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10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3日,县委巡察三组向县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
4月3日巡察反馈会后,县委编办高度重视,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县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室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县委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领会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建基础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分析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至少有一名领导牵头负责,明确整改任务的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严格实行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党员干部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各责任股室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深入查摆问题根源,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无盲区、零死角。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各股室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审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巡察以来,先后对党建、财务管理、办公用品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党建、廉政风险防控、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共41项工作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落实,使各项制度成为规范干部行为的硬约束,真正把巡察的成果运用好、巩固好、发展好,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机构编制管理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扎实
(1)反馈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制定学习计划,学习篇目不完整,与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制定了《县委编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2020年县委编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总体安排,学习上级有关巡视巡察整改有关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了《2020年县委编办党支部工作计划》,对县委编办党支部2020年理论学习内容进行了安排。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内法规。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抓好党员干部课后学习,并举行了“学习强国”知识竞赛活动。
(2)反馈问题: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二是加强与县融媒体中心沟通联系,6月份在上杭综合频道播放为期两周的“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宣传口号;三是将《条例》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省委编办专家拟于9月份到我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条例》专题授课。
(3)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结合县党政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县直部门和乡镇“三定”规定增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职责。制定完善《中共上杭县委编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中共上杭县委编办突发舆情应急预案》《中共上杭县委编办舆情监测工作制度》《中共上杭县委编办新闻发言人制度》。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编办微信工作群、“学习强国”、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宣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传播正能量。三是坚持分析研判。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等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任务要求有差距
(4)反馈问题:部分机构改革配套工作推进较慢。
整改情况:研究部署权责清单推进工作,要求全县30个部门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改革后新公布的“三定”规定,全面梳理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
(5)反馈问题:机构编制动态调整优化协同高效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上杭县县直单位职责分工协调暂行办法》和《上杭县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强化城镇规划机构编制保障,充实城镇规划专业技术人员。三是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除按上级要求保留过渡期外,涉改人员已基本划转。
(6)反馈问题:风险隐患预判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推进机构改革中防范风险隐患暂行办法》。在制定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时,多次征求县委组织、县人社等有关部门和乡镇意见并送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完善、全面稳妥,切实增强机构改革期间的风险预判和防范意识。二是通过上杭综合频道、党校干部培训班、邀请上级专家进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宣传和授课,并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做好涉改人员的解疑释惑等思想政治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够强。
(7)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抓紧抓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县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化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传达学习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通报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之间开展廉政谈话。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三是清退违规发放的燃油补贴,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学习福建省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件以及市纪委和县纪委通报的清风正气典型事例和不良习气典型问题等通报件。组织各股室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8)反馈问题:财务管理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组织学习了我县有关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强化遵章守规意识,加强规范管理。二是已重新健全完善本办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零星修缮费、办公用品采购费及预借款等费用的管理,制定了公务接待、国有资产、办公用品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和资金的安全运行。三是清退多报销的伙食费、非工会会员慰问金等。今后,我办将加强规范经费报销管理,严格执行工会慰问制度,切实杜绝不合理、不规范的资金支出。自公车改革以来,我办已停止使用油卡,原驾驶员及日常公务用车统一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我办将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程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杜绝私车公养情况。
(9)反馈问题: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印制《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学习材料,组织各股室人员认真学习公文处理办法。同时,主动与县政府办、住建局沟通联系,已将2016年乡镇权责清单出现字眼错误事项进行修改更正到位。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抓党建不到位
(10)反馈问题:党建工作不够严谨和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修改完善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工作等党建工作制度。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2020年党建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党的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及时把党内规范性文件列入支部学习内容。严肃处理对待学习材料抄袭网络文章敷衍了事学习态度不端正的问题,主要领导对相关的同志进行了约谈处理。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规范支部活动记录。认真开展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委之间多次开展谈心谈话。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及时上缴党工委。五是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每月16日确定为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今年以来,开展了“向上向善、树立好家风”专题党课,组织开展了“传承优良家风、永葆党员初心”、“党员干部齐出列,同心协力战疫情”、“持续开展疫情防控 ,树立党员良好担当”、“传承红色基因、维护国家安全”等主题党日。
2.班子全局意识不够强,干事创业激情减弱方面
(11)反馈问题:班子成员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对分管外的工作建言献策少,工作协作配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并重新印发《关于调整县委编办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二是加强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开展集体谈话2次;三是加强工作协作配合,乡镇机构改革期间班子成员分组配合工作,全力保障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12)反馈问题:权责清单调整不完善。
整改情况:加快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工作,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目前,全县应修订完善权责清单的部门已报送,我办已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完毕,并已公布27个部门的权责清单。
(13)反馈问题:股级职数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直党政机构改革后,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股级职务任免权限、任免程序及资格条件等作出规定,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我办严格执行股级职务任免的有关规定,规范各部门任免股级职务并长期坚持。二是已出台《上杭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重新核定乡镇股级职数、规范股级职务名称,不再存在乡镇自行设置的股级职务名称。
(四)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方面
(14)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要求上,存在乡镇违规设置机构、擅自设置股级职务名称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严肃改革纪律,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按照乡镇的“三定”规定和《关于股级职务任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使用股级职数,严禁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擅自设置股级职务名称,严禁违规设置机构。
(15)反馈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目前,全县应修订完善权责清单的部门均已报送,我办已组织人员对接市级部门已公布的权责清单,结合县级权责清单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学习,深入贫困户进行政策宣传,为贫困户增收创收出谋划策,帮助贫困户走上致富道路,防止返贫。积极主动派选一名干部参与县脱指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问题督办和质量核查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县委巡察组移交信访件,移交纪检组问题线索暂未反馈处理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主要领导分别对涉及材料抄袭、雷同现象的3名同志进行了约谈处理,对原聘用的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必须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部分机构改革配套工作推进较慢问题(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
未完成原因:中央、省、市对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暂未作明确安排部署。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月14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试点先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讲话精神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和要求,遵循事业单位改革“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的原则,完善县招商服务中心、农机站等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二)部分农口部门事业单位设置没有根据“三农”工作发展的需要作出调整问题
未完成原因:中央、省、市对事业单位改革暂未作明确安排部署。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限: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加大对“小、弱、散”和职责相近事业单位的整合撤并力度,对“小、散、弱”事业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优化整合方案,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权责清单调整不完善问题
基本完成原因:其中3个部门因省、市级还未公布,县级暂时无法对接。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限:按照省、市部署,对照省、市已公开的清单抓紧完善县级部门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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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委编办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