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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09-2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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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24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巡察。4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
自县委巡察一组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并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局党建工作质量、促进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政治意义,将巡察整改视为一次严肃的政治体检和党性锤炼。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巡察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县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不仅是对我局党组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更是对我们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一次深刻考验。我们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针对即知即改问题清单问题立行整改。同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整改过程中,我们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类似问题一并解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1)反馈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相关论述领悟不深刻,在保护耕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思考不多。耕地保护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相关论述学习,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深刻领悟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学思悟践,7月份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关于示范片选择的问题,水稻示范片选址由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确定,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把水稻示范片农田设施列入项目建设,同时加强对水稻示范片农田基础设施的管护,以发挥其更好的示范效益。《上杭县财政局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4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省级资金的通知》(杭财农指〔2024〕81号)下拨资金300万元,其中85万元用于示范片农田修复、沟渠管护等;在全县重点打造52个示范片,促进单产提高。三是2024年5月27日印发《上杭县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杭委农办〔2024〕6号),按照属地原则,建立“党政同责、乡镇抓落实、行政村为实施单元”的工作机制。成立县乡抛荒耕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等工作。四是加大抛荒撂荒整治力度,出台复耕政策,鼓励山垅田复垦种粮,对复垦抛荒2年以上山垅田10亩以上种植粮食作物的,县财政一次性每亩补助300元。针对丘陵山区特点,大力推广中小型适用农机具,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截至目前已完成山垅田复垦种粮面积3520亩,超额完成省级2600亩的目标任务数。五是2019年以来实施高标项目的乡镇(业主)均与项目村签订《上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移交协议》。同时,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及时复核,2024年省、市已下达水毁修复和建后管护资金340万元,已根据各乡镇水毁情况下达资金。2025年高标项目已向灾情比较严重的中都镇、下都镇、蓝溪镇、太拔镇、溪口镇、茶地镇倾斜。
(2)反馈的问题: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手段缺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动农民种植早稻和油菜的积极性。扩大单季稻改为双季稻的面积,扩大冬种油菜种植面积。二是制定新一轮各级各项稳粮惠农政策,加强资金扶持力度,对连片种植早稻30亩以上的,县财给予200元/亩补助;连片种植油菜10亩以上,县财给予500元/亩补助。重点培育规模种粮大户,对规模种粮在打造农业品牌、粮食加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程度。三是强化技术措施保障。重点推广粮食高产栽培技术、油菜生产板田直播、保墒播种等关键增产技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抓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各项技术措施入户到田。2023年完成油菜种植面积1237亩,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1200亩的任务数;2024年全县早稻落实播种面积7.91万亩,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7.69亩的任务数。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3)反馈的问题:未落实项目管理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部由项目乡镇担任业主,2024年1月16日印发的《上杭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债项目》(杭农纪要〔2024〕9号),明确了县农业农村局及乡镇业主各自的工作管理职责,及时做好工作衔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4)反馈的问题:土壤普查工作进度偏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目前表层样制备已于2024年2月完成,表层样点数量为707个,任务数量为722个,目前已完成检测100%,三普各项工作能在省三普办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5)反馈的问题:粪污资源化利用闭环运行有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粪污收集、清运、利用特点,于5月5日,设计了含粪污来源、粪污去向、清运单位名称、清运接收时间、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等信息的“上杭县畜禽粪污收集、清运、接收联单”。上杭县景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按“上杭县畜禽粪污收集、清运、接收联单”对粪污清运情况进行记录。每月要求第三方提交清运记录,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第三方提交的粪污清运记录按抽查率30%进行抽查,发现清运记录与抽查情况不符的及时分析原因并督促整改。6月7日县畜牧站于组织人员对清运记录进行了抽查,抽查情况与记录情况相符。
(6)反馈的问题: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缺乏思考与举措。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上杭县落实党建富民强村“十百千”行动工作方案》,2024年选择15个行政村作为试点村,每个试点村一次性补助50万元,县财政每个村配套10万元,根据本村的资源优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筑牢上杭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县域样板组织基础。如蓝溪镇梅永村将店面进行装修后出租收取租金、庐丰畲族乡6个村投资共富工坊收取分红、官庄畲族乡龙角村购置农机具发展社会化服务收取劳动报酬等。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筑牢上杭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县域样板组织基础。二是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指导村级经济股份合作社投资成立公司或者农民合作社发展当地产业,有效解决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难以运作和缺少市场竞争力的问题。如湖洋镇上罗村、福全村、水埔村在村级经济股份合作社基础上成立公司发展黄桃、灵芝、休闲旅游等产业;才溪镇溪北村、下才村在村级经济股份合作社基础上成立农民合作社发展西红柿采摘、蔬菜等产业。2023年湖洋镇福全村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收入达20万元,迅速弥补了福全村几十年来主导产业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空白。三是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可学习、可推广、可复制的集体经济发展典型示范村,进一步提炼形成机制模式。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探析—以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发展探索为例》获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系统2023年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3.关于“长寿之乡”品牌打造欠力度的问题
(7)反馈的问题:运用“膳食营养、地理标志”宣传“长寿之乡”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5月23日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送达至上杭都瑞康米业有限公司,要求对绿色食品生产区域产地环境进行再次抽检,目前,检测机构已完成采样和检测。二是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申报认证,2024年以来,已完成3个绿色食品新认证,14个绿色食品新认证正在开展,20个绿色食品正在续展,获证单位的年检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对发现不符合年检或续展要求且整改不到位的绿色食品获证单位,建议上级机关撤销该产品绿色食品证书。三是强化证后监管,持续将绿色食品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监测对象,2024年以来,共抽检绿色食品主体4家次,产品5个,合格率100%。
(8)反馈的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主体备案摸底,开展新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调查摸底和现场核查,将有生产上市食用农产品的主体纳入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做到应纳入尽纳入。截至目前,我县纳入并行系统监管的生产主体1500家,纳入数位列全省第一。二是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协管员培训,已完成2期200余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人员和生产主体并行系统的操作能力。三是加强并行系统的线上巡查和线下稽查,指导生产主体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常态化、规范化赋码出证。2024年以来全县赋码出证19426批次,县级巡查69566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督促整改生产主体97家次,立案查处并行制度案件1起。
(9)反馈的问题:农产品加工业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农产品加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上杭擎荣农产品有限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目前上杭擎荣农产品有限公司已进驻上杭县优质农产品保鲜冷藏冷链配送中心。二是加大招商引资、筑巢引凤。今年以来,招商团队成果丰富,奔赴四川、宁波、广州、江西、厦门等地,成功举办11场招商活动,新签约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特色现代农业项目4个,新开工项目2个。三是积极推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新注册台资农业企业4家,吸纳台资约240.5万美元,批复14个台资企业实施闽台农业农产品加工项目。四是加快发展预制菜产业。筹备成立预制菜产业发展协会,第一批产业协会单位会员33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联系上下游生产基地,采用本县生产的农产品,用于加工,例如觅尚食食品(福建上杭)有限公司采用上杭槐猪肉、湖洋镇三黄鸡等作为加工原材料,杭梅食品有限公司采用上杭青梅作为原材料,上杭县杭丰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本地萝卜作为原材料。
4.关于服务群众意识较弱的问题
(10)反馈的问题:强农惠农政策汇编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偏迟,惠民政策兑现留有空白,利民项目建设未按序时进度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出台强农惠农政策。2023年8月开展新一轮强农惠农政策编写工作,及时开展政策调研、召开推进会,分别于1月11日和4月30日召开专题会,形成了《2024-2025年强农惠农政策(初稿)》,已于6月28日报送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二是关于《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较慢问题。2024年,在1月份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发布之后,立即开展起草工作,县委一号文件已于5月16日印发。三是根据市对县“六比一看”工作要求和《上杭县2023年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六比一看”亮晒考评绩效管理考评办法》(晒考评办〔2023〕1号)文件精神,将列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列入县对乡镇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目前已组织相关科局对乡镇完成绩效考评,我县获得2023年度龙岩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等次(第1名),2024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申报创建获竞争性推荐名额1个。四是跟踪督查,对未开工项目实施日常跟踪制度,及时协助乡镇排解项目建设难题,实行每月通报制度,截止2024年2月底2023年度78个试点示范项目已完成建设。五是在今后实施各类农业项目过程中,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提早开展项目方案制订及相关政策宣传,让惠农政策早宣传、发挥最大效用,如2024年绿肥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省厅于2023年12月印发工作方案,我局结合省厅方案于2024年1月24日即研究制订印发本县实施方案,部署推进时间居全省前列。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1)反馈的问题:未按每季度至少研讨一次要求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研讨不够严肃认真,出现材料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即知即改。党组书记于2024年5月23日对涉及个人材料问题部分领导进行了谈心谈话,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强调今后绝不允许出现此类现象,目前相关材料已完成修改。二是认真开展学习研讨。2024年4月30日制定《2024年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计划》,2024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其中集中学习研讨4次,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业务深入分析研讨,提交交流发言提纲20余篇。三是举一反三抓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材料的审核把关,提前明确撰写材料的要点和注意事项,收集齐后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核对,发现撰写材料相似的,及时提醒并退回修改。2024年以来的党员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经党建办认真审核把关,均已覆盖落实意识形态内容,未出现雷同问题。
(12)反馈的问题:保密意识淡薄,2022年4月发生个别干部泄密事件,造成了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2022年发生泄密事件以来,我局直面问题,对局部分干部职工涉密事件进行通报,相关泄密人员6人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理。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办法》,对全局保密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做到举一反三。三是做好保密工作宣传教育。把保密工作及保密教育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保密知识,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的长效机制,健全《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保密管理若干制度的通知》(杭农〔2024〕105号),由局保密领导小组督促各项保密规定落到实处。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3)反馈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责任。局党组于2024年5月31日印发《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责任,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为全力推进我县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二是丰富警示教育形式。结合当前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6月5日、6日组织机关全体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非党员副局长、股站负责人、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通过党课辅导、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6月24日召开警示教育会,复盘剖析我局近几年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案促改促治。三是强化机制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实施责任追究和责任上溯制度,并与局实际工作相结合,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落实“一把手负责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使廉政工作从无形变有形,确保机制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的质效。
(14)反馈的问题:案件通报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运用效果,规范党纪处分通报程序,及时组织支部挂钩班子成员列席参加党支部宣读处分决定的党员大会,并作重要强调发言。二是结合当前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带读领读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逐字逐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尤其是关于党纪处分的有关程序内容,从而内化为言行准则,规范工作程序。
(15)反馈的问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警示教育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党性修养。2024年3月15日印发《2024年上杭县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为党员干部订阅《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2017-2022)》,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红土初心讲堂”培训学、“三会一课”定期学,职工干部群推送信息日常学,推动党员干部把铁的纪律自觉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谈心谈话制度,监督预防“治未病”。根据《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把谈心谈话作为重要抓手,通过“了解情况普遍谈、发现苗头及时谈、督促检查重点谈、廉政提醒集体谈”四种方式,监督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严”的氛围下廉政勤政、担当作为,涵养良好政治生态。2024年以来开展各类谈心谈话活动4次,覆盖80余人次。三是丰富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效果。2024年,我局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问题专项政整治,转发、通报典型案例10余起;组织干部观看《精疗院的“疯”腐人生》《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第3集“强化正风肃纪”、《围猎》等警示教育片。自4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组织廉洁文化现场教学1次,专题学习交流研讨15次,专题纪律党课11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次,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16)反馈的问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相关分管领导召集的部门会议研究项目资金安排事项时,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二是加强涉农项目和资金监管工作。各相关分管领导和具体实施股站对牵头实施的项目及资金和项目安全生产负主要监管责任,接受驻局纪检组对强农惠农项目、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执纪。三是项目资金安排必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1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通报,1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需提交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后实施,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
2.关于点题整治工作落实成效不够显著的问题
(17)反馈的问题:2023年开展的“有关集体‘三资’管理的点题整治工作”停留于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村干部2012年以来向村集体借款长期未还问题清查治理。全县摸排出8个乡镇10个村11名村干部向村集体借款问题,共借款12笔计321968.62元,其中已还款316968.62元,经过多方努力,追回剩余资金5000元。二是加强审计监督。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政改〔2023〕1号)文件要求,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期限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审计覆盖面达所辖行政村的15%,审计53个行政村,根据审计覆盖面当年白砂大金村、蛟洋丘坊村暂未列入抽查审计行政村。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政改〔2024〕2号)文件要求,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审计覆盖面累计达到85%行政村,并对审计工作开展监督抽查,提高审计质量。6月至8月,由县经管站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到中介机构(茶地、中都、白砂)和乡镇(旧县、临城)进行督查抽查,督查主要采取询问、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将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反馈给乡镇,要求乡镇认真对照财经法规制度,对问题进行梳理,通过归类、调账、清退、处理,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三是持续深化推进“三资监管”点题整治工作。2024年5月27日印发《中共上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2024年6月27日印发《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向村集体借款的通知》;起草了《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收集汇总相关单位意见,下一步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流程进行发文。
3.关于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8)反馈的问题:畜禽养殖监管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集中免疫。要求各乡镇按照部省市要求及时启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二是加强补免。首免结束后,再以文件、微信、短信等形式,提醒乡镇加强补免,做到针不漏户、户不漏禽。特别是对蓝溪镇梅永村和太拔镇的养殖场户进行了补免,并采集太拔镇鸡血样30份,采集蓝溪镇羊血样40份,送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集中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三是加强检测频次和扩大监测范围,特别是加强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监管各一次,每次采样监测300-400份不等;每年制定下发全年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全县范围定期开展非洲猪瘟、牛羊布病、牛结节性皮肤病、野鸟禽流感、牛疯牛病(痒病)、牛羊痘状病毒等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每个病种调查采样50-500份不等)。加强乡镇养殖场户检测频次,确保免疫抗体常年达标,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19)反馈的问题:执法装备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制定《上杭县建城区水域渔政执法巡查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在建城区水域从事日常巡查检查、接举报投诉查处、网络舆情应急处突等渔政执法监管,以摩托车或电瓶车为主,执法人员外出巡查时,按规定申请使用并登记签字,执法巡查时拍照取证,注意安全,充分发挥摩托车、电瓶车能灵活巡查执法作用。二是加强执法摩托车管理,将渔政大队2020年购置的两部摩托车纳入局综合股统一管理,并严格执行,摩托车登记年检、维修、加油等由局综合股负责,工作人员使用摩托车进行渔政执法巡查监管,按照2人以上原则,身穿制服,带好相关执法工具,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不得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外出巡查时不得随意改变巡查检查路线、不得公车私用、不得载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遇到紧急突发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处理;结束后车辆应停回原处。截至目前,共巡查检查应急处置等14次,主要在临江、临城、庐丰等建成区内,两部摩托车分别行驶477公里、462公里,充分发挥摩托车机动灵活效率高作用。
(20)反馈的问题:行政处罚案件材料不严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全体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行政处罚案件材料不严谨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中队各执法人员严格对照问题,对2020年以来查处的所有行政案件重新核查,针对执法文书签字(盖章)、落款日期前后逻辑较易出错等环节进行重新核对,立行立改,同时要求大家举一反三,确保今后办案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各中队目前累计重新核对99件。二是针对某案件《询问笔录》与《查封(扣押)现场笔录》出现统一执法人员在同时段开展两项不同工作的不合理现象、某案件《送达回证》与《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显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时间前后不一的问题,2024年5月6日上午,局分管领导、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代表局党组对案件承办人员进行了教育批评谈话,提出整改要求,被谈话人员均作出表态,今后将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照行政处罚相关程序规定,明确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情形。对于行政处罚案件的案情分析讨论由局分管领导或者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主持,组织相关执法办案人员、法制人员等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讨论,提出适用该违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行政处罚依据、自由裁量规定等。对于我局在处置情节复杂成者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案件时,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主要领导负责召集相关领导和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对行政处罚作出集体讨论决定,2024年1月至7月,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立案查处的13件行政处罚案件中,无情节复杂成者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案件。四是强化执法业务学习与培训。按照《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福建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手册》等相关要求不定期组织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内部业务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法制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运行程序。比如2024年4月18日组织大队3名执法业务骨干到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参与执法培训和执法交流;2024年6月28日请市农业执法支队的领导对我局执法队员们进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024年7月组织大队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队内练兵行政执法测试。
(21)反馈的问题: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主动对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因近年来机构改革,县农业农村局由多个单位合并为一个单位,结合下乡指导工作需要,同意保留县级平台申报账户。二是将渔政大队2020年购置的两部摩托车纳入局综合股统一管理。三是加强对公车申报、执法执勤用车的日常管理及台账管理,不定期监督抽查行车轨迹。
4.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22)反馈的问题: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足,部分干部廉洁意识不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范较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个标段未经预算审核就组织招标,初衷是为了用足用好项目资金,减少资金结余,弥补相关增投审批程序,增加投资通过“补充设计”,补充签订《签约合同价调整协议》。为规范程序,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干部学习上杭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杭政〔2023〕7号),加强增投等项目审批手续的学习,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工作程序,杜绝此类事情发生。2021年后项目已及时改正这一做法。
(23)反馈的问题:履约意识缺乏,合同条款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梳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相关处罚条款,包括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变更事项,现场管理人员出勤签到情况,农民工工资执行情况,施工安全情况,质量保证期间工程损毁修复情况。二是全面梳理县级自验、市级中期检查、市级验收指出的问题,根据问题清单逐项复核。对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检测机构及监理单位明确指出的不达标工程,已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合同条款和考评细则进行扣款,扣施工费9.5268万元,监理费2.25万元。例:上杭县湖洋涧头等6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审金额549.433万元。因伸缩缝排水管设施不合格核减金额3211元,监理单位连带扣款1250元。
(24)反馈的问题:节约意识不强,服务费就高结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合并招标重新计算费率,发函给福建云信建设有限公司,于6月20日退还多计取资金5247元,已将退款回单报县农业农村局存档。二是进一步加强节约意识,严格按照招标代理费用相关规定计算费率,杜绝再出现类似情况。
(25)反馈的问题:过程监管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程序,对已完工工程按时间节点及时抽检。二是对检测报告中核定的不达标部分及时作出处理意见,按照考评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三是严格工程量审核把关,认真核对市县检查验收报告、第三方验收、检测报告、监理整改通知以及隐蔽工程签证等相关资料,确实履行工程监管职责。四是2020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G、H)2个标段,田间道路碎石路基工程量多计工程价款5.1194万元已扣除。具体处罚情况:上杭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G标)核减2个标段施工费合计17855元,监理单位连带扣款1250元;上杭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H标)核减施工费42459元,监理单位连带扣款1250元。今后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实施,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26)反馈的问题:上缴应缴财政款项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按时足额上缴各项应缴财政款项。二是我局已于2024年1月已将2020-2022年财政资金银行存款利息25.1万元上缴财政。2024年以来应上缴财政植物医院承包管理费及保种场承包费计84300元已按时足额缴入财政金库。
(27)反馈的问题:惠民贷款贴息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对上杭都瑞康米业有限公司2022年度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进行核对,2024年6月19日通知上杭都瑞康米业有限公司全额退回多拨付贴息补助4432.22元;二是已于4月25日追回多计算贷款贴息618元并存入上杭县农业农村局账户。
(28)反馈的问题:存在坐支现金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范现金管理和使用,杜绝坐支现金现象的发生。2024年以来局代收代付上级来人上交的伙食费、交通费及局干部宿舍水电费等65笔合计20932.8元,全部由上交方直接存入局银行账户。二是不断提高出纳等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上杭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29)反馈的问题:经费报销手续不齐。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加强对机关后勤采购的管理,完善采购手续。二是已进一步规范机关后勤采购审批单手续并严格采购货物的验收手续。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靠前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30)反馈的问题:对驻在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和乡村振兴领域监督工作不够主动融入,多停留在参加局党组会议和查阅内业材料层面,缺乏监督切入点和覆盖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培训、参与办案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二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涉农资金骗补突出问题2个专项整治项目,“室组地”联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前往庐丰、中都等10余个乡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制发监察建议1份,主动约谈3人次。三是强化执纪问责,今年以来我组共问责3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31)反馈的问题:党建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每年度召开两次党建专题会议,通报上年度党建及党支部建设情况并部署下一年度党建和支部建设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局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局党建办负责抓好贯彻落实。1月18日已召开2024年第一次党建专题会议。二是积极探索挖掘党建品牌,强化党建引领。通过“巾帼科技志愿服务队”“农人老党员工作室”等现有载体,持续深化实施机关党委“红色专家助三农”基层党建示范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面对6.16特大暴雨灾情,组织党员干部370余人次自带干粮到中都镇、蓝溪镇开展清淤清障等工作,组建“灾后恢复生产党员专业突击队”抽调30多名党员专家技术人员分赴受灾乡镇,指导服务群众3500余人,迅速修复农田水利设施,恢复农田灌溉,帮助指导群众扶苗洗苗,实际行动践行“靠得住、冲得上、打得赢”的“三农”铁军精神,让党旗在灾区一线高高飘扬。
(32)反馈的问题: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当作根本指引,完善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方式,统筹推进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促进学思践悟、付诸行动。二是举一反三抓实整改。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党纪学习教育中,机关党委监督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时间节点要求,及时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内容,并要求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结合日常工作认真研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33)反馈的问题:党建述职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局党组把基层党建述职当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部署安排,超前谋划,坚决杜绝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二是规范评议程序。2024年1月8日,局机关党委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制定《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将党员股站负责人列入参评对象,进一步激发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动力,真正发挥党建述职的“指挥棒”作用。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34)反馈的问题:人岗不相适。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5月2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对相关股站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在今后的股级职务任免中,我局将遵循人岗相适原则,在技术推广专业性较强的股级职务原则上由本专业人员担任,确无此专业人员的在相近专业人员中选取,综合管理类股级职务也应充分考虑岗位性质与个人的专业、特点、经历、编制所在等情况。
(35)反馈的问题:专技队伍青黄不接。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编制、人社部门同意,委托福建农林大学招收第4批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本科生5名,毕业后回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就业,充实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专业技术人才。近几年,每年选送2名以上人员参加福建农林大学在职干部学历提升教育。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培养上,我局印发了《上杭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设置及聘任方案》(杭农〔2023〕37号),其中新增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采取全员竞聘方式让有担当作为、年轻的专业技术人员更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审和聘用。
3.关于党建工作基础未夯实的问题
(36)反馈的问题: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未用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委员会对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精心组织策划,制定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好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功能。2024年以来,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缴纳党费、廉政教育、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0余次。二是强化党务培训,规范主题党日工作。2024年6月12日,局机关党委组织“红土初心讲堂”2024年第二期培训班,邀请县委党校高恩堂老师作“基层党务工作实操”培训,其中针对如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了详细讲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日常检查和指导,每季度及时调阅《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将主题党日活动质量作为党支部创先争优评比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
(37)反馈的问题:党费收缴和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自查自纠,立即整改。针对“个别党员一个年度有多个党费收缴标准”问题,责令其作出有关情况说明形成书面材料,对党费计算有误的党员进行重新核实计算并告知本人,督促其6月份起严格按照标准缴纳党费;针对“把因酒驾受党内警告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王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问题,经查阅2023年印发的《新编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其中提到“对于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的正式党员,只要他对介绍者情况了解,确能担负起介绍人的责任,且申请入党者又信任他,就可以做入党介绍人”,王某作为叶某的直接领导,对其比较熟悉了解,经叶某同意,认定王某可继续做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定期对局所属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别是如何规范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三是加强日常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党委每半年对所属支部的党费收缴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党支部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要求。2024年3月28日印发《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4月9日,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38)反馈的问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党内法规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支部通过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2024年1月各党支部召开的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均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做到会前有充分准备、会中有详实记录、会后有严格执行的程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做到实际参评数与应参评党员数一致。二是强化教育培训,规范支部党务工作。加强对局所属各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对如何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详细讲解,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日常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局机关党委每季度对所属支部的《党组织活动记录簿》进行调阅,督促党支部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要求,对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高质量。截至目前,已完成5个支部2024年第一、第二季度《党组织活动记录簿》检查调阅工作。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9)反馈的问题:对上次巡察指出的“干部交流轮岗不多”问题,党组以“岗位对专业要求非常高,不适合轮岗”为由对部分任职时间10年以上的部门负责人未交流轮岗。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5月2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对相关股站负责人进行了调整。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期间,未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反馈的问题: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较滞后。
目前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 2020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的18个标段中,16个完成结算审核,1个准备送审,1个结算修改定稿。二是2021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的7个标段结算报告初稿已出并送审。三是 2022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的7个标段完成第三方验收和数据核对,要求施工单位8月底前完成结算编制。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项目流程繁琐,涉及环节众多,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和协调不够顺畅。二是部分施工单位工作效率不高,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三是刚处在机构改革和组织调整下,验收等流程滞后。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限:一是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项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三是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审批速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2022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结算编制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整体整改工作预计在完成所有结算审核和资金合理拨付后结束。
2.反馈的问题: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
目前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局党组会议于5月23日研究调整股级职务人选,优化全局的股级职务人员。现已完成动议,进入申请使用股级职数阶段和干部考察、人员备案工作。预计9月底可完成全部任免程序。
未完成整改原因:申请使用股级职数阶段还需审批。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限:审批完成后,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3.反馈的问题:对审计要求在2022年4月6日前完成整改的“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款”问题,截至2023年12月,仍有往来账款479.23万元未清理。
目前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我局将继续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分阶段进行清理往来账款。二是2023年12月31日进行调账清理189.07345万元,截至2024年4月22日剩余304.15655万元往来账款。
未完成整改原因:往来账款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原畜牧水产局、县委农办(老扶办)等移交的往来账款,往来账款笔数多且因历史原因清理非常困难。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限:我局将已梳理剩余未清理的往来账款按分解到各业务股站,剖析原因,针对每笔往来账款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逐步化解历年遗留的往来账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842415;通信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2号,电子邮箱:shnyjggyx@163.com。
中共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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