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之窗 > 信访举报
上杭:信访反馈面对面 提高群众满意度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期:2018-11-29 【字号:
    “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今天来跟你们反馈信访举报结果……”

  近日,在福建省上杭县白砂镇大科村村委会会议室,一场由大科村挂村领导、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等22人参加的匿名信访举报调查结果公开反馈会引起了很多村民的关注。

  公开反馈是给群众明白、消除误解、化解谣言的一个好办法。当天的反馈会上,上杭县监委委员针对调查结果向与会人员作了通报,并就现场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随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就信访举报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信访举报制度规定进行了讲解宣传。

  “这种反馈形式非常好,既消除了我们心中的猜疑,又还了村干部清白。”听完反馈会后,村民纷纷表示。

  参加当天反馈会的上杭县监委委员介绍道:信访举报是群众反映问题、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渠道,而在信访举报中,匿名举报往往占很大比例,许多此类举报,由于无法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往往引起举报人和周围群众不必要的猜想和误解,甚至引发重复访、越级访。

  针对此类匿名信访举报的特点,上杭县纪委监委建立不实举报集中反馈制度,落实人员责任,明确需要反馈的匿名信范围、参加反馈的人员及具体实施办法,对不实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按照“谁调查、谁负责、谁反馈”的要求,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或党小组会的形式进行公开通报反馈,还原真相,澄清事实,答复群众质疑,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给违纪者一个警醒,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又倒逼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位。上杭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实名举报件受理告知、办理结果回复工作的通知,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承办部门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受理告知和回复调查结果,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和质量。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信访举报交办件办理结果的重要标准,要求承办单位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当面回复给举报人,提高举报人对信访件办理工作的满意度,降低重信重访发生率。

  召开公开反馈会只是上杭县纪委监委公开信访件处置情况的一种方式。据悉,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张榜公示、会议公示、通报公示等形式,公开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结果,并深入基层加强信访举报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倡导举报人通过正常渠道实名逐级反映问题,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发生。

  今年以来,上杭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实名举报146件,已办结62件,反馈62件,群众满意度达80.6%。(上杭县纪委监委) 

     编辑:李灿坤  编审:王平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