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2日至5月29日,龙岩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三组对上杭县委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1月21日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整改
(一)提升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11月21日反馈会后,我办立即组织成立由县委办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县委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反馈会当天下午召开主任办公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领会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县委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亲自管,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将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意见原汁原味反馈给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要求各牵头领导、股室负责人主动对号入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细化整改措施,务求工作实效。建立整改常态化分析制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两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分析整改工作。反馈会后,先后召开8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印发《落实龙岩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三组巡察县委办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至少有一名领导牵头负责,明确整改任务的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严格实行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班子成员在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以上率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各责任股室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深入查摆问题根源,建立整改台账,按单“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三)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标本兼治作用,既立足治标,也着眼治本。各股室各部门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深入审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实践中的有效探索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巡察以来,先后对固定资产、后勤接待、办公用品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意识形态、廉政风险防控、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干部慰问等一系列涉及人、财、物管理的14项工作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落实,使各项制度成为规范干部行为的硬约束,真正把巡察的成果运用好、巩固好、发展好,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办公室“三服务”水平的具体实践和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反馈问题:政治站位不高。未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思想、新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做得不够,距“知行合一”目标尚远。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定期学习机制,依托主任办公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以及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常态化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以及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机制,指定专人记录,定期检查学习记录情况,提升学习实效。
(2)反馈问题: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有差距。对上级的决策部署学习得不深入、理解得不透、落实得不够坚决,导致一些工作在贯彻落实上存在一定的滞后和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贯彻的时效性,提升政治敏感性,举一反三对上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并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二是从领导做起,进一步增强办公室文秘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对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三服务”水平,把县委办打造成模范机关。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就如何进一步巩固提升县委办“前哨”“后院”作用,制定《上杭县委办公室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2.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不彻底。
(3)反馈问题:真学习大落实不够。对中央重要的文件和会议学习重视程度不足,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不够,全面监督、全程跟踪工作欠佳,未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通过个人自学、专家辅导、现场体验和研讨交流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学习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019年以来,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瞻仰古田会议会址、参观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重走红色交通线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0余场次。同时,要求各支部每年年初根据办公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支部理论学习做好安排部署,在有安排有部署的同时及时跟进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及批示指示精神,确保理论学习有实效。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县委督查室对巡察指出的未按要求跟踪反馈的37件信访批示件进行梳理分类并及时分解至相关责任领导和承办单位,逐件跟踪核实,确保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目前37件未办结批示件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制定《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规则》,并把各单位的批示件办理情况纳入县对县直(乡镇)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4)反馈问题: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要求县委办原各党支部、现各党支部针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发言材料、会议签到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并归档管理,对会议记录、签到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更正。同时,对涉及发言材料相互抄袭、应付了事的7名党员进行约谈处理,对1名党员进行诫勉处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的督查检查,对发现活动开展不正常、不规范以及会议记录不实、发言材料互相抄袭、应付了事的责令立即整改。二是持续强化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持之以恒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巩固学习教育成果,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5)反馈问题: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挂钩帮扶手册的填写要求,对《挂钩帮扶工作手册》家庭信息、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及成效等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并严格按照脱贫攻坚“五个一”要求规范填写完整。二是加大挂钩帮扶力度,2019年7月下拨庐丰畲族乡20万元帮扶资金,2020年1月下拨庐丰畲族乡贫困村丰济村8万元产业帮扶资金、下拨丰乐村5万元产业帮扶资金。
(6)反馈问题:发文编号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文秘人员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熟悉掌握行文规则和规范,做到严谨发文。二是严格发文编号,要求发文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编号登记制度,对文号严格按照领导签发时间进行编号。三是在文件流转会稿过程中,督促相关领导、单位负责同志加快公文会稿速度,缩短会稿时间。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发文时间的,坚决杜绝预留文号现象。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不力。
(7)反馈问题: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行政后勤人员认真研读并严格贯彻执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17〕275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8〕88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二是制定《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对接待范围、接待审批程序、接待标准、资金使用等作出详细的规定,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三是在接待过程中严格做到勤俭节约,避免铺张浪费,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进一步细化接待标准,对不同级别、不同对象进行对应区分,避免上下一般粗情况。
(8)反馈问题:差旅费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对超标准报销、虚报差旅费和出差无审批等问题以及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实,对属违规报销的第一时间组织清退,目前已清退违规、超标准报销费用共计28614.44元,同时对4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对1名当事人进行诫勉处理。二是重申制度规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申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文件要求核定、报销差旅费。三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机关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差旅费支出进行严格把关,对材料不齐全的账目一律不予报销。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督促定期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9)反馈问题:办公用品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制度,对办公用品领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办公用品一律进行登记,详细记录领取时间、领用物品、领用数量及领用人。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办公用品的管理,明确申报办公用品的用途,经分管领导审签确认后执行,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购买办公用品。三是制定完善《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按程序对办公用品进行采购、登记入库并统一存放。
(10)反馈问题:资金监管严重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单,并严格按报销金额呈相应领导审批,严禁拆单报销。二是制定完善《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慰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慰问对象支出标准、慰问费审批程序、慰问组织等内容,做到每笔慰问支出都有慰问对象、有发放表、有领款人签字。三是制定《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现金管理办法》,强化现金管理规定。四是严格执行日清月结的规定,对于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结算的费用进行审核和把关,作出情况说明后报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批。五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支出等必须经过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执行,切实杜绝不合理、不规范的资金支出。六是制定完善《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七是已于2019年6月调入一名年轻优秀的会计专业人员,加强会计人员力量。同时已安装新财务软件,按照新会计制度填制会计凭证和设置登记账簿。
(11)反馈问题: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会负责人、工会委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关于保障职工福利按政策足额兑现的通知》(岩工〔201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并长期坚持。二是严格工会收支管理,按照标准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开展规定允许范围的工会活动,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工会经费严格在规定范围内支出,严禁超范围列支。要求财务人员把好经费使用关,加强经费收支管理。三是严格把关工会慰问对象,对慰问事由、对象等进行详细登记,制作慰问表和签领表,确保工会经费规范使用。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2)反馈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强,意识形态相关制度不完善,存在贯彻滞后和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已对个人述职报告、对照检查材料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的2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对1名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相关领导干部已及时将缺失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建立健全机制。以意识形态工作建章立制为抓手,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意识形态工作运行、阵地建设管理和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的全过程、各方面,制定完善《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网络舆情处置预案》《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制度》,并下发至各股室各部门统一执行。三是坚持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本办重要工作,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落实分析研判机制,主任办公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坚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定期在本办干部职工大会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四是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本办宣传栏的管理,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各党支部已建立微信群,加强宣传,占领网络舆论阵地。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乏力。
(13)反馈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未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全局高度考虑,责任意识不强、抓落实不够,存在权责不一、做表面文章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下发《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摸排的通知》,各股室各部门围绕岗位职责深入摸排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制定《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任务目标、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要求各股室、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风险排查并采取防控措施整改落实。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各股室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委办意识形态、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干部慰问、保密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目前均已印发执行。二是规范廉政谈话。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廉政谈话的通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均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了廉政谈话。三是加强廉政教育。进一步丰富廉政教育形式,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开展了“学党章、遵党纪、做表率”廉政教育知识测试,召开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分析会,结合工作分析会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叩问初心》,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四是强化督查检查。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自查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同时,将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巡察、干部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形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常态。
(14)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有瑕疵。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工作,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县委办2019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对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全过程认真严肃、程序规范。会上领导干部本着对自己和对同事负责的要求,严肃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洗澡治病效果。二是在今后工作中,我办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个人发言提纲准备、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有序开展民主生活会,做到动作一个不漏、程序一个不减。
(15)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反馈问题,已责成相关当事人结合自身实际重新填写《县委办干部职工整治机关作风问题自查整改表》,并作出情况说明。同时,对3名当事人进行约谈处理,对2名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当事人进行诫勉处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严肃整治机关作风,要求本办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争做模范机关。
(16)反馈问题:考勤管理不规范,主体责任履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范管理。针对巡察指出问题,对相关未签到干部已在2019年度二级绩效中作扣分处理,并将跟班人员列入本办干部职工考勤范围。同时,下发通知,要求本办干部职工出差审批单和请假条统一报人秘股备案,以便检查。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分管领导牵头、派驻纪检组配合,对上班签到情况进行监督,并不定期对干部上下班工作纪律进行督查,一经发现严格按规定处理。
2.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缺位。
(17)反馈问题:驻县委办纪检组监督职责发挥不到位,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2019年5月,派驻纪检组会同县委办召开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订了资产管理、考勤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工作制度。巡察反馈后,及时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各股室、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2019年12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派驻纪检组已对2019年11月、12月干部职工考勤情况汇总检查,对2020年1月7日、10日上午考勤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及时向办公室主要领导汇报了检查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意见,督促分管领导抓好落实。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派驻纪检组根据实际情况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诫勉2人、批评教育1人,会同办公室分管领导对非党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人、约谈1人。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突出
(18)反馈问题: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和财务工作制度,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进行详细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支出费用,在专项费用中坚决不支出与专项无关的费用。二是实行接待费用月结清制度,确保审批规范完整,杜绝出现结算不及时、未据实结算等问题。三是对公务接待支出问题进行全面规范,从根源上杜绝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四是严格按照《关于编制上杭县县级部门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杭财预〔2019〕45号)要求,编制2020年经费预算,确保经费合理使用。五是形成自查和监督长效机制,派驻纪检组和行政股每月对公务接待进行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常抓不懈。
(19)反馈问题:公务接待管理粗放,乱象频现。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公务接待违规上香烟、造假变通接待等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实,县纪委监委已于2020年1月对3名责任人员分别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处理,共清退违规报销车费等共计2567.25元。二是从严执行接待制度。严格遵守先审批后接待和“五单”齐全报销等接待制度,坚决杜绝无实质性公务接待,严格接待标准、陪同人员人数和接待报销程序,超标准接待由牵头接待领导自行负责,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严把审核审批关口。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工作餐制度,按规定严控陪餐人数及用餐标准。规范接待费用报销程序和要求,严格实行“五单合一”,对没有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报销手续不完善、不合规的一律不予审批报销,按照“一月一结”制度要求核报接待费用。
(20)反馈问题:交通运行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无出差审批借用私车加油问题进行核查,目前已清退实际违规报销油费600元,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照《上杭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杭纪办〔2018〕18号)精神,对2013年7月至2017年5月期间私车公养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相关费用共计6070.96元已清退至县纪委。三是2017年5月公车改革以来,县委办已停止使用油卡,驾驶员及日常公务用车统一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排。今后,我办将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程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对公务用车加强监管,杜绝私车公养情况。
(21)反馈问题: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对照《关于在全县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杭纪〔2018〕1号)精神对违规发放全县党务政务信息稿酬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及时发函组织清退,已全部清退10570元。二是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做到无文件依据一律不发。财务人员每月自查,每季度向县人社局汇报发放津补贴情况,确保不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对省、市、县相关文件的学习掌握,及时将文件细化,贯彻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2)反馈问题:违规送慰问金。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送慰问金问题以及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实,已清退违规费用2100元,并对2名经办人员和当事人进行了诫勉处理。二是制定完善《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慰问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杜绝不合理、不规范的资金支出。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未做到“两手抓”。
(23)反馈问题: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四党支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作出书面说明,并逐项落实整改。机构改革后,为便于党员教育管理,我办成立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原各支部重新划分整合成县委办第一支部、第二支部和档案馆支部3个党支部,各党支部分别按工作程序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并明确了责任分工。考虑到各支部人员集中的实际情况,换届后各支部不再设立党小组,每个支部指定专人记录、保管“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各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确保党支部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为压紧压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建业务“一体化”,机关党委成立后,我办实行办公室主要领导和机关党委书记“一肩挑”,从源头上推动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步调一致。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机关党的建设会议精神,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有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三是换届后,各党支部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党建工作,逐步规范党务工作流程。同时,为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内容,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机关党委编印了《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对机关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作了详细说明,并对党支部日常工作、标准化建设及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已下发至全体党务工作者遵照执行。
(24)反馈问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经调阅相关党员入党材料,对无签名盖章和落款时间的由相关人员按实际情况进行补齐,对未结合实际撰写入党申请书的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原县委办第一支部已对巡察指出的驾驶员2013年入编以来的党费进行重新核定补缴720元,对其党员意识淡化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说明。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及时组织开展了由全体党委委员和党支部委员参加的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发展党员总要求以及发展党员五大阶段25个程序的规范内容和注意事项。通过面对面培训讲解,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要求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掌握。三是今后,机关党委将根据县委组织部和上级党委下达的年度发展党员任务,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认真做好机关党委和支部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以及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核把关,着力提升办公室党员队伍素质。
(25)反馈问题: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即知即改。针对巡察指出问题,2019年5月,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已分别按程序对党员免缴、少缴党费事宜进行了重新研究同意,研究结果在支部大会上进行了公布并报送上级党委批准。原第一、第二 、第四党支部已按2019年1月工资基数和党费收缴标准对党员党费进行了重新核定,并按照“年内一般不变动”要求收缴,同时对2008年以来的党费进行了核定补缴,补缴党费已全部存入县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号。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举办党务工作培训会,邀请县直机关党工委党委秘书为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委员详细解读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各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认真重温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党费收缴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增强全体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严格党费收缴监督管理。机关党委每年1月16日前对各党支部年度党费核算情况进行复核把关,确保各支部党费台账规范、账实相符。同时督促各党支部及时将年度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及支部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2.选人用人不规范。
(26)反馈问题: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到位,人才交流机制和配置比例有待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根据县委办“三定”方案,按照上级关于股级干部任免要求,经县委组织部和编办批复、备案同意后,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股级干部调整任免事宜,已免去长期担任同一职务的股长和由工勤编制人员担任的股长、副股长以及违规配备的股长、副股长。今后,将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编办印发的《关于明确股级职务任免程序及资格条件的通知》要求,将本办股级干部岗位设置上报编办审核,按照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要求和编办批复职数,对股级干部进行梳理,提出建议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报告并批复同意后,对股级干部人选依程序考核任用。二是关于长期抽调借用干部问题,目前,已将符合条件的4名抽借干部按程序调入县委办。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杭委组通〔2019〕77号)要求,对于长期抽借调干部,符合调动条件的尽快研究,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3.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27)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程序走样,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换届以来,各党支部坚持举一反三,在召开2019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时,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规范流程,认真开展了会前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认真做好会议考勤、会议记录和内业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并在会后根据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各支部党员严格按照要求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原第一、第二、第四党支部已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并逐项作出书面说明。针对未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问题,已责成相关支部和党员将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未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1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于2020年1月举办了党务工作培训会,培训就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工作程序、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同时,机关党委编印下发了《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操作流程,推动各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规范。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委切实加强对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全程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组织生活会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会前准备工作不规范不严肃、材料撰写不严谨不真实以及会后未落实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
(28)反馈问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责令原第一、第二、第四党支部对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或开展不全面等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并逐项作出书面说明。责成自评总结相同、撰写自我鉴定随意的相关党员对不符合条件的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并对自评总结相同的2名党员进行了约谈处理,对1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对撰写自我鉴定随意的2名党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处理。二是举一反三。各党支部对照巡察问题进行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重点和流程开展了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自评和互评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内业材料核查和收集归档。会后及时将民主评议结果提交支委会研究,并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培训。及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培训,同时编印下发了县委办机关党委《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操作流程。机关党委全程参与、指导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材料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4.“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差距
(29)反馈问题:未正常召开“三会一课”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责令原第一、第二、第四党支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并逐项作出书面说明,落实整改要求。二是从严落实制度。换届选举以来,各支部坚持从严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完成规定动作,做好自选动作,坚持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每月召开支委会开展学习教育、研究讨论支部中心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带头上好党课,切实推动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加强督促指导。今后,机关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支部的督查指导力度,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支部整改到位,切实推进“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落细。
(30)反馈问题:党建内业缺失、内业记录混乱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落实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核实,责令原第一党支部就内业记录混乱等问题及原因逐项作出书面说明。已对巡察指出会议记录涉嫌作假的1名经办人进行约谈处理。要求现各党支部进行举一反三,对换届以来“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内业材料和会议签到情况等进行“回头看”和归档管理,对发现问题的立行立改,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加强督促指导。为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专业水平,及时组织党务干部就“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要点、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培训。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记录本等内业材料的审阅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确保“三会一课”等各项活动记录既符合实际情况又规范完整。
(31)反馈问题:党务干部业务不熟悉。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责令原第一、第二、第四党支部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就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逐项落实整改。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党务工作培训会,就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上党课等“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重点要求进行了重点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支部委员的思想认识和党务工作水平。同时,机关党委编印了《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对“三会一课”的召开时间、参加人员、主要内容、记录的重点要求等作了详细的梳理,为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供了重要指导。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坚持工作做在平时,结合日常工作指导,机关党委将督促各党支部在开展“三会一课”过程中及时将会议记录、内业材料等记录清楚、整理规范,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结合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机关党委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会议记录规范完整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切实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整改落实方面
(32)反馈问题:作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推进问题整改韧劲不足,工作措施连续性不够,导致有些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尚未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整改。县委巡视整改办坚持一以贯之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有关部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尽快整改到位。截至目前,省委巡视龙岩市委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省委巡视上杭县委剩余1条“国企存在担保风险”问题正在整改(原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剩余1条“扶贫资金被套取挪用”问题正在整改(原计划于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整改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常态化分析制度,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每季度跟踪梳理最新整改情况,并将未完成问题整改情况提交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研究,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年终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持续跟踪督促有关部门继续推动未完成问题尽快整改到位。
(33)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个人述职报告没有体现“两学一做”相关内容的2名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约谈处理。针对各级巡视巡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出问题,各党支部坚持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以及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并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会议活动考勤、会议记录和内业材料整理备查等工作。同时,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的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令立即整改,切实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移交的9人12条问题线索和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问题,已对27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9人,其中诫勉2人,通报1人,批评教育7人8次,谈话提醒2人,约谈15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3条问题制定了79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78条,剩余1条需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
关于“作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推进问题整改韧劲不足,工作措施连续性不够,导致有些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关于省委巡视上杭县委反馈“国企存在担保风险”的问题,因股权价值正在进行评估等原因,该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关于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扶贫资金被套取挪用”的问题,因该问题已无法通过司法渠道进行整改,目前相关部门正在通过其他方式加紧推进整改。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进一步发挥县委巡视整改办统筹协调作用,持续跟踪督促相关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省委巡视县委、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尽快整改到位。此项问题争取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虽然我办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县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县委办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常抓严抓实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提升整改质量,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和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抓好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解决问题与总结提炼并重,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全方位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是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打造县委“坚强前哨、巩固后院”和提升 “三服务”水平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新时代“四个上杭”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842002;通信地址:上杭县临江镇北大路12号,邮政编码:364200;电子邮箱djb3880099@163.com。
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