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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上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日期:2024-05-24 【字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至8月4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卫健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2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县委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和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把抓好整改作为一项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整改事项,示范带头推动整改落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2024年1月8日召开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查摆,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三)细化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推进 

  及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建立巡察整改督导机制,实行周汇报、月推进,局党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重点问题或进度较慢的亲自督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中期推进会,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加大力度强力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我县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聚焦“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在推进整改过程中,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的问题,真正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有效的问题。 

  (1)关于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专门编印《习近平论卫生和健康工作资料汇编》,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教材;结合主题教育,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专题会,开展交流讨论2次,做到深学深悟。二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上杭县进一步深化医改实施“健康上杭”战略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力推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开展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提出建议措施5条;2024年拟招聘35名卫生技术人员,进一步增强人才队伍。四是2023年9月县中医院组织中层干部前往晋江市中医院学习,提升管理能力;2023年12月促成才溪中心卫生院、蛟洋镇中心卫生院与龙岩市中医院建立协作共建关系,不断提升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2024年1月县中医院成功申报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2.关于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2)关于局党组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不够坚决,破解医疗卫生人才难题的力度不够,出台的措施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智汇上杭”政策,落实好医疗卫生人才引育政策,制定了《2024年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方案》《2024年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赴校园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方案》。二是加快县直医疗机构学科建设。推动县直医疗机构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龙岩市第一医院等城市三甲医院建立帮扶合作关系,通过“引进来、走出去”“师带徒”等举措,培养本地医学人才。三是继续实施医疗卫生类人才引进项目。鼓励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柔性引进、自主招聘国内知名医院医学专家(团队),搭建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师、“临床重点专科”团队等高层次卫生人才学术交流平台和继续医学教育平台。对现有政策未覆盖到的医疗机构引进人才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提请研究,予以专项支持。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素质医学人才4人,柔性引进医疗专家2人,引进陈良万教授团队名医工作室1个。四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定向培养中医专业人员11名,其中县直7名,乡镇4名。同时,选派中医类业务副院长的方式帮扶部分新建中医馆开展中医理疗服务。 

  (3)关于引才、留才政策吸引力不足,人才流失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管理办法》。二是落实《上杭县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杭委组通〔2021〕12号),2023年引进高素质医疗卫生毕业生4名,其中中医院引进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1名。三是会同县委人才办出台《上杭县名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杭卫〔2023〕106号),重点培养和扶持本县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名医,现已完成初评工作。四是通过与浙大二院的远程会诊,解决病理、影像诊断等医师难招聘的困境,2023年柔性引进福建省立医院影像诊断专家1名。 

  3.关于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4)关于医疗公共基础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总医院严格执行《上杭县总医院2023年-2025年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计划》, 2023年12月上杭县医院普外科、呼吸及危重症医学科共2个专科被市卫健委评定为龙岩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截至目前,我县拥有龙岩市县级重点专科6个,市评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数居全市各县(市、区)第二位。二是深化与国内知名三甲医院的合作交流,成立“黄建教授团队名医工作室”“陈良万教授团队名医工作室”,提升带动我县整体医疗业务水平。三是持续强化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番禺区中心医院等医院的交流合作,带动我县学科建设。四是将县级“六大中心”的运行使用情况纳入县总医院院长目标公立考核项目,推动利用率提升。 

  (5)关于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春节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对全县31家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进一步加强急诊急救管理,有效遏制了既往在急诊急救、基层转诊等方面医疗纠纷事件频发多发的状况。二是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有效落实《上杭县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 大力提升群众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根据2023年12月省卫健委公布的2023年度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我县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排名全市各县(市、区)第4名,比上年上升1位。三是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印发《上杭县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上杭县落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筑牢基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4.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仍需加强的问题。 

  (6)关于局党组推动医疗系统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转变不到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部署不够有力,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等7项指标列入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二是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2023年下半年组织培训7次。三是2023年下半年对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10次,发出通报10份;2023年12月6日-20日组织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全县21个乡镇卫生院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效果监测,整体效果比2022年有较大提升。四是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集中宣传服务活动,知晓率从2022年的90.5%提升到92.9%。五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前五名和倒数五名的乡镇卫生院严格兑现奖惩。六是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实施效果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2023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诊疗人次排名前五名的蓝溪、南阳、下都、官庄、旧县等乡镇卫生院给予奖励。 

  (7)关于局党组破解乡村医生老化、技术水平低、后备军少等困境的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行乡村医生“县管、乡聘、村用”制度,由乡镇卫生院从当地具备条件的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中择优选聘,截止2024年2月,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144 人占32.4%,执业医师资格31人占6.95%;设置乡镇、村一体化管理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专用岗位,实行乡聘村用,负责医疗“空白村”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及卫生院重点工作,2023年全县14名龙岩卫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加入乡村医生队伍,2023年12月旧县镇卫生院招聘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充实到边远山村医疗空白村,解决了当地村民就医问题,截至目前减少了8个空白村。二是做好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临床跟班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乡村医生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两周的免费培训,2023年下半年培训1300多人次。三是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对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补助100元(行政村人口少于1000人、有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150元);对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给予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缴费额由县财政给予50%补助;实施《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实施方案》,全县380家村卫生所(室)统一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为乡村医生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四是加大医疗“空白村”巡诊工作力度。2023年1-12月对全县医疗“空白村”开展巡诊次数5049次,巡诊17936人次;2024年1-2月开展巡诊次数816次,巡诊2417人次。 

  (8)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有待加强,公共卫生(防疫)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培训。2024年2月1日举办全县免规和传染病防控培训班,2024年1月26日和2月2日举办两期艾滋病快速筛查人员资质培训班,提升了公共卫生人员技术水平。二是以疾控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人员招聘、人员转岗、兼职等方式增加公共卫生人员,目前全县从事公共卫生人员已达208人,打造全县示范样板预防接种门诊1个,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14个,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7个。三是2023年6个乡镇卫生院调整了公共卫生项目负责人工作岗位并及时报备,对从事公共卫生的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及绩效分配上给予一定的倾斜。 

  5.关于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9)关于局党组推动总医院实质化运作、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力度推动县总医院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运行机制,推进“一归口、三下放、五统一”,制定章程,逐步理清人、财、物的权责管理问题。二是推动县总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科及会计核算中心,调配总医院范围内公共卫生人员3名、财务人员6 名统一办公,确保工作运行更加顺畅高效。三是完善各项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制定《上杭县卫健系统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上杭县卫健局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推动总医院成立采购预算管理委员会、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杭县总医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上杭县总医院关于规范采购相关事项的通知(试行)》等制度。四是制定《上杭县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请休假制度。五是局机关股室与县总医院相关科室加强协调沟通,局效能办加强效能督导,清理临时性或人员重复工作群组8个,避免出现重复安排工作、材料多头报送现象,减轻基层卫生院负担。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0)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约谈制度,2023年下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约谈25人次,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开展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和保密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规范网络行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三是局领导及相关股室人员深入各个基层单位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对单位区域内公共宣传领域进行检查,发现的5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11)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三审三校”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2023年10月在全系统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整改工作,清理陈旧破损、翻卷变形海报及不规范表述内容宣传6条,更新6条。二是举办卫健系统新闻宣传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提升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2023年以来信息发布未再出现不规范表述。四是更新局机关、旧县卫生院宣传栏,及时、准确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方针政策,每年定期开展全系统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自纠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2)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做到严抓敢管。二是严格压实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2023年全年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76人次,2024年年初约谈15人次。三是强化案后整改。常态化开展“吃空饷”“长期请病假”监管,实行每月一报,目前未发现“吃空饷”“长期请病假”现象。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列入各医疗单位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廉政教育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筑牢清正廉洁的思想防线。五是加强被问责干部的跟踪管理,挂钩联系领导及时与其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帮助整改提高,开展谈心谈话13人次。 

  (13)关于廉政风险管控不到位,对已发现的风险点未制定防控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上杭县卫健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卫〔2023〕107号),进一步规范诊疗、计价、收费等行为,落实医疗机构内部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健全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强医保基金结算日常审核和监管。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的业务培训。三是深入开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随机抽查了白砂、泮境、南阳、通贤、蓝溪、庐丰等6个乡镇卫生院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4)关于廉政警示教育不深入,未用“身边案” 警示“身边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廉政警示教育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二是2024年1月25日召开全县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暨廉政警示教育会议,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精疗院里的“疯”腐人生》,通报近期本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并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在全系统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并自查自纠,排查廉政风险点252个,制定防范措施326条。 

  8.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存在的问题。 

  (15)关于内审工作开展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上杭县卫健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方案》(杭卫〔2024〕12号),加强全系统内审工作。二是督导县总医院审计科对基层卫生院2022年度的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县总医院聘请第三方对21个基层卫生院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推动县总医院制定了《上杭县总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杭总医院〔2023〕57号)、《上杭县总医院关于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中心岗位职责的通知》(杭总医院〔2023〕58号)、《上杭县总医院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总医院〔2023〕68号)等制度。三是规范内审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的专项资金审计,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每3年审计1次;督促县总医院每3年至少审计1次县医院及各分院,并对各分院院长实行离任审计;针对特殊经济事项,将进行单独审计。 

  (16)关于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不规范,存在执法不严、查处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二是积极开展市县联合执法检查。2023年8月联合查处了2家牙齿制作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三是常态化开展口腔诊所及口腔门诊的监督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无证牙科诊所监管巡查。2023年下半年查处2家口腔诊所。各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乡镇执法大队人员,定期对市场牙科诊所进行执法巡查。四是2024年1月份以来,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8人次,出动车辆4车次对10个以“未营业”、“店面关闭”、“未发现违法行为”等予以了结的牙医非法行医办件进行跟踪落实,对其中一家无证行医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9.关于宗旨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 

  (17)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面对群众诉求、需求用心用情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上杭县卫生健康局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信访投诉件实行先调查后答复,信访件办理由经办人、经办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2023年下半年以来未再出现答复过于简单或不经过调查随意答复等现象。二是县疾控中心开通“上杭疾控”微信公众号健康证线上预约功能,每天预约号增至80人,同时对已到窗口但未在公众号预约的人员也开展体检服务,满足群众需求,2023年8月以来未收到关于健康证办理方面的投诉件。三是2024年1月19日,局挂钩领导对疾控中心领导班子开展集体谈话,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疾控中心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四是通过询价采购DR设备,进一步提升检查效率,提升服务能力。 

  10.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8)关于应缴财政资金未及时上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熟悉掌握各项规章制度。2023年10月17日组织开展了卫健系统财务人员、报账员、统计人员财务管理知识培训;2023年11月10日组织开展了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人员、报账员、出纳人员预算一体化系统知识的培训。二是已将应缴财政资金上缴财政。三是定期组织人员清理专项资金,对未支出的项目资金及时收回上缴财政。 

  (19)关于财务报销发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5日,组织县疾控中心财务人员学习“卫生健康管理培训内容课件”,进一步熟悉掌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费报销制度。二是制定《上杭县疾控中心经费使用报销制度》,加强票据审核工作,严格把关。三是县疾控中心组织人员补齐相关原维修验收记录、结算清单、大额支出会议记录等材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0)关于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疫苗管理制度。按照疫苗管理有关条例对疫苗申购审批、验收入库、保管、调拨、运输、盘点等进行修订完善。二是疫苗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疾控中心传防科科主任负责全县疫苗计划,疫苗仓管员负责接收、储存、查验疫苗,传防科工作人员负责配送、疫苗储运温度监测和相关材料保存以及冷链设备管理等工作,财务科负责将疫苗相关费用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配送司机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每月疫苗库存数量盘点一次,由传防科工作人员导出疫苗库存数量,与仓管员、财务3人进行疫苗实物盘点,做到账、苗相符;填写“疫苗盘点表”,确认无误后,由仓管员、传防科工作人员、财务、分管领导签字,传防科和财务科各存一份。四是组织人员对2017年以来二类疫苗账本和实物重新核查,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落实疫苗每月盘点制度。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1)关于专项资金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县疾控中心成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定期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项目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县疾控中心已将未使用专项资金退回至县卫健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情况方面 

  11.推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发力不足。 

  (22)关于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创先争优意识。二是通过强化示范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服务发展、强化作风建设,建设政治过硬、思想过硬、组织过硬、业绩过硬、队伍过硬“五个过硬”模范机关。三是打造“卫健先锋,健康护航”“红土医心,温暖民心”等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四是深入开展“党章传诵我来讲、党徽闪光我担当、党旗飘扬我先行”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党员回家工程,实施党员量化积分制管理考评,打造“四强”党支部。五是加大党建工作宣传推介力度,《党建引领聚合力,卫健事业谱新篇》《党建赋能促发展,奋楫扬帆谱新篇》受到各级媒体刊发推介。六是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召开“学习身边榜样”分享会。七是加大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开设“学习身边榜样”专栏,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截至目前已推介宣传身边榜样10人。                  

  12.组织建设仍有短板。 

  (2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局党组会议记录,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议记录,落实分管领导审核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扩大)会议议事规则》《机关党委议事规则》,会前做好会议议题收集等会务工作,明确各种会议内容,确保党组与机关党委会议不混开。三是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2024年1月以来印发会议纪要5份。 

  (2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存在撰写党建材料雷同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进一步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意识。二是加强办公室、党委办相关人员的培训,对2020年至2022年局党组、局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办的党建工作总结材料进行重新梳理,落实把关审核制度。三是重新撰写相关材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5)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2023年11月24日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议,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下发《新编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二是结合2023年度党建体检工作,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回头看”并落实调阅制度。三是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支部联系点制度,深入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督导,发现问题2个,并及时落实整改。 

  (26)关于干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基层医疗机构领导干部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基层医疗机构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二是配齐配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及时调整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27)关于对医疗机构聘用临时人员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上杭县卫健局关于印发《上杭县公立医疗机构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卫〔2023〕108号),加强医疗机构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监管。二是调整岗位6名。 

  (四)落实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28)关于巡察整改不够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制定《上杭县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请休假制度。三是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临床使用情况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规范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杜绝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四是建立信访工作制度,已对群众投诉信访件未经核实盲目相信医疗机构提交材料答复信访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五是已将应缴财政资金上缴财政。六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定期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卫健局党组期间移交的信访件已按相关规定处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842950;通信地址:城区利民路102号,电子邮箱shwszhg@163.com。

  中共上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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