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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杭县纪委监察局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日期:2017-01-19 【字号:

  2017年部门预算已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以及《上杭县财政局关于批复上杭县纪委监察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的通知》(杭财预[2017]05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上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市纪委和县委的双重领导;上杭县监察局是上杭县人民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市监察局和县政府领导。县纪委、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的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全面负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纪委监察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股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上杭县纪委监察局

  财政核拨

  36

  2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监察厅、市委、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有关条例或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七)调查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有关问题,拟定相应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八)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起草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了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应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县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核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的纪检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免;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2017年, 上杭县纪委监察局收入预算为434.59万元,比2016年减少32.5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4.59万元。部门支出预算为434.59万元,比2016年减少3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4.59万元,比2016年减少32.5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上杭县纪委(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万元,比2016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上杭县纪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34.5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经济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科目)205.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金及其它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1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办公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查办案件费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35.64万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正常性开展及上级部门指导、检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7年上杭县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7年上杭县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7年上杭县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 2017年上杭县部门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6. 2017年上杭县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2017年上杭县部门代管资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8. 2017年上杭县部门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9. 2017年上杭县部门其他收入支出预算表

  10. 2017年上杭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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