结案,严格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法律文书约定的期限退回工程款,截止目前已收到部分退回工程款。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苗头性问题,今年以来运用《全面从严治党通知书》,班子成员先后给予11人批评教育或提醒教育。二是利用周工作例会、党政班子扩大会议等,结合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组织干部职工、班子成员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集体廉政谈话等,开展相关学习10余次。三是制定《蓝溪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同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及时调阅谈心谈话记录本,提醒班子成员2人次。

  3.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3)日常监管不严,各种不规范问题屡发。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培训。镇项目办牵头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培训,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从项目实施的流程、关键环节、所需材料等方面进行培训,组织前往项目现场学习建设标准及建设流程,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规范管理项目的能力。二是加强提醒。针对黄潭河干支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2019年小干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0年溪蓝线(蓝溪段)乡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材料不规范等问题,因时任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已调离蓝溪镇,我镇针对水利、交管等项目较密集的部门对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提醒,要求严格按照《蓝溪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方案》等加强项目监管。同时召开专题镇村工作会议,镇主要领导结合污水管网违纪案例对全镇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立行立改。针对2019年小干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但未办理增投审批手续问题,已对超合同价工程量进行材料补充。同时注重举一反三,针对工程量不足等问题,已在班子会上重申项目管理办理增投审批的要求,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加强监管。运用“1+X”监督机制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检查7次,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探索村级工程招投标、验收等重点节点直播机制扎紧制度笼子,目前已开展项目招投标或验收直播4次。

  (4)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缺乏指导和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村会计代理中心已组织各村支部书记、报账员和包村年轻干部开展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专题培训,制作工程项目出账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书》,讲解施工合同核心要素、工程设计、预算、结算材料所需包含内容等,要求各村严格按照规定流程管理村级工程项目。二是村会计代理中心对第三季度村财出账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对施工合同要素不全等问题一律退回完善,确保支出依法依规。三是已组织各村支部书记、报账员召开专题会议,镇主要领导对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各村紧盯廉政风险点做好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质量监管等,做到廉洁干事不出事。四是加强监管。运用“1+X”监督机制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检查7次,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探索村级工程招投标、验收等重点节点直播机制扎紧制度笼子,目前已开展项目招投标或验收直播4次。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5)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往来账款进行梳理,将未清理的2018-2023年4月涉及个人往来款梳理成表格,做到底数清楚。二是加强整改,对照台账做好立行立改,目前已清理部分往来款。下一步将加大清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清理挂账,确保尽快完成清理工作。

  (6)工程款支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8年龙丰村“四好”农村公路无工程计量清单支付工程款问题,已要求龙丰村提交出账所需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证书、工程计量清单等材料,工程结算材料已交由第三方公司结算制作;同时,村会计代理中心组织各村报账员和包村年轻干部共同培训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知识,制作工程项目出账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对项目管理规范作了明确要求。二是针对“2022年12月支付黄潭村耕地流出整改工程款,转入非合同主体何某个人银行账户63824元”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核,经查账,入账合同材料,是由何某本人与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签订承包合同,对于工程发生的钩机台班费及人工工时费,根据合同规定由何某组织机械和人员进行施工。认真做好举一反三,对工程项目管理出账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支出依法依规。

  (7)会议费等行政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镇财政所已督促相关部门负责人补全会议费预算、结算、公示等材料,并且举一反三,对2023年以来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进行了自查,督促部门整改无接待函、未签字等问题10个。二是完善制度。镇机关效能办已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精神,制定《蓝溪镇人民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制度》(讨论稿),待征求意见并完善后正式印发。三是组织学习。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致全省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的倡议书》精神,镇主要领导强调了节约用电、用水、用餐要求,提倡公务接待、会议餐要厉行节约。四是严格审批。分管领导对党政办人员、机关会计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加强对差旅费、招待费等材料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8)预算约束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全镇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年初财政预算水平,严格按预算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财政资金。二是对于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与镇政府签订合同的工程由建设单位(镇政府)账户拨付工程款给施工单位。三是坚决杜绝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对不属于镇机关运行必要支出和不符合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的费用不予支出。

  (9)村财管理存在漏洞,部分村违规向个人借款。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村财管理存在漏洞,村会计代理中心已组织各村支部书记、报账员开展财经制度学习和廉政风险培训,要求各村规范村财管理,及时公开每季度村财支出,自觉群众接受监督。二是冯石等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不合理问题,经查,冯石村2022年度村干部误工补贴均未超过规定的不高于12天/月的标准,对发放不合理问题,挂村领导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其要兼顾村干部工作;并在冯石村两委会议要求,今后对不正确履职或长期外出的村干部实行差异化发放绩效及误工补贴。三是针对觉坊、歧滩村以村集体名义向私人借款并按1%月利率支付利息,龙丰村以村干部个人名义从银行贷款但未进村财直接用于村集体开支问题,村财分管领导、镇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醒,涉及违纪线索已给予党内警告2人,批评教育1人,下一步将加强警示教育,利用周例会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定期组织部门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加强村财规范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关于政治引领不强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把关班子材料。严格把关领导干部2023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报告,对于部分简单敷衍、与上年度篇幅变化不大或雷同的材料,镇主要领导已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材料雷同部分已退回整改,重新撰写。二是严格把关村级材料。对述职报告与其他村雷同的岩华村、载厚村、蓝溪村,已在9月13日村“两委”干部培训会上进行通报批评,今后将由各村党建指导员负责审核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组织办对未结合各村实际或与其他村雷同的述职报告,及时提出批评意见并退回整改。三是规范内页材料收集整理。2018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由于工作交接没及时归档,现已收齐,镇党委副书记已对组织办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做好材料交接。四是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材料,按要求开展会前研讨、征求意见、严肃互相批评,取得预期效果。

  (2)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督导制度。结合每季度“支部书记擂台赛”和“书记项目”拉练,压紧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到各村开展党建督导,今年以来挂村领导均有按要求在所挂钩的基层党支部上党课。二是督促党支部开展活动。党委每季度调阅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已建立调阅记录问题清单,督促农林支部、梅永村五个下设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及“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健全党支部组织活动。各支部均有开展“党章传诵 党旗飘扬 党徽闪光”“循足迹、悟思想、铸忠魂、担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四是组织各村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召开专题会议,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开展集体约谈,要求各村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及时记录《党组织活动记录簿》。

  2.关于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3)班子成员未带好头,干部职工管理不够严格,存在“老好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落实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一般干部之间谈心谈话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责任心和工作热情。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形象维护意识不强的问题,镇主要领导已对部分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要求加强自我约束,饮酒要适度,带头维护好领导干部良好的形象。针对个别临聘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已运用《全面从严治党通知书》,由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机关效能领导对相关聘用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积极完善用人制度。制定平时考核方案,建立健全临聘人员考核奖励、退出机制,对临聘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应用评估和反馈结果对不同情形采取相应措施,纳入绩效考评管理。三是积极完善招聘制度。已根据人社局等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镇编外人员的招聘制度,制定《蓝溪镇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方案》《中共蓝溪镇委员会关于成立编外人员招聘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保源头招聘的临聘人员政治素养过硬、担当有为。四是加强干部管理,镇纪委、效能办开展机关作风督查,重点查究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以及“慵懒散漫”等行为,进一步完善干部住备勤制度、实行钉钉打卡请销假制度,加强干部值班值守纪律提醒,约谈干部2人次。

  (4)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对党建、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重要岗位工作人员,通过推荐跟班锻炼、参与巡察等方式进行业务实战培训,切实加强业务基础。二是加强团队建设。结合干部自身特点优化部门,对2023年新进人员根据专业经历科学安排工作岗位,比如安排1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干部协助水利站工作,安排1名财务管理专业干部协助财政所工作,做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三是加强离任干部工作衔接。对于即将离任或岗位变动的干部,负责交接好工作的同时,已将工作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文字总结,利于固化传承。

  (5)村级组织党员干部队伍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指导监督。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对觉坊村下派镇驻村第一书记,加强对村务、党务工作的指导。对觉坊、载厚村现任班子进行谈心谈话。二是针对龙丰村村主干范某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问题,镇纪委于2023年11月27日已通过发放全面从严治党通知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三是开展村主干换届履职“回头看”。成立考核组深入各村开展调研,对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开展指导,帮助村里策划项目、积极争取资金,不断加强支部战斗力、班子成员履职能力。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6)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者业务知识水平。于9月13日开展发展党员专题业务培训会,组织镇、村两级发展党员工作人员学习《龙岩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围绕发展党员工作步骤,明确每个环节具体任务和需要收集归档的资料,确保工作人员正确掌握工作流程。二是严格把关材料及时送审。对于思想汇报内容与工作生活实际不符、多篇内容与新时代严重脱节的已要求重新书写,今后将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发展党员,严格审核思想汇报内容,确保符合生活实际,符合新时代要求。三是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回头看”工作。审查党员资料是否齐全,入党程序是否规范,已重新检查18年以来党员档案,2020年林某、赖某等4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已补送预审签字,机关党支部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已经完善,发现档案预备期和党龄起算时间有误的,现已整改完成。四是镇党委副书记已对镇组织办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党务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细致做好发展党员考察材料的审核把关。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7)党委秘书、人大秘书、宣传干事等重要岗位人事任免未经会议研究,也未履行报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3年起,党政办、人大办和宣传办等重要岗位人事任命均通过党委会(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并由组织办具体负责,按照组织、人社局等部门要求履行手续。二是组建队伍。已组建编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根据人社局等部门要求开展临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坚持“严控编外、先批后建、规范管理”原则。三是举一反三。对于2022年9月仅凭会议研究即招聘了4名镇属企业蓝家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管理员(日常协助执法队工作)问题,我镇要求相关部门用好临聘人员,并对临聘人员开展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临聘人员进行约谈,乃至解聘。

  5.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措施不力,部分党员的党员身份意识、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8)党委调阅党组织活动记录簿流于形式,未及时指出所辖支部中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因农村支部流动党员较多,大多外出务工,导致到会率偏低,已建立流动党员台账,摸清底数、已规范党员请假手续,要求在家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各支部均有成立党员微信群,支部党员确实因外出等原因无法参加支部会议的,通过线上的方式参加学习。二是及时调阅。2023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均有按要求对组织活动记录簿进行调阅,并对调阅发现存在的具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要求限时整改。三是足额缴纳。要求各支部每年一月份按照上年度收入重新测算除农民及老党员以外党员的党费,对未按标准缴纳党费的党员,及时纠正,已补缴1人168元。四是严肃问责,针对党员违纪问题,2022年3月给予龙丰村赖某开除党籍处分,白水村林某已按组织程序取消党员资格,歧滩村某党员参与六合彩赌博问题已于2022年11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

  (1)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察整改不彻底,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违规津补贴清退,退休人员廖某违规津补贴1410元从其本人2023年生活补贴中直接扣除,2023年10月15日已发函给退休人员廖某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退资金,2023年10月24日发函至上杭县司法局协助清退事宜,目前正在进一步沟通。二是加强审计问题整改。针对出借给上杭县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出现合同违约的问题,我镇已委托法律顾问采用发函催告的形式进行催收,若润农公司收到函件未在规定期限内履约,将委托法律顾问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2)整改的长效机制弱。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问题,已于9月13日组织开展发展党员专题业务培训会,对各支部党务人员明确每个环节具体任务和需要收集归档的资料,确保发展党员流程规范;结合主题教育已利用周例会、党员大会等重申纪律要求,通报相关典型案例,不断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教育。二是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问题,及时补完善制度,制定了《蓝溪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方案》等,进一步明晰各部门项目管理职责,不定期对制度执行、工程管理情况开展监督,纠正提醒2人次,同时镇项目办牵头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培训,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从项目实施的流程、关键环节、所需材料等方面进行培训,会后,部分部门负责人前往项目现场学习建设标准及建设流程,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规范管理项目的能力。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蓝溪镇党委期间,向蓝溪镇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均已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国有资产家底未摸清”问题:

  目前整改情况:针对集镇自来水厂股权结构不清晰的问题,我镇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镇党委会(扩大)会议,会议要求财政所、水利站等相关部门要督促蓝溪镇集镇自来水厂经营负责人对集镇自来水厂投入资金、收取水费等情况进行梳理,理清双方持股比例。

  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集镇自来水厂股权结构不清晰系历史遗留问题,过程复杂难以马上整改到位,我镇拟于在双方无法明确股权的前提下,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依法依规进行集镇自来水厂股权确权,确保股权清晰、合法。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问题:

  目前整改情况:针对蓝溪镇污水收集管网等工程款追回的问题,我镇已依法向上杭县人民法院起诉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含集镇污水收集管网等)的5个施工单位,法院均已受理并诉调结案,截止目前已收到部分退回工程款。

  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按照庭外和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文书规定期限分期退回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尚未到约定期限。下一步我镇将严格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法律文书约定的期限按时退回工程款。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

  3.关于“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目前整改情况:积极对往来账款进行梳理,将未清理的2018-2023年4月涉及个人往来款梳理成表格,做到底数清楚,同时加强清理力度,对照台账立行立改,目前已清理部分往来款。

  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已由机关会计列出目前未清理的详细清单,因部分往来账时间较为久远,部分经办人员已调离蓝溪,下一步将加强与经办人员沟通,争取12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4.关于“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察整改不彻底,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问题:

  目前整改情况:已发函给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退资金。2023年11月16日发函至县司法局,请求协助相关清退事宜。针对出借给上杭县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出现合同违约的问题,我镇已委托法律顾问采用发函催告的形式进行催收。

  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相关人员不配合清退,拒绝清退。二是针对上杭县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出现合同违约问题,该公司目前注册经营地址已无人员办公,无实际办公场所,诉讼追索过程极为困难。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加强违规津补贴清退,必要时运用“四种形态”对拒不配合巡察整改工作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加强与上杭县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催收扶持资金利息款,必要时将通过法律渠道采取进一步措施。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981222;通信地址:上杭县蓝溪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64217;电子邮箱:lxz3981@163.com。

  中共蓝溪镇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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