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6月28日至7月16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民族宗教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落实整改
县民族宗教局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过程统筹推进整改。对照反馈的4个方面23个问题,逐一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分解表,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逐条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要求上来。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县民族宗教局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牵头起草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动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担责。主动与全体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对整改工作进行点对点指导,面对面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注重举一反三,在推动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着力推动制度机制完善,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真改实改,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巡视问题整改的政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上级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7月3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收听收看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培训会),全县共有近百位关键一把手参加;7月17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邀请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张耀影教授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统推进宗教中国化,做好新时代党民族宗教工作》讲座;邱年春同志在官庄畲族乡、才溪镇、珊瑚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以及党校2025年春季主体班培训、全县2025年村(社区)主干集中培训班上作宗教政策法规有关内容授课,进一步提升县、乡、村三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召开宗教有关内容推进3次,分析研判宗教领域形势,安排部署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专项工作。建立每季度排查整治制度,组织各乡镇及联合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等部门,开展一系列非法宗教活动排查整治行动,经排查,未发现我县存在非法宗教活动。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未做实的问题
(2)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未将学习与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相结合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中共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重新梳理2025年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二是10月24日,结合第二次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立足本人工作岗位职责,均撰写提交心得体会,并于10月24日组织开展一次应知应会知识集中测试,合格率100%。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深入,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效果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9月精心组织全县各乡镇、民族中小学、民族乡卫生院认真开展第十八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9月4日至5日,在上杭县成功举办福建省第十八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暨互观互学活动,全面展现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在群众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10月11日,组织各乡镇统战委员、统战干事及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民宗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三是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上,通过张贴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有奖竞答,在门户网站补充更新《四个维度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等措施,丰富宣传载体,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文化传播及舆论引导。
(4)关于民族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跟踪督促项目进度情况。截止12月12日,中央资金项目支付率90.07%,省级资金项目支付率96.68%,符合序时进度要求。二是督促项目加快支付进度。12月8日,局主要领导带队前往中都督促项目进度。目前,中都镇陈和村民族团结文化活动室改造(15万元)于12月12日支付14.1678万元,剩余项目前期费用于12月底前完成支付。中都镇瑞香村民族团结文化苑建设(15万元)于4月30日支付5.009298万元,于12月10日支付4.17986万元,于12月11日支付2.620462万元,剩余资金待项目完工后于12月底全部支付。三是日后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少数民族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上杭县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民族资金全流程监管,常态化开展民族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凸显民族资金效益。
(5)关于对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指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民族乡村项目申报指导工作。2026年储备项目库效益量化,已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申报表、资金请示报告。二是做好2026年储备项目审核入库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收到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经过筛选后报市民族宗教局征求意见,经多方论证后报省民族宗教厅入库。截至目前,向省级申报2026年储备项目库33个,总投资预算1061万元,其中产业发展22个,基础设施6个,社会事业4个,民族团结和铸牢共同体创建1个。三是深入民族乡村开展项目调研指导工作。7月18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前往庐丰畲族乡察看畲药种植一期和二期;前往官庄畲族乡察看畲乡油茶文化园(二期)建设、曾泗村畲乡野生红菇产业化项目;11月27日前往官庄畲族乡察看贵和村林下经济富贵籽种植情况;12月4日再次前往庐丰畲族乡察看畲药种植情况,持续跟踪种植项目的种植管护情况和预期效益,切实促进民族乡村增收致富。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不具体,推进宗教中国化上杭实践不深入的问题
(6)“三支队伍”建设未抓实抓细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组织各宗教团体开展以加强教风建设为主题的宗教中国化教育活动,县4个宗教团体均已举办培训会、讲经交流会等活动,组织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界人士收听收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二是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培训。7月17日,邀请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张耀影教授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统推进宗教中国化,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讲座;邱年春同志在官庄畲族乡、才溪镇、珊瑚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以及党校2025年春季主体班培训、全县2025年村(社区)主干集中培训班上作宗教政策法规有关内容授课;同时利用宗教有关内容推进会,组织全县各乡镇统战委员、统战干事和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提升县、乡、村三级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9月23日,组织我县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前往龙岩参加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培训;12月9日,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全县宗教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我县宗教界人士法律法规意识。三是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8日完成换届工作。四是健全爱国爱教人才建设长效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激励保障、动态管理等制度,每年对全县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教职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推动宗教界爱国爱教人才建设常态化、规范化。
(7)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全县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均已完成联系牌制作,将乡、村二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和场所负责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监督检查。12月,组织前往东竺寺、潮音寺、南禅寺、灵光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2025年宗教活动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自查和检查的方式对宗教领域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财务管理、消防安全、“四进”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督促规范管理。三是日后将深化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五方审核”等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
(8)全面从严治教存较大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联审机制。已联合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对宗教管理组织成员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办理宗教教职人员证等方面进行联审,就是否中共党员、有无违反综治情况、违法犯罪情况等进行审查,对5名信教党员进行了规范处理;二是关口前移。指定专人认真审核,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转正、村主干任职等进行联审,防止信教人员混入党员队伍。三是各宗教团体今年均已完成 “从严治教”讲经交流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规范管理能力水平。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9)制度内容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4日,修订《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新增“宗教领域意识形态责任”章节,明确宗教团体及场所负责人在意识形态管理中的具体职责以及我局对宗教团体强化思想引领、场所宣传内容审核、教职人员言论监管等方面监督管理责任。二是指定专人实时关注并定期排查宗教教职人员的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内容,确保无不当言论等现象发生。12月3日,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局前往旧县镇古中峰寺开展宗教领域扫黄打非工作,依法收缴2本非法出版物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依法处理。三是10月24日,修订完善《上杭县宗教团体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考评范围,进一步发挥各宗教团体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0)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12月9日,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全县宗教政策法规暨消防安全培训,邀请市民族宗教局综合科科长蓝树梅讲授宗教政策法规,组织学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二是指定专人对已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6个宗教活动场所,按要求每月一查,未发现有不当言论。
(11)阵地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7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网站值班读网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网评员工作,并明确网站管理责任人。二是已于11月18日参加主题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解读的互联网在线访谈活动。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2)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3日,修改完善《县民族宗教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召开局务会研究重大决策、重要任职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均有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三是10月11日,召开宗教有关内容推进会,邀请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蓝仰宗同志作纪法警示教育,点明民族宗教行业廉政风险点,明确行为规范,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四是制定《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招投标比价程序和运行监督机制,确保内控规范实施。
2.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3)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未坚持问题导向,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11月22日局主要领导带队前往蓝溪镇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排查,已将该场所的转经筒及非法出版物没收,并撤下宣传旗。二是日后开展项目申报时,要深入基层一线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及预期效益评估工作,加强对民族乡村产业发展指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思想认识。11月13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三)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报近期典型案例,切实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四是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党建课题调研,形成调研文章《加强上杭县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的思考与对策》。五是强化作风建设。7月2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前往崇德尚廉文化教育基地上杭县瓦子街丘氏总祠和临江楼教育基地开展“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六是将干部工作作风纳入每季度工作人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同时将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到局二级绩效分配中。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4)专项资金拨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人员加强教育。10月22日对会计进行批评谈话,要求其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的规范性。二是规范拨付程序。在下拨民族专项资金时,按规定制作审批明细表,严格遵守由业务负责人制表,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程序来拨付专项资金。
(15)财务凭证原始单据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3日,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会计法》,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二是针对相关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明确各项经费使用要求,今后严格审核每笔财务凭证,对材料不齐的要求补齐,防止问题再次发生。三是10月22日对会计进行批评谈话,要求其增强责任意识,严守财经纪律和制度,确保财务凭证原始单据齐全。
(16)部分出账缺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每笔经费支出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做到每笔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二是加强与代理记账公司的沟通,共同做好调账等业务工作。
(17)固定资产管理欠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在9月底已完成财政下达的全县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把未列入固定资产的保险柜及时更改,重新登记固定资产账。二是制定《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则及流程,制定统一的管理模式,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台账管理规范有序。
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19)未严格按照日常监督清单逐条落实,对民宗局财务支出检查不全面,对民族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跟踪监督不足,对民宗部门廉政风险情况掌握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落实监督责任,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如非法宗教活动、共产党员信教等问题以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等列入重点监督内容,实行销号管理。二是通过查看财务账本和现场核实,对官庄畲族乡粮食基地产业设施提升项目、庐丰畲族乡共富工坊提升项目等民族资金项目实施中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审批流程的完整性进行监督,确保民族项目补助资金规范使用。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对“三重一大”决策是否经集体讨论、程序是否规范以及公务接待、出差报销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20)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3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三)上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二是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11月13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制定《2025年县民族宗教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针对要点及时查缺补漏。三是立足民族宗教工作特点,已重新梳理制定《2025年县民族宗教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县民族宗教局党支部2025年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认真完成2025年党建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思路撰写工作,未出现与上年度内容雷同问题。
(21)党建品牌创建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3日,召开局务会研究我局创建党建品牌工作事宜,会议研究通过《“红石榴·同心筑”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二是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擦亮党建品牌。11月21日,在“福籽同心爱中华”—2025年杭台(上杭汀江)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以及12月4日上杭县2025年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上,组织党员干部对现场群众进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
(22)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3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三)上组织党务人员及党员干部学习《党支部规范建设参考手册》及党内重要法规,提升业务能力。日后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二是10月22日-10月23日,支部书记通过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工作,主动与支部其他党员干部再次开展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避免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三是已按照年初工资重新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
2.关于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3)干部年度考核程序不规范,考核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10月13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一)上组织学习《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规范干部考核程序,明确本局干部职工的年度考评、表彰等事宜需提前上会研究确定。二是根据《上杭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杭委组通〔2023〕16号)文件要求,规范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程序,制作季度考核量化评分表,每季度采取明确的指标和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全面、准确反映干部真实表现和工作成效。三是在《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5年二级绩效管理方案》中,已将干部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到二级绩效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民族宗教局期间,县委巡察组未向我局反馈相关问题线索,也未收到涉及巡察整改的信访举报件。
四、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善局机关理论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成效,始终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效
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健全常态化自查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深挖根源,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形成“整改-提升-巩固”的良性循环。强化整改监督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以严的基调推动整改成果固化长效。
(三)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服务中心大局
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民族宗教领域重点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履职作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力度,推动民族乡村振兴发展。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财务、项目等重点领域监管,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过硬作风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841661;通信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61号人民防空大楼四楼;电子邮箱:shmzzjj@163.com。
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