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7月11日至8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1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反馈会后,联社党组高度重视,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剖析原由,要求各股室、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建基础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落实。联社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基层供销社(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整改难题,坚持亲自抓、亲自管,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对照问题清单抓好分管股室、基层供销社(公司)的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共召开专题部署会1次、整改推进会6次,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过程遇到的困难,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职能分工建立整改清单,逐一进行研究分析,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单“销号”。强化跟踪督办,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无盲区、零死角。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审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整改期间共完善选人用人、微信工作群发布、财务审计、公务接待细化方案等18项制度,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推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反馈问题:学习宣传贯彻方案未紧密结合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实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将新思想、新理论及中央、省、市、县各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列入学习范围,将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对供销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讨,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2019年9月中心组理论学习时,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心得体会;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围绕供销社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六个专题研讨;在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提出了切合我社实际的具体贯彻意见。二是结合供销社实际抓好新思想、新理论的宣传。立行立改,巡察以来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注重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结合,根据供销社的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充分利用已有的宣传栏、微信群、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使党的方针政策在供销系统家喻户晓。
2.反馈问题:政治学习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党员学习形式及内容,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集中学习以及自学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同时在集中学习时,组织党员干部交流研讨理论学习心得。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平台作用,落实学习积分制度。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而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形成勤思善学、学以致用的浓厚学习氛围。二是以考促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分析,90%以上的党员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知识。三是严肃处理抄袭网络文章的党员。县社党组分别对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撰写心得体会和专题研讨发言中抄袭网络文章的5名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当事人深刻反省,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做到见人见思想,现已结合自身实际重新撰写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和研讨发言材料。2020年1月17日在支部会上通报了处理结果,让全体党员引以为戒。
3.反馈问题:党组学习记录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思想认识。2019年12月中心组学习组织党组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上杭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深刻领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及意义,并对在学习记录中弄虚作假的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执行学习制度。全面梳理了学习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下半年以来,联社党组认真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记录,没有再发生弄虚作假的情况。
4.反馈问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一度较弱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一把手”领头雁作用,加强党组成员之间沟通交流、谈心谈话,增进同志间的感情;坚持民主集中制,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形成和睦共事,团结向上的集体,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二是着力解决古田供销社与大永固集团合作建房的遗留问题。2013年古田供销社擅自与大永固集团工贸公司合作建房已成事实,现今只能解决合作建房的遗留问题。为此,加强了与对方沟通协调,目前大永固集团工贸公司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房屋产权,古田供销社已将店面进行了公开招租,部分店铺现已出租。
5.反馈问题:破解发展难题的办法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充实县社机关和下属企业工作人员。我社于2019年11月25日向县委编办报送了《申请使用编制的函》(杭供联〔2019〕42号),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了招录公务员职位计划及专业要求;通过沟通协调,新调进一名80后参公人员。规范基层企业选人用人招聘管理工作,制订了《关于规范基层企业选人用人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目前,县社直属企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录用4名大学毕业生;后期将根据基层企业的招聘申请,拟定补充基层社工作人员方案,适时进行招聘,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切实解决年龄老化的问题。二是创新机制,做好传统农资产业。加快农资公司转换经营承包,于2019年12月13日采取公开招租形式完成了转换经营承包,并于12月25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同时加强对基层供销社农资经营的指导服务,为农提供农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截至目前全系统共储备化肥4800吨、农药110吨;受疫情影响,另有预定的化肥4000吨、农药100吨、农(地)膜30吨无法调进。下一步县社将加强协调、跟踪,确保我县今年春耕生产用肥用药需要。三是破解难题,做实新业务。(1)建设城乡综合服务社,加快新业务发展。2019年全面完成省、市、县“新网工程”和“惠农工程”13个项目建设,完成投资403万元。在县城区、古田等人口密集区建成8家“供销·见福”城乡综合服务社(城区北园店、北大路标杆店、城郊店、西环路店、古田党校店、古田社店、泮境店、稔田店),因地制宜开展日用品销售、农产品展销、惠民金融、快递物流、综合维修、便民服务等。(2)完善机制,加强通世达物流公司管理。分别于2019年12月14日召开董事会议、12月16日召开管理层会议,聘任卓鹏胜、李小珍、丘建荣等专业人员担任公司管理层相关职务,对公司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制定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升通世达物流公司的整体服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望近期扭亏为盈。四是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对于兴农担保公司名下的老县社资产盘活工作,于2020年1月3日在《海峡消费报》刊登撤销公司清算公告,现已完成兴农担保公司激活业务,其他相关变更业务正在办理中,待手续完善后,对老县社房产进行公开招租;对于供销大厦闲置楼层(五、六层)的招租工作,已在户外悬挂大幅招租广告,加大宣传力度,到目前未有合适的租客。
6.反馈问题:综合改革推进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对推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思想认识。分别在2019年12月12日县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2020年1月2日县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基层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再一次组织学习了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和专项试点典型经验,深刻领会深改精神实质,提高了对推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思想认识,激发干部职工参与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充实基层企业人员力量。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基层企业选人用人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基层企业人员结构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招聘新员工补充技术服务力量。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2019年6月27日组织供销系统7位同志参加市供销社与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厦门见福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第一期“新型连锁经营管理”培训班学习;6月27-30日组织邓秀娜、钟尚荣、阙桃存、黄宜荣等合作社人员参加市供销社举办的第二期中、高级评茶员培训班学习;11月26-28日组织陈元强、杨勇等人员参加了福建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和福建商贸学校举办的第六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班”学习;12月19日组织各基层社负责人参加“供销惠农贷”专题业务培训学习;12月24-25日组织杨勇参加福建商贸学校举办的“全省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培训班”学习。四是完善基层供销社(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基层企业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和缴纳社会保险的通知》《2019年度各基层供销合作社(公司)工作综合业绩考核评比办法》,加大经济效益指标、业务工作考评比重,激发基层社内生发展动力。五是主动协调推进合作社专项清理。主动与县委农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个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杭委农办〔2019〕2号),指导各乡镇全面开展农民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203家“空壳社”按难易程度已动员注销49家,下一步将按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要求,继续加强“空壳社”清理、处理,规范合作社发展,提升我县合作社发展整体质量。六是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工作小组。于2020年1月16日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调整上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杭农合办〔2020〕1号),目前待研究批复中。
7.反馈问题:未及时传达省、市、县党代会(全会)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2019年下半年以来,联社党组在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及时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2020年1月17日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县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各股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均参加了会议,并将学习材料复印下发至支部每个党员,确保学习覆盖率达100%。二是结合供销社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供销社党组对贯彻落实县委全会提出了“创新机制,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狠抓落实,推动为农服务上新台阶;服务大局,为“四个”上杭建设贡献力量”等三条贯彻意见。
8.反馈问题:扶贫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指导合作社帮扶贫困户力度。鼓励合作社通过提供种苗、技术辅导、解决就业等方式促进贫困户增收。引导兴园种养专业合作社加大对贫困户的帮扶力度,目前帮扶户数已达5户。二是加大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帮扶力度。鼓励电商公司与贫困户对接,2019年供销电商公司帮助下都镇吉安村贫困户雷作腾销售笋干1863斤,增加其收入5.4万元。在古田游客中心建设的“上杭供销特产古田直销长廊”内设立“扶贫爱心”超市,免费展示展销贫困户生产的农特产品,利用红色旅游区位优势,扩大宣传销售力度,增加贫困户收入。
9.反馈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不深入
整改情况:提高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供销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杭供联〔2019〕43号),加强线索摸排工作,特别在维护经营秩序、确保社有资产安全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截至日前,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10.反馈问题:工作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根据部门职能,我社未申请注册微信公众号。为规范系统内部微信群信息发布,现已制定下发《关于微信工作群发布规则的通知》,对供销系统微信群主进行了摸排梳理,并建立内部(外部)人员台账表,精简整合微信工作群3个,切实维护供销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二是认真执行网信各项制度。规范系统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严格按《上杭县政府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责任清单》《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信息发布编审制度》,做好单位专栏信息审核、发布、值班读网及信息安全工作。
11.反馈问题:形势研判分析未扎实开展
整改情况:联社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要求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2019年5月29日和8月5日分别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及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等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4月18日和11月22日分别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听取各股室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从而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新格局。5月20日安排意识形态专题中心组学习,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2020年1月19日召开了春节期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加强意识形态安全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确保我社今年以来意识形态安全。
12.反馈问题:阵地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经贸公司党支部加强了阵地建设,完善了党员活动室门牌标识,定期更新学习宣传栏内容。该支部2019年下半年以来,均能按要求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新思想、新理论,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3.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五抓”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一岗双责”。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一把手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党组对基层供销社(公司)的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职工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心存敬畏,遵纪守法。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2月25日召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供销系统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公务接待标准细化方案,并严格执行。三是抓好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坚持把纪律、规矩意识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把机关作风建设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着力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对工作松弛、破坏团结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或批评教育,维护供销社团结发展的良好环境。四是落实监督审查。制定出台《上杭县供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方案》,明确2020年对所有基层社(公司)进行一次全面财务审计,2021年开始每年安排三分之一的基层社(公司)进行审计;充实县社机关财务人员力量,将内部审计作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个重要手段。严格按规定收支各项费用,强化内控审核,规范财务行为,切实发挥监管作用。加强了对中都社财务管理,对2013-2017年账务建立会计账目。对步云社跨年度长达10年的报销费用进行审核,审查中发现报支2012年以前接待上级社来人参观虎园门票410元、私家车报销差旅费补贴7894元,两项合计8304元,当事人于2020年1月20日进行了清退。
14.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分别在2019年12月25日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和2020年1月19日供销社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系统人员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2号文件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深落细落实。三是全面梳理供销经贸公司奖金补贴发放情况。联社党组责令经贸公司全面自查2013年7月以来发放的各种奖金补贴及发放依据,多次约谈经贸公司经理,并下发限期清退的书面通知给在公司领取津补贴的原县社机关公职人员。
15.反馈问题:贯彻市委2号文件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排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供销系统“潜规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基层社(公司)开展“潜规则”专项整治任务摸排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全面排查,特别加大对自由裁量权大、容易产生“暗箱”输送利益等特权情形的领域的摸排。根据各基层社(公司)上报的《行业“潜规则”排查表》,县社组织人员进行了核查,目前暂未发现涉及“潜规则”的问题。通过排查,进一步提高了下属企业的廉政风险意识。二是坚决治理。严格落实市委2号文件精神,对“工作松弛”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持续深化开展“为官不为”、工作松弛专项整治行动和机关作风整治,严查精神状态不佳、作风懈怠等问题,坚决治理“慵懒散”“躲怕推”“慢浮拖”等现象。下发《效能问责决定书》对2名聘用人员实施效能诫勉教育,并责成当事人对“上班时间脱岗”进行说明情况;经驻发改局纪检组调查核实,对不服从工作安排、脱岗,且平时工作松弛、不作为的一名同志作谈话提醒处理。
16.反馈问题:纪检组日常监督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明确监督重点,紧抓监督关键。牢牢坚守政治定位,提升“四个意识”,聚焦“两个维护”,紧盯“四个关键”,结合县供销联合社职责任务和业务工作特点,重点围绕职责使命、遵守党章党规、“一岗双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依法履职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对直属企业和基层社财务方面的监督。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告知纪检组,邀请纪检组人员参加会议,加强日常监督。针对公车私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已清退“公车私用”费用1218.89元,纪检组对当事人进行了廉政警示谈话。
17.反馈问题:纪检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根据县纪委监委出台的全面从严治党日常监督清单,突出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贯通运用监督执法“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职责。2019年以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廉政警示教育2次,组织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2次,提醒谈话4次,扎实推进廉政教育全覆盖。
18.反馈问题:文风不实,以文件贯彻文件
整改情况:即知即改,切实改进文风,提高文件质量。自巡察以来,对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注重结合供销社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对印发的文件,综合股人员和分管领导均能认真把关,注重发文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压缩篇幅,突出主题,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没有再出现脱离供销社实际的低级错误。2019年2月,下发了《县供销社2019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目标任务,推动了我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19.反馈问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四下基层”工作要求。结合深改项目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农资冬储检查、强农惠农政策核查等业务工作,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法律法规,2019年累计入社宣传政策、指导经营、规范发展服务50余次,促进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发展。二是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根据《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省委农办〔2019〕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制定我县《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将通过三年努力,使我县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整县推进。三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将涉及农民合作社的强农惠农政策列入“龙岩市惠企政策兑现事项统一平台”,公开兑现范围、申报条件、奖励标准等,增强惠企政策透明度,方便群众查询办理;在供销社网站及时发布涉及农民合作社的强农惠农政策;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微信工作群中对强农惠农政策进行宣传,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对扶持政策的知晓率。2019年兑现合作社各类强农惠农奖补资金110万元,涉及贵山养殖等15家专业合作社,发放精准扶贫示范社奖励资金11万元,涉及风燈农业等3家专业合作社。
20.反馈问题:为完成任务搞“拉郎配”
整改情况:对已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运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指导联合社开展同业联合、同域联合,开展产、供、销、运等链条服务,形成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提升联合社工作水平。
21.反馈问题:供销农产品双创孵化园虚有其表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与电商经营者的沟通。联社党组已多次与电商经营者进行了沟通,逐步理顺经营关系,理清经营思路,逐步恢复电商公司的运营。目前,电商公司除承包者外,另外聘请了3名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二是加强农产品双创孵化园的管理。将长期未正常运营的宏泉生态农场进行清场;将海容贸易公司经营场所进行调整,减少办公场地的占用浪费;积极与长期未正常运营的陆通国际、种养协会协商,拟迁出孵化园;加强孵化园的对外宣传,引导经济实力好、运营规范、服务带动能力强的电商公司、农民合作社、中介咨询机构入园,提升孵化园整体形象,完善服务功能。
22.反馈问题:账务处理、备用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将收入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按相关规定财务资产股已将供销联社参股福农农资集团2017、2018年投资分红款共60847.47元,列入相应科目。供销经贸公司现已将2017、2018收取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托管资产手续费按财务相关制度作收入处理。二是规范备用金管理。2014年,因上杭大道建设需要,经贸公司建设路店面需拆迁,补偿涉及租户多、时间紧,且多数租户要求以现金形式发放,经贸公司专用户(兴业银行账户)无法支取现金,为及时将拆迁补偿款发放到位,2014年5月,将25万元分3次转入出纳个人银行账户(5月4日3万元、19日10万元、20日12万元),截至同年5月28日出纳个人账户共转给补偿对象补偿款25万余元,经贸公司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14年拆迁工作结束后备用金管理已规范,2016年5月起当事人未再兼任出纳工作。2019年7月后,县社多次在供销系统干部职工会上重申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会议开支等有关规定,督促系统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23.反馈问题:供销经贸公司财务审核把关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经贸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责成经贸公司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树立责任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二是做好多报差旅费的清退工作。对2015年12月3日多报销的差旅费2400元进行了追缴,从当事人其他应报销费用中抵扣1768元(当事人于2018年4月起长期请病假,同年12月经贸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各类应发奖金补贴核算时间为2018年1-3月,其中应发2018年度精神文明奖705元,2018年度奖金300元,2018年度综治平安奖763元,三项合计1768元),剩余部分因当事人已辞职无法联系。三是对招待费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梳理2013年7月以来的业务招待费,经核查,2016年6月30日列支业务接待费用19笔,金额共计18225元,都属于工作业务接待,部分报销单、菜单手续不够齐全。联社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提到的“接待真实性无法确定”问题,对经贸公司经理赖昆祥及经办人钟日强进行了约谈,两人一致表态上述在建平餐馆、明英酒家发生的业务接待真实。2019年7月起,该公司的公务接待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24.反馈问题:党总支虚化
整改情况:加强供销社总支部委员会的班子建设,2018年10月,县供销社党总支进行了换届选举,配齐了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班子并进行了分工。2019年党总支工作有序开展,制订了学习计划,确定每月16日为主题党日,全年召开党员大会4次。组织各支部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网络学习,并落实学习积分制度,要求每位党员日积分在35分以上。同时,开展“学习强国”平台“1+1”帮扶行动,定期通报党员学习情况,使“学习强国”平台成为全体党员学习的主渠道和新高地。极大的启发干部职工以思想引领为核心,进一步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5.反馈问题: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虚以应付
整改情况: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县供销社党组(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县供销社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书记,提高政治站位,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供销社一支部书记已补写2017、2018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26.反馈问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经贸支部已对抄袭网络文章的党员进行通报批评,相关人员已重新撰写发言提纲,并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材料严格把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7.反馈问题: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意识,11月22日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3名党组成员按要求重新撰写了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28.反馈问题: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将该名预备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调整为不定等次。进一步加强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监督指导,推动落实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29.反馈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基层企业选人用人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实行公开招聘,补充基层企业人员;对于急需和紧缺的专业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党组研究决定后招聘。同时,督促下属企业(公司)加强人员管理,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
30.反馈问题:党组织建设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支委的任免手续。党务工作者加强了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党建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规范支委成员调整程序,完善已调整支委的任免手续。二是做好党员党籍关系的接转。今后在干部调动或退休时及时做好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三是规范党费的收缴和使用。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于2017年开始每月按标准收取党费;对于2014年下拨给供销社二支部党费738元,该支部党员已退回并登记造册。
31.反馈问题: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人员,加强培训。根据基层社(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招聘方案,从大学毕业生、村“两委”干部中进行公开招聘,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已招聘充实4名工作人员;加强对基层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开展为农服务业务。二是健全制度,提振士气。建立县供销社二级绩效考核奖励惩罚机制,从县对我社绩效奖励倍数中提取0.2倍的额度用于奖励有功人员;完善基层社(公司)的绩效管理,进一步提振激发供销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快递物流、普惠金融、供销见福等新型业务,争取各项工作在全市排名中有较大进步。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
32.反馈问题: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履行党组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党组工作水平,从2019年6月开始,党组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巡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对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指出的“一些单位挂钩帮扶资金不到位”问题,这次巡察后,我社马上进行了整改。二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把手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思想认识,全面理解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当事人已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补充完善,2019年民主生活会按要求召开,并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认真把关。
33.反馈问题: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落实挂钩贫困村帮扶资金。2016年,我社因经费预算不足,经多方筹措,于10月拨付挂钩贫困村(茶地官山村)资金1万元,未达到杭委〔2016〕16号文件要求。2017年以来,我社高度重视挂钩帮扶工作,落实挂钩帮扶责任,严格按照《上杭县2017年脱贫攻坚战役实施方案》(杭委〔2017〕12号)规定“挂钩贫困村的县直挂钩单位可单独或共同为贫困村筹集25万元以上帮扶资金(每年5万元以上)”,会同其他挂钩单位二轻联社、农行为贫困村茶地镇官山村每年落实帮扶资金均已达到5万元以上。二是积极帮助官山村争取其他项目资金。2018年,帮助争取厦门山海协作资金10万元用于幸福院工程建设;2019年,帮助争取县委组织部村级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资金3万元。三是积极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县供销社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专项清理工作,主动与县农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协调,加大“空壳社”清理力度,2019年11月18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杭委农办〔2019〕2号),甄别出203家“空壳社”,现已动员注销49家,下一步将根据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协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空壳社”清理,规范合作社发展,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
34.反馈问题: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有欠缺
整改情况: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按照“五抓五重”要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县纪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组正开展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移交涉及党员、干部及个人诉求类的信访反映3件,已办结信访件3件;问题线索3条。目前,已对12人进行相应处理,其中,约谈3人,廉政警示谈话1人,提醒谈话5人,效能诫勉教育1人,批评教育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老县社房产与供销大厦部分楼层资产闲置问题
未完成原因:一是老县社房产方面,因兴农担保公司(房产所有者)一直处于清算状态,无法与租赁方签订合同,造成资产闲置。我社已于2020年1月3日在《海峡消费报》刊登撤销公司清算公告,进行重新激活,但办理其他相关经营业务变更手续和招租事宜仍需较长时间。二是供销大厦5-6层招租方面,已加大供销大厦闲置楼层招租宣传力度,目前暂无合适承租方。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限:加快办理兴农担保公司其他经营业务变更,通过户外悬挂大幅租赁广告等招租方式,加大对老县社房产和供销社大厦闲置楼层(五、六层)的招租宣传力度,盘活企业闲置资产,确保在2020年6月底完成。
(二)在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时“拉郎配”、供销农产品双创孵化园虚有其表、“空壳社”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未完成原因:目前,上述3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但是由于该三项工作涉及面广、属于体制机制问题,一时还未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限:将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在2020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在县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县纪委监察一室的监督指导下,我社党组高度重视,狠抓整改工作的落实,经过供销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近三个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社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供销工作上新水平,为打造“四个上杭”,实现“四个率先”贡献供销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318202;通信地址:上杭县临城镇金岗新路供销大厦13楼;邮政编码:364200;电子邮箱:shxgxs.2003@163.com。
中共上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