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政协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县委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县政协机关迅速贯彻落实,强化担当,传导压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
(一)提高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县政协机关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政协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难得机遇,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县政协机关立即向县政协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并迅速召开机关工作会议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立行立改,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县政协党组高度重视政协机关的巡察整改工作,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具体抓、抓到底,先后主持召开4次机关工作会议,当好示范和表率。其他委室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共同负起县委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三)分解细化,全面深入整改。按照见事见人、精准高效的原则,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制定下发了《上杭县政协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协机关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杭协办〔2020〕3号),制定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明确整改工作“路线图”“任务书”,逐条逐项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机关科级党员干部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以上率下,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四)着眼长远,推动常态长效。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推动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总结规律,分析原因,制定、修订、完善了会务办理、公文处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档案管理、看望慰问、密切联系委员等14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干出新时代上杭政协工作的新样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动学习新思想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二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参加县委、县政协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县政协主席(扩大)会议学习和县政协常委会专题学习,完善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等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科学安排学习内容,规范机关和党支部学习活动。近期,在要求机关党员干部自学的基础上,先后集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闽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闽工作期间的重要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在北京、在武汉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等,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条例和规定。同时,结合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等工作持续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和测试。通过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全面从严治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正确率达到90%以上。三是努力做到学以致用。把学习当成工作生活的习惯和常态,融入日常,抓在平常。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根据各委室工作职责深化学习内容、细化专题,推动干部职工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2.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揽全局,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坚持围绕中心工作议大事、商要事、献良策,实现政协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心同向,服务发展大局。二是坚持调研视察课题与中央、省、市、县委部署的任务和当前正在做的工作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相统一,进一步扩大调研视察课题的征集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将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所能、近期能落实的问题作为首要选题内容,提高课题选择的针对性和指向性。2020年,经县委研究同意,选取确定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情况视察、推进殡葬改革调研(专题协商)、科技创新助推高质量发展调研、“古蛟组团”建设情况视察等23个党政重视、群众关切、政协所能的调研视察协商课题。三是制定《政协上杭县委员会加强和改进调研视察考察工作实施意见》,从课题选择、组织实施、成果转化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深入到最前沿、最前线、最基层、最末梢,广泛倾听群众心声,真实反映存在问题,科学研判问题根源,进一步提升调研视察的质量,力求提出的建议意见更加精准,更加可操作,使政协的建议意见“说得早”“说得准”“说得对”。
3.关于广泛凝聚共识,开展民主监督力度有所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方式方法,改进调研作风。完善县政协“三联系三推动”(即:联系委员,联系界别,联系乡村;推动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落实,推动社情民意反馈落实)机制,制定《政协上杭县委员会加强和改进调研视察考察工作实施意见》,秉承“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制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实施办法》,完善《重点提案办理评价工作操作办法》,进一步完善提案征集、转化、办理、监督机制,促进提案撰写、办理、反馈等环节有效衔接,增强办理实效,扎实推进社会舆论多、群众呼声大、委员提案最集中的民生问题的督办转化。三是主动加强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的沟通联系,对党政领导有批示的调研视察报告加强跟踪督查,年终汇总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吸收采纳政协协商成果情况,并在全会期间向委员进行通报,进一步促进协商成果的转化运用。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协调县政协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和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总体态势,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秘书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方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其他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政协机关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效。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近期,组织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全省网信办主任会议、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的责任意识,着力培养党员干部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和鉴别力,保持政协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四是加强材料审核把关。责成2017年以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材料撰写不规范的人员进行修改完善。今后,机关党支部、驻政协机关纪检组对机关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再次组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市委2号、23号文件精神,用党规党纪严格规范自身言行。二是组织观看《牙病与心病》等廉政教育专题片,开展经常性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把纪律规矩时时处处体现在行动上,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争当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典范和标杆。三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党内关心关爱机制、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四是支持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开展工作,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驰而不息地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力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作风,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气神。各委室在12月底前对当年度工作进行盘点总结,提交当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要点。五是组织办公室文秘人员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熟悉掌握行文规则和规范,做到严谨发文。六是健全完善机关工作规则,制定《政协上杭县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政协上杭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等制度;修订印发了《县政协机关管理制度(修订)》,对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会务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提高办文办会水平,不断促进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县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的通知》(杭委办发明电〔2019〕33号)和《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推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委办发明电〔2019〕34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对机关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并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格按照要求逐一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把讲好党课作为教育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生动课堂。结合政协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科学谋划,认真制定党课计划,不断丰富党课内容,创新党课形式,确保取得实效。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即知即改,对“存根联无收款人签字”等问题进行补签完善,对全会期间的宣传工作经费支出进行规范。二是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以及《上杭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工〔2018〕45 号)等制度规定,规范收取工会经费和支出。三是完善看望慰问制度,确保标准统一。四是加强审核把关。机关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守最后一道关卡,认真审核、规范财务入账材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一律暂缓资金拨付。五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机关会议经费支出的列支范围。六是增强财务人员风险防控、廉洁及责任意识,杜绝采用现金支付。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后勤工作人员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习并贯彻执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17〕275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8〕88号)等文件。二是修订完善机关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活动先审批后接待原则,对未经审批的公务用餐一律不予接待,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按餐标范围内、按规定人数陪餐。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四单合一”(即财务票据(菜单发票)、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函、通知)、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要求,规范管理,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接待。四是对接待工作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引导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把厉行勤俭节约工作贯穿到工作全过程。接下来将严格按规定采购办公用茶等各项物品。三是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按照报销制度严格对报销项目进行审核、报销。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监督。
(4)关于私车公养问题的整改情况
私车公养违规的相关费用已清退到位。2017年5月公车改革以来,县政协机关已停止使用油卡,驾驶员日常管理、公务用车统一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和安排。今后将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
(5)关于违规超标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支出等必须经县政协党组(主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切实杜绝不合理、不规范的资金支出。二是提高财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财政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和计划来执行。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支部选举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执行,并履行报批手续。二是根据党支部工作实际,在支委空缺时及时补选或调整支委分工。支部原宣传委员于2020年1月因工作变动,支部宣传委员再次出现空缺,经请示县直机关党工委同意后,机关党支部于3月底及时按程序增补了1名青年党员作为支部宣传委员。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党性修养。二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杭委组通〔2018〕18号)要求,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规范会议记录。三是注重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把“三会一课”与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等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三会一课”教育实效。
3.关于党员管理缺失,处置问题党员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学习,今后根据党员工作变动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二是严格落实党费缴纳日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制度,强化党员政治意识、党员意识、规矩意识。三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杭委组通〔2018〕18号)精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4.关于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责成相关人员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员干部认真按照有关要求,严肃民主生活会纪律,严格民主生活会规范,对照检查剖析,严格按照要求撰写发言材料,做到内容全、不漏项,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动真碰硬,真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整改的目的。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内称呼。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严格开展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项程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仪式感、庄重感和严肃性。机关党员干部在党内一律以同志相称。四是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个人发言提纲准备、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有序开展民主生活会,做到动作一个不漏、程序一个不减。按照要求认真开好县政协机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县政协机关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求,不搞变通、不走形式。在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县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机关科级党员按照要求逐一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五是加强材料审核把关。机关党支部和驻政协机关纪检组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确保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全面、规范。
5.关于出勤制度未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出勤考勤制度,严格考勤、请销假纪律。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办公室每月汇总考勤情况并进行公示,年终进行统计汇总公示,驻政协机关纪检组加强监督检查。
6.关于担当精神弱化,协作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政协机关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想干、不会干、干不好”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克服机关干部职工存在“二线意识”“船到码头车到站”等方面的问题,真正解决思想松懈、工作热情减退、“慵懒散漫”问题,激发机关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气神。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全局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大局,处理好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树立讲政治、顾大局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政协干部“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工作能力和“张口会讲、提笔能写、伸手会干”的业务水平,形成“人人有事干、人人会干事、人人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三是自觉行动,全员参与,激发热情,持续深入开展机关创建第14届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主动做好沟通衔接,争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政协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作为意识,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真”的态度,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县政协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对已作出安排部署的,积极跟进,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推进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严格制度执行,及时进行查漏补缺,特别是对巡察整改期间制定修订完善的各项制度,认真执行,确保发挥效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关工作的引擎器,促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
(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分析研判,定期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及时提出针对性的举措和办法,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支持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三)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巡察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既重视当前问题的解决,又切实防止出现问题反弹。要透过巡察发现的问题看制度问政策,通过个案整改溯本清源,着力在源头上化解风险,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制度,着力构建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四)积极助推发展大局。巡察整改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发展,政协机关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目标任务,团结带领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文章,切实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政协履职全过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政协的担当作为和初心使命,为新时代“四个上杭”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842862;通信地址:上杭县临江镇北大路12号上杭县政协办公室,邮政编码:364200;电子邮箱shzxrmg@163.com。
上杭县政协机关(上杭县政协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