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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上杭县铁路建设发展中心  日期:2025-06-24 【字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21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2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1、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听取了县委巡察一组的巡察反馈情况后,我中心高度重视,2025年2月24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研讨会,并邀请县驻发改纪检组参加,研究讨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情况。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上杭县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综合股合并办公,由综合股负责巡察整改具体工作。对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统一思想,明确了整改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定了整改方向。至2025年5月共召开4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强化学习,提高站位

  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后,我中心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龙岩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巡察工作要求。针对四个聚焦问题进行重新梳理,形成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3、狠抓落实,整改到位

  2025年2月24日,根据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情况要求,制定《上杭县铁路建设发展中心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详细安排会议时间,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上杭县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根据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股室、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巡察整改过程中,重新制定“超标准报销租用干部私车的费用”清退方案,完成超标准报销租用干部私车费用8091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怕痛畏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重新梳理,制定清退标准。经铁发中心全体干部会议研究,按照杭纪发〔2018〕1号文件要求进行自查,重新梳理了“超标准报销租用干部私车”问题涉及干部及报销金额,明确要求涉及干部在2018年清退2380元、2021年清退975元的基础上再清退报销金额的50%。二是组织清退,完成整改。2025年4月15日,涉及“超标准报销租用干部私车的费用”的五名干部清退4736元,其中铁发中心清退90元、铁路公司清退435元、赣龙铁路协指办清退4211元。2018、2021、2025年三次合计清退8091元。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2、关于深学细照笃行党的创新理论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契机,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我县铁路“双段长”制、南昌铁路局古田维修演练基地项目建设等涉铁工作落到实处。“双段长”制工作在2024年市对县绩效考评察访核验中名列前茅,南昌铁路局古田维修演练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利用工作例会和党员(扩大)会议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2025年4月2日专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协调能力,谋划我县未来铁路发展思路,保障铁路运行安全。2025年,赣龙厦高铁项目经省、市领导与国家发改委、国铁集团、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协调,目前相关部委、铁路部门已表态原则同意把赣龙厦高铁项目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我县境内铁路近年来安全运行,未发生安全事故。三是强化向上沟通协调。通过向市铁发中心、福建铁路建设指挥部等上级相关部门行文《关于核实处理叶新华女士信访事项的函》《关于请示解决龙龙铁路上杭段施工单位涉及当地乡镇资金及设施修复等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报告》(龙杭协指办函〔2024〕5号),汇报铁路项目建设遗留问题,争取上级支持,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四是强化与沿线乡镇沟通协调。协调沿线乡镇做好龙龙铁路隧道施工造成沿线群众部分房屋受损补偿工作,2024年完成受损房屋鉴定442户,签订房屋受损补偿协议423户,剩余19户因部分村民对补偿金额不满而尚未签订补偿协议。五是强化与施工单位沟通对接。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推进龙龙铁路施工造成受损道路的修复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已完成8条受损道路修复,剩余一条受损道路正在推进。

  3.关于主要职能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有欠缺方面。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提高思想认识,结合铁发中心工作职责,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加快推进归口管理工作。目前,赣龙铁路协指办已完成归口工作,因涉及古田镇上郭车村先期开工场地平整费33.56万元、古田镇洋稠村半山组农田误季补偿3.54万元、赣瑞龙铁路上郭车村牵引变电站占用原古蛟片区商住用地补偿经费等问题需继续保留赣龙协指办银行账户;龙龙协指办相关工作已完成归口管理。因国铁集团对龙龙铁路清理概算工作尚未完成,为此特清退原龙龙协指办聘请的专职验工计价人员1人,余另1人继续推进项目清理概算工作。对于县龙龙协指办公务用车问题,2025年3月已向县政府行文《上杭县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关于归还公务用车的请示》(杭铁发〔2025〕3号),待县政府明确车辆归还对象后即可归还两辆公务用车。二是推进民房震损、水源损失影响耕作灌溉等的补偿问题。2024年完成受损房屋鉴定442户,签订房屋受损补偿协议423户,剩余19户因部分村民对补偿金额不满而尚未签订补偿协议,目前已协调相关乡镇尽快完成剩余受损房屋补偿工作;水源损失影响耕作灌溉补偿问题已于2024年委托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龙岩地质工程院对受损农田影响面积进行了评估,并于2025年3月12日与铁路方召开协调会,确认了受损面积约为810亩,待验工计价工作确定后即协调沿线乡镇统计受损户及每户具体受损面积,推进补偿工作。三是协调推进汀江河岸防洪堤剩余47米建设问题。2025年3月26日、3月28日分别与铁路方、县水利局、临城镇开展汀江河道剩余47米河道加固工程施工图优化设计现场踏勘,目前已明确由临城镇负责实施剩余47米河道加固工程,县水利局负责办理方案、施工图等相关手续审批;由福建铁路公司及铁路参建单位,明确剩余工程项目清单及建设费用等事宜,初议总包干费用约200万元及补充协议草拟;该项目《委托协议》(初稿)已草拟,临城镇已和设计单位签订了委托设计合同,汛期过后即可开工建设。

  (2)协调铁路业主方(省铁路公司)取得路地共识的沟通还不够充分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协调力度。通过电话联系,发送函件等形式,加强与福建铁路公司、福建铁路建设指、审价单位青矩公司等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协调事项和目的,取得铁路方大力支持。二是强化跟踪落实。积极跟踪协调事项进展情况,对协调事项做到有始有终,确保协调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如与铁路方协调的小寨道路补偿费用(¥4302419)列入龙龙铁路概算清理范围事项已完成整改,已全部列入清理范围。

  (3)反馈的问题:协调施工方推动解决施工遗留问题不力。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加大向上协调力度,通过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解决施工遗留问题。通过向福建铁路公司、福建铁路建设指挥部行文《关于请示解决龙龙铁路上杭段施工单位涉及当地乡镇资金及设施修复等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报告》(龙杭协指办函〔2024〕5号),要求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解决拖欠乡镇征迁及工作经费等事宜。二是与施工方形成协调机制,不定期与施工方进行电话联系、面对面座谈,第一时间了解施工遗留问题进展情况,督促施工方尽快解决施工遗留问题。如施工方拖欠沿线乡镇工作经费等费用198.499万元问题,通过协调,施工方回复待项目业主单位下拔项目质保金后第一时间进行支付。又如协调施工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至2025年春节前夕,已基本解决农民工投诉欠薪问题。三是协调梳理难点问题。如协调处理龙龙铁路湖洋段个别农户鱼塘、果园等水毁补偿问题。因施工单位已撤离上杭,我中心多次电话联系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处理,协调工作难度较大,为此,需继续向施工单位的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力争早日解决。

  (4)反馈的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动解决部分施工便道保留转为耕作道路的用地审批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提供审批材料。要求施工单位梳理需保留施工便道数量,并提供相关用地材料。二是协调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提出保留施工便道思路,完成用地审批。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推进施工便道保留用地审批工作。

  4.关于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存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大铁路安全宣传力度。2025年4月3日,委托广告公司在湖洋镇政府门口树立《铁路安全宣传栏》,至目前,已分别在龙龙高铁上杭动车站、蛟洋镇坪埔村、湖洋镇湖洋村设立了三个较大型的《铁路安全宣传栏》;4月11日,会同龙岩工务段、龙岩车务段、上杭动车站等相关单位开展“铁路安全进校园”活动,分别进入县第二实小、县附小等单位开展铁路安全宣传。二是积极推进“双段长”制工作落实。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协调铁路部门与沿线乡镇加强铁路周边安全管理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通过协调,苏家坡大桥桥墩下堆砂问题已于2024年10月完成清理;已督促蛟洋工业园区对龙龙铁路上马大桥堰塞湖问题进行排水,上马大桥桥墩泡水现象目前已消失。蛟洋火车站围栏内种菜养鸡现象已于4月8日由铁路安全“双段长”制办公室、蛟洋镇政府、龙岩车务段蛟洋站共同发出通告,要求附近村民限期清理拆除占用蛟洋站种养殖设施设备,目前蛟洋站已完成初步清理。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结合铁发中心工作实际,对中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党员大会每年两次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发生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机制。完善体制机制,推进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4月28日已进行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分析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6.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每个股室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党风廉政风险点及防控制度。二是开展党风廉政谈话,结合重要节假日,由党支部书记通过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形式开展廉政谈话,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5年2月26日,铁发中心党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廉政谈话。

  (2)反馈的问题:未形成常态化党规党纪教育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建立常态化党规党纪教育机制,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党规党纪学习。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不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工作例会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安排专人在微信公众号转发中央、省、市、县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种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守牢红线、底线。3月28日、4月2日,铁发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反馈的问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驻发改纪检组沟通协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重大人事、重大资金支出工作中主动汇报,并通过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专门研究。2025年以来,已三次邀请驻发改纪检组参加铁发中心工作会议。

  7.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规范差旅费报销要求。要求出差人员必须提供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全体出差人签字的出差审批单、公务派车单,完整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后进行报销。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审批制度。加强财务人员职责教育,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严格财务审核流程。如2023年刘康生等人到安徽、泉州出差,回杭公车接送后又领取市内交通补贴情况,已对接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并咨询派驻纪检组,按照《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282号)文件》执行。

  (2)财务报销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规范财务报销要求。根据财务制度提供完整的报销凭据进行报销。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增强财务人员责任心,严格财务审核流程。如2025年发放挂钩帮扶贫困户春节慰问金4500元,要求挂钩干部在给扶贫对象发放春节慰问金时需请扶贫对象在慰问金收款回执单上签字,并收提交给财务人员。

  (3)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债券资金利息收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贯彻关于国企债券资金利息上缴的政策措施。及时对接县财政局,了解相关文件精神,并向县国投公司汇报债券资金利息上缴工作情况。二是及时整改。按照县财政局文件要求,2025年4月21日已完成上缴国债资金产生的利息153万元。

  8.关于派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深化政治监督。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建立完善政治监督清单,督促铁发中心建立任务分解清单,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和目标,实行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推动时时对标对表。结合铁发中心工作实际和监督发现问题督促认真撰写、审核把关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二是做实日常监督。坚持常态化参加铁发中心“三重一大”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议等,加强对铁发中心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通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提出建议、沟通会商等形式,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一体落实。2025年以来,先后参加铁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会议等6次。三是从严正风肃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廉政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制在萌芽状态,2025年以来,通过集体廉政谈话和个别约谈提醒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开展主动约谈6(人)次。同时,通过信访举报、查阅台账、走访调查等方式,着力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9.关于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落实“一把手”主要职责,推进党建工作落实落细。二是以党建带业务工作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铁发中心工作实际,培养、树立先进典型,通过身边典型事例引导推进我县铁路建设事业发展。三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形成浓厚的党建氛围。2025年4月底,党建阵地建设已完成,党务、政务公开栏已上墙。

  10.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学习教育活动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

  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一是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安排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制定学习计划,按学习教育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三是贯彻落实,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

  (2)反馈的问题:组织生活会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文件精神,深入领会召开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二是做好会前准备。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开展会前谈心谈话,进行对照检查,撰写党支部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形成支部和个人整改清单。三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党员。2025年3月20日,党支部组织召开了2024年度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了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3)“主题党日”活动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高度重视“主题党日”活动,形成共识。由党支部组织委员牵头,确定“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和形式,在支委会上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5年1月组织召开“杜绝添酒驾醉驾”主题党日、2月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定”主题党日、3月开展植绿护绿主题党日、4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题党日活动。

  11.关于作风建设有所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全体干部平时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吸取经验教训,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2025年组织的第一季度“双段长”制联席会议、龙龙铁路遗留问题现场集中办公会等几次会议通知过程中做到了协同办公系统发送的同时进行电话跟踪落实,未发生应到未到人员。

  12.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平时考核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学习平时考核相关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做好平时考核。二是注重结果运用。通过平时考核工作发现优秀干部,树立先进典型,并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确定年度优秀人选。第一季度平时考核过程中,通过提交《干部季度考核登记表》、民主测评、会议研究等方式,平时考核按40%名额、四舍五入方法确定第一季度获得优秀名次2人,合格名次2人,并经主要领导审定签字。

  (2)考勤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考勤打卡培训。确保每名干部熟练运用考勤打卡平台“企业微信”。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要求全体干部每天准时上下班并按时打卡,确因出差、开会、外出协调工作等原因未打卡时需及时提交补卡审请,并按实填写好补上原因。2025年以来,铁发中心干部补卡现象明显减少,确实因公未及时打卡的同志也按要求填写好补卡原因进行了补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反馈的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有欠缺。如汀江河岸防洪堤建设等扫尾业务尚未最后完成。

  整改情况:

  2025年3月26日、3月28日分别与铁路方、县水利局、临城镇开展汀江河道剩余47米河道加固工程施工图优化设计现场踏勘,明确了由临城镇负责实施剩余47米河道加固工程建设,市、县水利局负责办理设计方案、施工图等相关手续审批;由福建铁路公司及铁路参建单位明确剩余工程项目清单及建设费用等事宜。日前临城镇已和设计单位签订了委托设计合同,汛期过后即可开工建设。

  未完成整改原因:

  施工式点位于汀江干流,汀江流域面积大,汛期水位较高,在汛期施工安全风险压力大,工期时间较长,根据水利工程特点及施工组织设计,水利工程宜在枯水期施工。

  下一步整改措施:

  继续协助临城镇推进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汛期结束后即开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

  2、反馈的问题:协调施工方推动解决施工遗留问题不力。据统计,铁路施工单位因占用农林地、因工作协调应付给乡镇工作经费等应付未付约269.76万元。

  整改情况:

  一是已向福建铁路公司、福建铁路建设指挥部行文《关于请示解决龙龙铁路上杭段施工单位涉及当地乡镇资金及设施修复等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报告》(龙杭协指办函〔2024〕5号)《关于要求协调解决龙龙铁路上杭段施工单位涉及当地乡镇资金及道路修复等遗留问题的函》。二是第一时间协调施工方,了解施工方拖欠沿线乡镇工作经费及支付情况,施工方回复待项目业主单位下拔项目质保金后第一时间进行支付。三是提请市铁发中心帮助协调,市铁发中心回复将于近期召开专题协调会协调处理遗留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

  据了解龙龙铁路两个标段施工单位中铁十局、中铁二十四局资金都比较紧张,剩余款项都在等待业主单位返回质保金后支付,目前业主单位还没有返回质保金,拖欠涉及乡镇的征迁经费和工作经费还没有支付。

  下一步整改措施:

  继续协调龙龙铁路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并提请市铁发中心帮助,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解决遗留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130598;通信地址:上杭县北环东路53号,电子邮箱shxtb31305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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