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22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上杭县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2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及时研究部署
县委巡察二组召开对我会巡察反馈会后,我会高度重视,2025年2月19日召开县红十字会巡察整改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把抓好整改作为一项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
成立了以刘家辉常务副会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会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四个方面的38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强化督导落实,确保整改实效
建立巡察整改督导机制,实行周汇报、月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重点问题或进度较慢的亲自督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中期推进会,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进一步明确整改情况和时限,扎实有效推进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反馈的问题: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重视不够,存在纸面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新修订完善议事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研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征求意见,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相关制度程序,通过红十字会议,纪检组和全体干部职工研究讨论,举手表决决定,由超三分之二人同意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二是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党员积极参加县卫健局党支部开展的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对所学习的内容要做好学习笔记。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因事无法参加的,向党支部和常务副会长报告并取得同意,事后及时补课。三是完善上杭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财务审核把关,杜绝白条入账,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责成当事人2025年4月已退回超标部分。四是加强理论学习。县红十字会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更新推送相关内容。五是“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乱用”,优亲厚友亲的是少数亲朋好友,疏的是众多人民群众的心,县红十字会今后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深入开展救灾救济资金、物资发放、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顿,杜绝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虚报假领等问题。六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募捐管理制度,根据《龙岩市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龙红〔2024〕14号)文件精神,2025年3月下旬,县红十字会制定《上杭县红十字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人道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杭红〔2025〕9号)。严格执行审核、会议研究、公示、发放程序,救助标准分非肿瘤和恶性肿瘤患者两档,避免优亲厚友选择性执行空间大的问题。
(二)反馈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2.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2)反馈的问题:抓政治学习不重视、敏感性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综合股负责人收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学习材料,列入县红十字会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内容。先后于2025年2月19日开展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红十字会情况反馈会;2025年4月1日开展巡察整改专题会议;2025年4月10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具体表现。二是已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致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信》等材料发放至干部职工,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会议的第一议题是党性政治学习,并在会上强调需将学习精神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提出贯彻意见。从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了政治学习11次,今后干部职工会议将政治学习常态化。三是上杭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每星期推送一篇有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或党纪法规,作为干部职工政治学习的平台。
(3)反馈的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防灾救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防灾救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县红十字会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由综合股负责人收集最新学习材料。根据2025年4月《关于印发<福建省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人道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闽红〔2025〕18号)文件,结合本县实际,2025年4月制定了《上杭县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人道救助应急预案》,对应急领导与应急执行机构及职责、预警预报和信息、灾后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2025年1月开始,每月县红十字会联合县应急局、科协、气象局等单位开展应急科普暨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目前已在白砂、南阳、泮境、蓝溪、蛟洋等乡镇街道开展6场防灾避险、自救互救集中宣传活动。并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发放军大衣、棉被、鞋子、T恤衫价值8430元等。
3.关于捐赠款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反馈的问题:接收捐赠款物未按规定开具捐赠专用发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统计2020年以来接收捐赠款物未按规定开具捐赠专用发票情况,目前组织人员已对“6.16”特大暴雨灾害捐赠开具捐赠票据,因涉及金额巨大,类目繁杂,目前正在梳理并强化后续补开工作。二是2025年4月17日,县红十字会对财务管理人员及仓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加强捐赠票据管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福建省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等。三是根据《福建省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进行人民币折算,由捐赠人提供其公允价值的合法有效证明。县红十字会已执行捐赠票据开具工作,并将开具票据专门存放以备捐赠票据领取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福建省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为接收的捐赠款物开具捐赠专用发票。
(5)反馈的问题:物资调配领用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4月20日建立健全了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指定仓管员负责管理,相关物资由经办人与仓管员共同验收后入库,在物资出库时需办好物资出库手续。针对2024年“6.16”特大暴雨灾情物资捐赠,完善物资捐赠领用单的签字盖章手续。二是2020年2月,才溪镇政府曾某领用一次性医用口罩800个,领用单已补盖单位公章;2020年1月,县医院领用贵妃鸡蛋21600枚,领用人已补签名,且对2020年以来出入库物资领用单据均由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及股室负责人补全签署审批意见。三是今后将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会议精神统筹物资调配,仓管员负责物资管理,赈济救护股监督出入库单及接收单是否填报完整,在确认出入库无误后需签字,并交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再发放。
(6)反馈的问题:账务处理不及时、单据不齐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4月17日,县红十字会对干部职工开展专项培训,要求单位负责人根据情况统筹安排物资发放工作;财务管理人员增强业务能力,严格按章办事,报销程序报销程序按经办、证明、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程序完善手续,每月及时处理账务;要求赈济救护股负责发放捐赠物资;要求事业发展股及时收集物资接收单据;仓管员负责整理物资接收单、入库单、出库单,并做好单据管理。各部门相互监督,权责明确,杜绝拖拉现象。二是针对2020年1-3月获捐抗疫物资的登记汇总表中无捐赠人、接收人、领用人签字确认情况,已在2025年4月10日前,已补全签字。三是对2024年“6.16”抗灾期间获捐物资不齐全单据已全部补齐。
(7)反馈的问题:代储物资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健全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要求半年组织相关人员对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借助行风监督员、纪检组进行外部监督。对盘点仓库物资进行严格审核,杜绝仓库物资与台账不符问题。2025年5月15日组织赈济救护股、综合股、仓管员三人对代储物资进行盘点,并堆垛整理,建立健全台账。物资入库时需填写《物资入库单》,物资接收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物资出库时需填写《物资出库单》,由物资接收人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发放人签字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物资接收单位向县红十字会提供《物资接收单》,需盖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字及提供联系方式。二是加强对仓管员代储物资管理培训。2025年4月针对代储物资造册清点,补齐相关手续后移交仓库管理员。三是为更规范仓库管理工作,2025年5月9日县红十字会已申报物资储备库四级评定,是全省第一个县级申报物资储备库四级评定的红十字会,评定四级物资储备库后,已完善仓库基础设施,并将仓库物资按照类型、规格、批次等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快速找到所需物料。
4.关于为民办实事项目“应急救护员培训取证”落实不力、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
(8)反馈的问题。培训未按计划实施,考核把关不严,存在虚假发证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才溪镇无考核记录20名人员于2025年3月重新考核培训;培训老师已查找出2021年8月25日在上杭县实验小学开展的应急培训相关材料,参训人员已按要求签到两次,“外出血救护实操考核表”有填写考核内容,考核老师已补签字;2022年10月30日的《救护员培训考勤表》中实验小学的袁某和罗某,于2024年11月20日参加上杭血浆站救护员培训班补训。二是核查2020年以来应急救护员取证培训材料,未发现有其他缺漏及乱发证现象。三是举一反三,在今后应急救护员培训取证培训前,县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需制定应急救护员取证培训计划并严格按培训计划实施,加强对应急救护员培训取证培训各个环节的把控,由办公室人员通知参训单位组织培训人员要准时准点到指定地点进行实操培训,由赈济救护股对培训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强培训监管工作,培训老师在培训完成后对救护员考核资料进行核对,杜绝虚假发证情况再次发生。同时要求每期培训对考核分数倒数5名救护员进行补考,以提高培训质量。
5.关于募捐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9)反馈的问题。募捐宣传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4月,已采购10个募捐箱,准备投放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2025年4月16日,润和超市和上杭汽车站、动车站已签订募捐箱管理协议并已在超市服务台和汽车站、动车站购票处设置贴好捐赠二维码的募捐箱;在无法配合设置募捐箱的动车站等人群密集区,张贴捐赠二维码。二是2025年5月7日,县红十字会在微信公众号发布“5.8人道公益日”募捐活动倡议书、利用博爱驿站LED屏播放“5.8人道公益日”募捐活动。在设置募捐箱及募捐二维码的公共场所发放宣传“5.8人道公益日”倡议书,截止目前,已募捐10279.85元,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
(10)反馈的问题。募捐方式单一、老旧,依然采用纸币捐款的传统方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通过县领导审批,拟新增一个兴业银行上杭支行捐赠账户,经请示省、市红十字会后,为便于募捐管理,不宜开设多个募捐账户。二是强化募捐工作,在每年5月1-9日全国红十字“5.8人道公益日”及每年9月1-10日,开展“99”公益筹款活动。2025年5月7日县红十字会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出“5.8人道公益日”募捐倡议书,5月8日,县红十字会在博爱驿站开展“5.8人道公益日”募捐活动,目前已募捐1万余元,居省市前列。
(11)反馈的问题。对募捐箱管理不到位,未制定管理制度,未定期清点捐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3月3日,负责募捐箱管理工作人员对募捐箱及募捐金额进行清点,并将捐款箱金额进行登记。二是2025年4月已建立健全募捐箱管理制度,已建立健全募捐箱登记台账,由博爱驿站管理员负责募捐箱管理,每半年对每个募捐箱及募捐金额进行一次清点,并及时将募捐款转入捐赠账户。三是动车站、汽车站、润和超市已在2025年4月25日签订募捐管理协议,募捐箱管理单位均已签订募捐管理协议。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2)反馈的问题。对学习教育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即知即改。坚决扛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成立县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等内容,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2025年2月19日,县红十字会召开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形成半年一次学习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中央、省、市、县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自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政治学习11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7条。三是压紧压实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和落实定期风险排查机制,完善工作档案,紧盯重点领域,密切关注舆情动向。
(13)反馈的问题。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由综合股信息员负责日常编辑,依次由综合股负责人、赈济救护股负责人、主要领导负责审核信息。二是举办红十字会新闻宣传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三是举一反三,利用微信公众号、红十字宣传栏及时准确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方针政策,每半年开展红十字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自纠工作。
(14)反馈的问题。网络宣传阵地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即知即改。2025年4月15日利用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布“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总书记这些比喻和引用发人深省”“党员干部,这些饭局去不得”相关内容。二是综合股指定专人负责,今后及时发布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最新政策理论内容。截止到今年5月,我会在微信公众号已发布有关最新政策信息共计7条。三是举一反三,通过网络宣传阵地及时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15)反馈的问题。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5月15日,县红十字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会上总结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25年工作任务。各股室均已按要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填写《上杭县红十字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由领导签字审核,明确了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和措施,共计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8处,相应股室对照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明确了防控责任。县红十字会和派驻纪检组将聚焦重点风险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每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以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为教育载体,充分认识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重要意义。
(16)反馈的问题。廉政教育形式、内容单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谈心谈话制度,监督预防“治未病”。把谈心谈话作为重要抓手,通过“了解情况普遍谈、发现苗头及时谈、督促检查重点谈、廉政提醒集体谈”四种方式,监督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严”的氛围下廉政勤政、担当作为,涵养良好政治生态。2025年2月23日,县红十字会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1次;2025年5月9日,红十字会以座谈形式组织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二是组织每年两次集中学习廉政教育。2025年4月10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具体表现等文件精神。从巡察整改以来,县红十字会共开展了政治学习11次,并结合工作实际,在项目投标、经费报销、物资出入库管理进行规范。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党性修养。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县红十字会集体学习,干部职工群推送信息日常学,推动党员干部把铁的纪律自觉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为准则。四是丰富形式,强化警示教育效果。2025年1月20日,我会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干部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警示教育片;2025年4月24日开展党政机关廉政教育,学习“如何判定公务接待是否违规”,强调严格落实先审后批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及来访人员一律不接待。2025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17)反馈的问题。廉政风险点排查滞后,现行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仍延用2019年制定的一览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主要负责人是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会领导要以身作则,落实“一岗双责”,要带头抓好责任范围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使反腐倡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025年5月各股室均已按要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已更新《上杭县红十字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由领导签字审核,明确了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和措施,共计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8处,相应股室对照风险点,细化具体防控措施30项,明确了防控责任。二是对红会重点工作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在捐赠工作方面,定向捐赠应根据捐赠人意愿分配,非定向捐赠在进行分配时,应请示县委县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分配;捐赠物资应收集物资入库单、出库单及接收单。经核查,2020年以来捐赠中,发现2024年“6.16”特大暴雨灾情捐物单据不齐现象,其余均按要求进行分配。现已补齐2024年“6.16”特大暴雨灾情捐物单据。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面,提前制定详细规范、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在“三救三献”宣传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活动。积极与网信办等单位沟通对接,充分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型宣传阵地,用好信息化手段和新媒体推进工作。三是对人道救助工作进行廉政风险排查。2025年3月下旬,就人道救助工作进行征求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县分管领导意见,重新修订完善《上杭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杭红〔2025〕9号)文件,每季度研究一次,由赈济救护股负责材料收集工作并初步审核,经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5日公示,再行发放,杜绝优亲厚友情况发生。经核查,2022年开展人道救助工作以来,不存在廉政问题。
(18)反馈的问题。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仍出现超标准接待、未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物资管理松散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风险防控排查,调整更新上杭县红十字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将财务人员、物资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纳入风险排查范围,将捐赠账户管理、报支手续、仓库出入库管理等关键环节纳入重点排查范围,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意识。二是2025年4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财务人员学习上杭县卫生健康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卫〔2019〕133号)履行报销手续,对于超出规定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对于已报销的超标准接待费用,已在2025年4月由参与接待人员退回超标公务接待费490元。县红十字会严格落实先审后批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及来访人员一律不接待。三是严格执行上杭县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等相关规则,加强对物资的管理, 严格履行验收入库管理;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原则;加强对物资监督检查,落实每年对物资进行两次盘点工作。四是2025年5月更新《上杭县红十字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8个,细化具体防控措施30项,更新调整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及时弥补廉政风险防控的缺漏。
8.关于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19)反馈的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执行信息公示公开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4月16日,在微信公众号对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捐赠审计报告已进行公开、在公示栏对2022年度人道救助救助情况重新公示。今后,县红十字会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审计报告。二是2025年4月13日,在县红十字会一楼安装LED显示屏,固定每季度公开人道救助人员信息,同时利用县红十字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对人道救助人员信息再次公开。在人道救助人员信息公开五个工作日后发放救助金,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到最新的救助信息。
(20)反馈的问题。制度制定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3月31日,县红十字会印发《上杭县红十字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人道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杭红〔2025〕9号),对贫病弱势群体的救助标准设置为①非恶性肿瘤患者给予人道救助1000元;②恶性肿瘤患者给予人道救助2000元。该制度由赈济救护股严格执行,由单位负责人保障执行效率,确保制度执行严谨。二是县红十字会制度制定共27个,已对上杭县红十字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人道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制度进行更新完善。今后县红十字会深化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制度。
9.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21)反馈的问题。未按上级规定及时组织对2024年“6.16”捐赠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公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9月已向县审计局申请2024年“6.16”捐赠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2月25日,县红十字会向县审计局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经县领导审批已列进审计计划。2025年5月14日,县审计局已开展审计。二是已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2024年完成审计。三是待审计完成后进行整改,并公开审计结果。今后,县红十字会专项资金、内部工作按要求及时审计公开。
(22)反馈的问题。博爱驿站办公区域监控未开启,捐赠箱和服务台等处于监控盲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即知即改。在发现监控未开启后,立马开启监控,可以看到捐赠箱和服务台等处于监控区域。博爱驿站大门口及博爱驿站室内办公区已安装并开启监控,捐赠箱和服务台都在监控区域。二是健全监控管理,今后由博爱驿站管理员负责日常监控,监督监控是否正常运行,并对监控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23)反馈的问题。未主动接受监事会监督,2020年以来未向监事会报告财务、项目等主责主业运行情况。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根据《红十字会法》,换届选举牵涉到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比例及法定程序等问题,市红十字会明确提出县级红十字会换届选举工作须等省、市红十字会换届选举完后,县红十字会再逐步推动换届选举。今后县红十字会应主动接受理事会成员单位监督,并且每年走访理事会成员单位,向理事会成员单位汇报红十字会“三重一大”相关工作。
(24)反馈的问题。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不主动,2022年以来,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立行立改。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会前主动向纪检监察组汇报拟上会的有关事项,今后县红十字会有关“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会议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及建议,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
(25)反馈的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清退违规列支。2025年4月11日,李某某退回2023年1月至2025年2月违规支出单位劳务派遣人员通讯误餐补贴共计7800元。二是进行财务约谈。2025年4月24日县红十字会开展学习培训会,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约谈,以此提高财务业务能力,避免再次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三是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红十字会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5年4月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次,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1次;5月开展学习“纪言:八项规定改变中国”活动1次。四是加强抽查检查。2025年5月开展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工作,经核查,无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今后严格按标准发放津补贴,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借助行风监督员、纪检组进行外部监督。对津补贴发放进行严格审核,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6)反馈的问题。超标准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清退违规列支。2025年4月1日,刘某某退回2021年5月和2023年5月在上杭一九二九古田酒店公务接待2次超标准报销餐费共计370元。二是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5年4月24日县红十字会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并学习《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三是进行财务约谈。2025年4月24日县红十字会开展学习培训会,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进行约谈,以此提高财务业务能力,避免再次发生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四是加强抽查检查。对2020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经核查未发现其他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情况。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内部流程严格把关审计,明确接待范围、标准和程序,实行“先审批、后接待”,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外部借助行风监督员、纪检组进行监督。对接待费用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一事一结,杜绝虚假接待、转嫁接待费用等问题。
(27)反馈的问题。超标准报销会议餐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清退违规列支。2025年4月1日,刘某某退回2023年5月,超标准报销全县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座谈会议餐费120元。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4月24日县红十字会开展《学习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7〕274号)学习培训会,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杜绝超标准接待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进行财务约谈。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超标准报销会议餐费问题进行财务约谈,以此提高财务业务能力,避免再次发生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四是加强抽查检查。对2020年以来会议餐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经核查未发现其他会议餐费超标准接待情况。今后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按标准报销会议餐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加强外部监督,借助行风监督员、纪检组进行外部监督。对报销会议餐费进行严格审核,杜绝超标准报销会议餐费等问题。
(28)反馈的问题。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清退违规列支。2025年3月陈某某退回参加“红十字服务团骨干成员”培训违规报销差旅费363.5元。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4月24日县红十字会开展《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2020〕5号)学习培训会,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杜绝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进行财务约谈。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进行约谈,以此提高财务业务能力,避免再次发生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四是加强抽查检查。对2020年以来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经核查未发现其他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今后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按标准报销差旅费,对差旅费用进行严格审核,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加强外部监督,借助行风监督员、纪检组进行外部监督。对报销差旅费进行严格审核,杜绝违规、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9)反馈的问题。随意借取大额现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清退违规列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照制度要求,2025年开始不允许预借备用金。二是夯实财务管理基础。责成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财经政策法规等财务制度,切实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三是严格审核把关。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经办、证明、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程序完善手续,对每笔经费支出严格审核把关。
(30)反馈的问题。工程项目询价走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上杭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照县级政府采购要求,认真审核工程项目承建提供的材料,坚决杜绝工程项目虚假比选现象。今后5万以内工程项目,需由三名正式干部各提供一家有资质的公司进行三家询价;5万以上,30万元以内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询价与比选流程,对项目进行监督,认真审核项目选择有资质企业再进行询价比选,确保各个环节都符合规定和法律要求。二是对有关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必须邀请纪检组参加,进行集体研究落实,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三是对干部职工强化警示教育。2025年4月24日县红十字会开展《上杭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学习培训会,并组织干部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警示教育片,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会后,常务副会长约谈了涉及工程项目询价走形式有关人员。
(31)反馈的问题。不同票据混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4月17日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杜绝不同票据混用问题。接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严格按要求开具单位往来结算票据、接收捐赠资金开具捐赠专用票据。二是严格落实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票据审核工作,严格把关票据使用。目前为止未再发生此类情况。
(32)反馈的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核对账面数与实际数,对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补登记。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则及流程,制定统一的管理模式,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补齐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做好固定资产的入库出库、调拨等记录,准确更新固定资产的状态,确保固定资产台账管理规范有序。三是LED全彩显示屏未满报废核销年限,经咨询财政局资产股,已将瓦子街红十字博爱驿站旧的LED彩显示屏安装在县红十字会办公楼下作为公示、宣传使用;LED单彩显示屏安装在县红十字会三楼会议室继续使用。
(33)反馈的问题。经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0年以来支付“5·8”人道公益日等广告宣传费用5.13万元符合报销规定,经办人员已补签字确认;2024年2月以发放登记表复印件支付“99”公益日活动慰问金2.1万元符合救助标准,单位主要负责人已补签署审批。二是2020年支付红十字博爱驿站宣传经费和购买办公家具等7.74万元,2022年1月支付大额人道救助金4万元等均符合报销规定,已补会议研究材料;2022年5月大病救助2.2万元符合救助标准,已补附救助对象申请材料。三是2022年4月支付福建省梅花山旅游有限公司古田红十字会救护站运转维修经费2万元,已补充委托运转维修协议。四是今后费用报销经办、证明、单位负责人审批程序完善手续,财务严格把关佐证材料对每笔经费支出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销时手续需齐全,报销附件齐全,报销依据合理合规。并借助行风监督员、纪检组进行外部监督,对经费报销进行严格审核,杜绝不规范报销等问题。
(34)反馈的问题。工会经费开支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4月,“三八”节活动费不合规开支750元已由参加2023年、2024年“三八”节活动同志退回。今后严格按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工会活动由工会账户支出。二是对2020年以来工会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经核查未发现其他工会经费开支不合理情况。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35)反馈的问题。决策不民主、走形式,会议没有讨论过程,仅记录结果,多数研究事项由常务副会长会前确定,简单在会上向干部职工通报,象征性征求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4月17日,县红十字会会上开展第一季度平时考核工作,由单位负责人拟定第一季度平时考核等次,经干部职工一致表决同意后,确定干部职工考核等次。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完善议事制度。修订和完善《上杭县红十字会机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研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征求意见,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相关制度程序,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三是规范平时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每季度会议研究平时考核。
1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6)反馈的问题。组织机构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新思想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行认真学习,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卫健局支部召开的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学习心得,切实把新思想学深悟透。二是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和学法普法知识的学习,做到保质保量。对每名干部职工的学习进度、学习质量进行督查通报,将学习心得体会在单位微信群发布以便互相交流,提高学习热情和质量。三是县红十字会干部职工会议开展党建学习,并在会上强调需将学习精神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提出贯彻意见。
(37)反馈的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以来,积极主动参加卫健局机关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及支部活动,对所学习的内容要做好学习笔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无法参加的,向所在支部召集人请假的同时,并向常务副会长报告和取得同意,事后及时补课。
14.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8)反馈的问题。2022年招聘的编外人员李某为常务副会长刘某某的堂弟媳,刘某某作为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兼任事业发展股负责人,李某为事业发展股工作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调整李某的事业发展股工作岗位,回避李某与刘某某工作中的直接隶属关系。二是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已按相关规定办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反馈的问题:未主动接受监事会监督,2020年以来未向监事会报告财务、项目等主责主业运行情况。
目前整改情况:在未主动接受监事会监督方面基本整改完成,下一步需要进行换届。
未完成整改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每届任期五年,2017年本届理事任期届满,至今未换届,至今无法成立监事会。根据《红十字会法》,换届选举牵涉到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比例及法定程序等问题,市红十字会明确提出县级红十字会换届选举工作须等省、市红十字会换届选举完后,县红十字会再进行换届选举。
下一步整改措施:在市红十字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后,县红十字会再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53286;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北环东路53号,电子邮箱shxhsz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