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22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上杭县计划生育协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2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同时将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计生协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党员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契机,作为全面落实计生协会“六项重点任务”的重要契机。敢于直面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仔细深刻查找问题症结,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问题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计生协会改革转型发展。
(二)加强领导,推进整改。成立了由常务专职副会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上杭县计划生育协会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和4个方面意见建议,进行细化、梳理、分解成13项任务30条具体问题,提出45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推进落实整改。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了3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和1次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三)建章立制,确保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本次县委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努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将问题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建工作制度,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计生协会工作持续稳步发展上来。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足,抓得不严,整改效果差,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反馈的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足,抓得不严,整改效果差,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折不扣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将新思想作为“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等学习的重点内容,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并结合协会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通过对新思想的学习领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协会生育关怀项目和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项重点任务”在协会落地落实,深入开展计生家庭帮扶、宣传教育等工作,持续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健全落实协会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今后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要事项均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邀请派驻卫健局纪检组参加,规范会议记录,将会议讨论过程记录在案,形成准确、完整的会议记录。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2)反馈的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2月26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协会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群团工作等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同时,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基层组织工作规定(试行)》等重要政策文件。今后,对上级精神要第一时间做好传达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落实到位。二是2024年12月29日,协会常务副会长作为县政协委员在第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培育新型婚育风尚共筑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的政协提案;组织开展了《关于培育新型婚育风尚共筑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思考》调查研究,并于今年1月份形成调查报告。今后,计生协会将立足本领域本行业实际,发挥好专业优势和为党政建言献策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履行参政议政职责,深入开展人口与计生领域相关调查研究,提交相关提案建议。
3.关于展现政治担当、为计生家庭排忧解困还有差距的问题
(3)反馈的问题。实施计生家庭帮扶工作打折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以生育关怀行动和家庭健康促进为抓手,加大对计生家庭帮扶力度,进一步落实好幸福工程、金秋助学、紧急救助等项目帮扶。一是继续开展县级金秋助学项目。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加大助学力度,帮助更多计生困难家庭子女解决就学问题。2025年开展省、市、县三级金秋助学帮扶,资助更多计生困难家庭女孩解决就学问题。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对遇到突发事件、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或生产生活发生重大困难,以及独生子女家庭发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计生家庭开展紧急救助。三是积极开展幸福工程项目。今年4月份开展了第31批幸福工程项目,投入18万元资金帮扶4户幸福母亲发展生产。今年5月份,在市民服务中心开展幸福工程“扶助健康”健康体检和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今年6月份组织各乡镇计生母亲和育龄妇女开展一次“幸福工程—扶智赋能”家庭服务技能培训。今年还积极争取到2025年度省级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筹建家庭健康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健康服务,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助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正在建设开展活动中。
(4)反馈的问题。“幸福工程—帮扶计生母亲”免息贷款项目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幸福工程福建省管理办法》(闽计生协〔2022〕6号)文件实施与管理要求(为每户幸福母亲提供不超过5万元,周期不超过3年的幸福工程项目),适度放宽申请门槛,增加5万额度幸福工程项目的开展。今年4月份,开展了第31批幸福工程项目,投入18万元资金帮扶4户幸福母亲发展生产,其中3户均帮扶5万元。二是提高幸福工程基金使用效率,4月份重新组织各乡镇对幸福工程项目进行深入排查摸底上报,要求每个乡镇至少上报2户幸福工程项目,加大对幸福工程项目的帮扶力度,增5万额度幸福工程项目,让更多幸福母亲得到帮扶。三是加强对幸福工程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定期下沉生产一线,主动跟踪了解帮扶对象开展生产和资金使用情况。对于未归还幸福工程款问题,此前已通过多种方式多次追缴,因家庭困难无法归还,启动幸福工程风险备用金冲抵。
4.关于强化部门协作、统筹推进工作成效不足的问题
(5)反馈的问题。强化部门协作、统筹推进工作成效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今后开展金秋助学项目,积极和教育、卫健等部门沟通对接,全面掌握助学对象的录取、家庭、生活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与各乡镇上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避免出现漏报现象,确保金秋助学工作开展均衡、精准、全面。二是优化提升青春健康项目,与教育、卫健等部门主动对接,统筹谋划项目点建设、经费安排和活动开展等事宜。如,2024年12月,与教育局联合举办青春健康师资培训班。同月,联合县委宣传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通过青春健康家长“沟通之道”培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扩大青春健康教育覆盖面,确保青春健康工作开展均衡。2025年,继续与教育局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深入合作开展青春健康相关活动。5月份以来,上杭二中青春健康俱乐部开展“线上直播+线下讲座”青春健康“送教下乡”活动,既满足了乡(镇)村居家群众到现场互动学习,也让其他偏远乡镇群众和在外务工人员同步在线观看学习,目前已在官庄畲族乡、南阳镇、白砂镇等乡镇开展。三是开展计生家庭权益维护工作,与司法局联合下发了《上杭县计划生育协会 上杭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杭计生协〔2024〕13号)文件通知,利用在县法律公共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司法所建立的计生家庭法律援助站,主动参与下访、下沉一线了解计生家庭的权益维护,切实维护广大计生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增进群众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关于政策宣传发力不足,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6)反馈的问题。宣传形式单一、内容陈旧,主要依托“5·29”、“7·11”等会员日开展线下摆展台、发传单等传统方式,宣传频次少,地域覆盖小,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发挥好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健全、人多面广的优势,利用各类纪念日、传统节假日、乡镇赶集日、民俗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积极发动会员、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服务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形式,加强宣传互动体验,打破形式单一、内容陈旧的宣传模式。二是继续开展“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5月,联合卫健局、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临城镇城东社区等部门在城东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举办“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共建生育友好社会”5.29主题宣传活动暨城东社区“向日葵”亲子小屋启动仪式,通过融视界TV课堂同步线上直播,打破地域空间限制,让更多无法到现场观看的群众和边远乡镇村民也能参与其中,在线观看人次超过1500人。7月份在偏远和人口基数较小的乡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
(7)反馈的问题。舆论宣传阵地建设有短板,对线上宣传阵地利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舆论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好协会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工作群,积极向上级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投稿,营造线上良好宣传氛围。今年已在上级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上稿13篇。二是已向全县各乡镇计生协会秘书长、村级计生协会小组长、计生家庭和会员群众推广协会微信公众号,及时转发分享公众号信息,增加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和阅读量,持续巩固网上舆论阵地,关注量超过1000人,关注量和阅读点击量均有增长。
(8)反馈的问题。部分惠民政策宣传覆盖还有盲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金秋助学、幸福工程、计生意外家庭保险、计生家庭住院起付线减免等一系列惠民暖心政策纳入协会日常宣传的重点内容,5月15日在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上杭县计生家庭帮扶措施相关政策,并转发协会乡镇工作群,由各乡镇计生协会向会员群众广泛宣传,将惠民暖心政策宣传覆盖到边远乡镇,提高居民群众对计生家庭帮扶政策知晓率。幸福工程项目,4月已开展了第31批幸福工程项目,对象有临城镇、庐丰畲族乡、泮境乡、白砂镇等计生母亲;下一步,协会拟开展第32批次幸福工程项目,目前各乡镇正在深入调查摸底中。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9)反馈的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执行意识形态“211”工作要求,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及时在党内通报协会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二是按要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理解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2月25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开展了专题学习、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和交流研讨。
(10)反馈的问题。意识形态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网络阵地作用,增加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和阅读量,持续巩固网上舆论阵地,通过制作宣传海报、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定期对计生协会各项惠民政策进行宣传;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最新政策理论,设置了党的最新政策理论学习专栏,在3月28日、4月17日、5月15日分别发布了最新政策理论信息。
(11)反馈的问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提升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坚决扛稳抓牢意识形态领域政治责任,加强网络舆论阵地管理,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制度,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2025年以来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均已严格执行纸质“三审三校”审核。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2)反馈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常态化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教育引导协会党员干部严格对照“六项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完善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规范廉政谈话内容和形式,按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2025年2月,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对各股室人员、财务岗位人员进行全覆盖廉政谈话,详细记录谈话内容,确保谈话充分、不流于形式。今后,将要求持续开展廉政谈话。
(13)反馈的问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每年按要求开展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利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观看反面案例警示片等形式集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日常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切实筑牢廉政思想防线。今年2月21日,组织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会议。4月29日,联合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解开腐败隐身衣》。
(14)反馈的问题。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月21日召开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各股室按要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特别是涉及财务资金方面,要对记账资金及时过问、排查和监督,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2019年以来幸福工程贷款财务账余额出现与台账不符的情况重新核实调整。二是要求财务记账代理公司,对幸福工程项目记账按实际记账。今后,各股室和财务人员要及时对接,对资金跟踪到位。
8.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15)反馈的问题。工作作风不实,习惯坐办公室签阅文件,对上级来文基本仅签阅日期甚至空白,极少作进一步工作批示,也基本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严格按照《上杭县计生协会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制度》规定,对上级来文进行登记、编号,根据内容、 性质、缓急分发、处理。需传阅的文件,填写文件传阅单,呈送领导及分管领导传阅后再送部门传阅。需请示报批的文件,填写文件批办单,根据文件内容,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建议,报分管领导阅示后,报送主要领导阅批,作进一步工作批示,对重要事件批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部署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形成会议纪要,确保上级部署得到落实。
(16)反馈的问题。撰写总结材料敷衍了事,存在照搬照抄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要求对撰写总结材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坚持以实际结果为导向,杜绝只做表面文章,按规定撰写总结材料,体现工作现实全貌,坚决杜绝复制、抄袭等行为。今后对撰写总结材料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分管领导跟踪落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9.关于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7)反馈的问题。财务报销不规范,附件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住院起付线减免费用重新核对,并附医保中心出具的名单表、银行回执确认名单,银行流水、转账回执等财务凭证,形成完整闭环。今后对相关资金支出审核出账后,应附银行流水、转账回执、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等财务凭证,形成完整闭环。二是严格执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对2022年4月、7月公务接待中,菜单无经办人签字确认重新核对,现已重新签字确认,今后明确公务接待函来函所需材料明细、接待标准、接待要求,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超标准、超预算、超范围开支的公务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
(18)反馈的问题。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财务处理,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对记账资金及时过问、排查和监督,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现将退休人员“两节”慰问金列在人员经费支出;按财务制度将2020年12月、2021年5月发放第25、26批“幸福工程-帮扶计生母亲”项目资金记“其他应收款”;按财务制度规定将2019年沉淀资金上缴财政,清退的津补贴及时冲减往年结余。
(19)反馈的问题。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采购程序。组织大家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了《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正确使用政府采购方式的指导意见》《上杭县财政局转发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采购人员正确规范使用政府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活动有章可循。目前,采购程序已得到进一步规范。
(20)反馈的问题。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用好用活项目资金,对生育关怀基金和群众自治经费加强宣传、摸排、审核和使用,确保协会政策惠及更多计生家庭,将生育关怀基金和群众自治结余经费用于生育关怀帮扶项目和群众自治支出。4月份,已投入18万元用于幸福工程项目。
(21)反馈的问题。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将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要求,申请行政经费补助实行一事一申请,并经会议集体研究申请,拨付经费严格按照拨付需求使用。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0.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22)反馈的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今后对职级晋升、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等“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晋升、考核等事项,通过审定总结材料、开展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经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进行公开公示。
(23)反馈的问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不规范,会长办公会议仅记录结果,没有讨论过程,没有执行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健全落实协会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严格按规定程序召开“三重一大”集体研究会议,完善会议记录,将班子讨论过程、末位表态等一一记录在薄,保证会议过程和结果记录准确、完整,提升集体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今年1月份,召开协会会长办公会议,邀请派驻卫健局纪检组组长参与,对协会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研究、表态,并在会议纪要中记录完整过程。
11.关于组织建设仍有短板的问题。
(24)反馈的问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2023年7月至9月主题党日活动明确活动主题、完整规范记录活动主题和内容,今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照《上杭县计生协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要求,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明确活动主题。整改以来支部开展活动都详细记录了活动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题、活动内容等信息。
(25)反馈的问题。党课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将规范执行党课制度,对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详细记录党课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党课主题、党课内容等信息,并开展内部审核检查。对2024年5月28日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记录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26)反馈的问题。支部换届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支部换届程序,按规定动作做好换届准备、选举、上报、工作交接、分工和部署、记录等工作。今后,召开支部换届会议时详细记录会议过程和环节,为日后查询、了解换届情况提供准确、完整的一手资料。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27)反馈的问题。民主生活会材料撰写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深刻认识党建材料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督促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党建材料,提升党建材料质量,坚决杜绝复制、抄袭、敷衍了事等现象。今后材料的审核由班子成员按照要求进行初审,办公室组织人员二审,主要领导进行终审,确保民主生活会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28) 反馈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谈话内容谈思想、交换意见少,存在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内容,确保谈话内容深入、交换意见充分。今年,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与其他党员干部之间、一般党员干部之间均开展了深入的谈心谈话。
1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9)反馈的问题。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月26日召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精神。二是今年3月份,临聘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已正式转入计划生育协会支部。
(30)反馈的问题。党费公示制度未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执行党费收缴制度,采取短信、微信的方式提醒每位党员每月按时交纳党费,支部按要求每月及时将党费上交党委,确保费证、党费收缴登记簿、相关票据等资料齐全完备。今年2月26日,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对2024年度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传达公示,今后按要求在党员大会对党费收缴情进行传达公示。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我会未收到县委巡察二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信访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合力攻坚,我会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细化的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但是,与县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我会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不懈抓整改、抓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3991755;
通信地址:上杭县北大路12号 上杭县计划生育协会,邮政编码:364200;
电子邮箱:sh3888755@163.com。
上杭县计划生育协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