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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上杭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日期:2020-08-05 【字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直机关党工委(以下简称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我委对县委巡察二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和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要求,全面履行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精力,盯住不放,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上率下,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县委巡察二组向工委反馈巡察情况后,我委第一时间召开委员会议,全面梳理、分析和反思巡察反馈问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我委认为,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既客观中肯,又深刻尖锐,完全符合工委自身建设和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实际,充分体现了县委对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工委事业发展的殷切期望、对工委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关心厚爱,为继续推进工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供了重要契机。4月9日,工委组织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就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具体安排。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传达学习、带头推进落实,带领班子成员直面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深刻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目标。集中整改期间,我委坚持定期报告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做法,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工委书记徐峰同志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健全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工委委员会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工作统筹,切实担当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工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驻县委办纪检组组长、工委副书记和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驻县委办纪检组常务副组长、工委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委巡察整改工作总体协调,坚持每半月召开1次整改工作阶段推进会,落实整改进展情况,研究推进重要整改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工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中,把第一责任扛在肩上,带头承担责任,带头履行职责,及时研判情况、分析问题、做出决策、提出要求,严格督促检查,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保证了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要求落实到位。其他成员以身作则,勇于直面问题、主动认领问题,坚持从自身存在问题改起,从分管的业务工作抓起,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工作落实,着力构建了工委委员会主抓、班子成员推进、各股室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到位,无盲区,零死角。

  (三)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工委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有关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逐字逐句分析、逐条逐项研究,务求整改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二组及驻县委办纪检组作专题汇报,并按照相关意见进行修订完善。经过反复研讨、几易其稿,制定了《工委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及巡察整改工作分解表,明确了6个方面、21项整改问题和67条具体整改措施。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对于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明确整改阶段性目标,按序推进、步步为营;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注意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坚决改彻底、改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

  (四)强化督促检查,完善制度机制,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整改过程中,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0场(其中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专题学习会4场)。5月21日,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工委班子成员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座谈访谈、书面征询等方式,征求到党员干部群众关于落实巡察整改的意见建议10条。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同志都开展了谈心谈话,认真起草了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各位委员实事求是查摆了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督促整改的效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履行督办督查职责,主动加强与承担整改任务的各责任领导、各股室沟通联系,加大督办督查力度,及时调度整改工作情况,协调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保证了整改不松不偏,做到落细落小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共起草完成规范性文件2个,工作指导性文件3个,形成工委日常管理制度22个。总体上,整改工作抓得紧、做得实,推进有序,完成任务良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反馈问题:学习新思想带头做表率弱。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委“三四八”机制,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工委委员会议、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增强学习的主动性。4月9日,工委办制定了《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二是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推进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龙岩、上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及时收听收看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李建成上党课宣讲提纲,深刻认识和领会全国“两会”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论组织工作”及《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采访实录,指定专人记录,定期检查学习记录情况,提升学习实效。三是着力破解“两张皮”等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县委“党建一体化”部署要求,探索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有效措施,把解决“两张皮”问题纳入2020年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2020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层层传导压力,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坚持党建引领发展。围绕县“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贯彻落实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将实行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责任考评,着力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在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开启上杭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中当先锋、作表率。

  2.反馈问题:政治担当精神不足。

  (1)“红土先锋”党建品牌培育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典型培育和品牌建设。着力培育“红领行动”党建品牌,结合县直机关实际,强化典型引领,围绕“模范机关”创建工程、“红土先锋”深化工程、“党员工作室”提升工程、“党员先锋”选树工程,制定《上杭县机关党建“先锋”工程实施方案》,全力打造县委办、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22个一批高标准、高水平、特色鲜明的基层党建“先锋”工程。4月份,结合2019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着重要求考评组实地察看各单位党建综合示范点情况,挖掘一批基层党建的特色做法。5月份,我委会同县委党建办到古田镇、蛟洋镇、才溪镇、南阳镇等乡镇以及部分县直单位开展党建示范点培育工作调研。6月16日,工委两位同志前往城市管理局党委、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支部指导党建品牌培育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机关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按照“巩固先进、推进一般、整顿后进”工作要求,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个党支部特别是后进党支部作为联系点,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2次,帮助解决1-2个突出问题。

  (2)解决问题行动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抓实《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树立紧迫感,增强责任心,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完善工委《即办事项一览表》,进一步明确工委31项即办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要件、办结时限、责任处室等,扎实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二是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学习宣传列入2020年县直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课程,切实抓好宣贯工作。三是贯彻落实“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三大核心任务,加强对机关党组织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进落实机关党建督导制度,做好工委委员常态化下基层调研工作,了解基层所急所需所盼,聚焦基层难点堵点痛点,拓宽工作思路,抓细抓实各项工作,面对面、实打实解决基层党组织的困难和诉求。

  3.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欠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针对2017、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等个人发言材料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内容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责成立即整改。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以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精神为内容的中心组专题学习,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作为工委年度工作报告、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工委委员会议重要议题,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确保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四是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年1月开始,工委委员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活动。4月10日,印发《关于2020年县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的通知》,安排工委委员旁听县直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县直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五是提升“学习强国”学习实效。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对县直党组织“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的督查通报,针对人均日积分排名靠后的党组织,及时约谈提醒6名党组织负责人。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教育系统党委举办“学习强国”知识竞赛。通过组织机关党员参加在线学习、网络答题、笔试初赛、现场竞答等流程,迅速兴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4.反馈问题: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对2017年11月份以前的费用报销无财务人员签字的,请原财务人员重新审核、签字。对2019年仍在聘用的机关财务人员在合同期满后及时续签合同。经工委委员会研究同意,2020年1月起,县直机关工会工委账户聘请一位兼职会计,确保出纳会计分设,力避廉政风险。二是落实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19年12月27日,工委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会议邀请了派驻纪检组同志参加。5月21日,召开工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剖析,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坚持“一把手”谈话提醒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规范公务接待、公用经费报销手续,整改期间,由工委办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四是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和业务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严把支出审核关,对附件不齐、报销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

  5.反馈问题:监督力度有所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厘清县直机关纪工委与综合派驻纪检组的部分工作职能,今年以来已6次邀请驻县委办纪检组同志参加工委委员会,加强工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相关会议的日常监管。二是强化风险防控。4月底,修订完善工委《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一览表》,列出4个方面17个风险点,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股室,提出19条防范措施,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发挥2019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评暨绩效管理考评“党建指标”中“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导向功能,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切实发挥县直机关纪工委向下监督作用,加强廉政工作监督检查,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处置意见等。

  6.反馈问题: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按照“书记抓、抓书记”要求,强化机关党组织书记的重要职能职责,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向深走、向实处走,落深落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实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健全完善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评机制,落实“三个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二是落实挂钩联系制度。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直属党总支、支部制度,明确挂钩指导的具体职责,并全面加强对所辖党支部全覆盖、全过程的指导。抓好分管领域及挂钩联系党组织的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根据县纪委党风室《关于报送“1+x”监督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对我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经报请驻县委办纪检组审核把关后,于6月10日健全完善了工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3条工作职责。

  7.反馈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存。

  (1)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责任清单。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后,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并于4月底制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同时,扎实推动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制定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细化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党组(党委)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二是推进党建督导。针对县委中心工作和工委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要求班子成员沉下身去督促检查,结合下基层调研及旁听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科学制定相关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充分评判不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能力和发展需求,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分解工作任务,促进工作平衡发展。三是持续深化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工作。4月份,结合2019年度党建目标管理暨绩效管理党建指标考评,配合县效能办做好纪律监督、效能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着重整治党员干部职工工作松弛、作风懈怠等现象。

  (2)“深居少出”。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调查研究。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不少于60天的要求,明确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根据领导分工开展调研、结合部门职能开展调研、建立联系点开展调研、确定专项课题开展调研等5项调研任务,推进领导干部日常下基层、重要节点下基层,切实把问题“了解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同时,我委积极支持县重点项目建设,派出一名科级干部长期参与上杭县教育培训基地项目。上半年,我委前往庐丰乡扶洋村、紫金矿业公司、行政服务中心、福康医院、公路分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等单位进行调研及业务指导62人次。二是围绕县委党建办《关于组织开展“加强党建工作机制创新,推进新时代新上杭治理现代化”课题调研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确定工委2020年重点课题调研参考题目、党建课题调研任务分解表及党建课题调研计划安排表,力求调研成果有质量、有深度、有价值。同时,将调研文章报送情况及评选结果纳入2020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内容,推动党建工作机制创新,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调研中围绕基层最急最忧最愁最盼的实际问题进行,带着问题沉到基层,特别加强对后进机关党组织的调研,着力解决机关党建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排查、分析、梳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了调研方式的务实、管用,调研力度的深入、扎实、接地气,不做表面功夫。

  (3)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清退。对2016年7月一名干部赴京培训多报销住宿费、伙食补贴及住宿费奖励2279元进行清退。二是严格把关。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差旅费支出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按文件要求核定、报销差旅费。三是端正作风。扎实推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转变,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避免因基本功不扎实、家底不清、情况不明而出现财务资料、公示材料“跑粗”问题,对在工作中因作风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提醒约谈。四是强化监督。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县直机关纪工委、驻县委办纪检组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定期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8.反馈问题:党建主责未压实。

  (1)自身建设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综合股、组织股立即对发展党员台账进行梳理,要求直属总支、支部及时报送相关台账动态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同时,严格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由单位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二是加强办公室人员配备。根据县直机关党工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内设机构干部职数,经多方协调,工委办已于4月初增加一名股级事业编干部,切实增强党务干部队伍力量,有效缓解工委办人少事多压力。三是开展集中整治。结合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对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换届选举不及时、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集中整改期间,已责令工委直属4个尚未按期换届支部及时完成换届工作。四是加强自身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工委机关支部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机关党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建绩效考核机制。构建设置科学、重点突出、导向明确的党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服务中心、突出品牌培育的正面导向作用。二是注重分类指导。实行年度考评与日常动态跟踪考评相结合,加大日常动态跟踪考评的权重,把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平时,既重结果、又重过程,不断提升抓基层党建的积极性。同时,加大考评量化指标,力避考评工作人员主观性,尽量做到考评结果客观公正。三是创新考评方法。针对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对象性质不同、规模不一、党组织设置差异大等情况,已主动向县委党建办建议2020年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具体分类办法。

  9.反馈问题:指导督促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落实定期调阅制度,由综合股负责通知,对直属党组织的支部活动记录和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本进行全面调阅,对调阅发现的问题责成立即整改。二是加强党建督促指导。强化工委综合股督查功能,负责统筹县直机关工委督查工作,承担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等的督查工作。结合4月底市对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拟定工委涉及任务整改措施,强化对所辖党组织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年初已向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报备年度党务干部培训计划,拟举办2-3期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今年重点做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10.反馈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力度不大。

  (1)对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提升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拓展提升“红土先锋”党建品牌。实施机关党建“先锋”工程,推进实施基层党建典型培育“十百千”计划,重点培育若干个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基层党建典型和品牌。组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现场会),培树党建引领和推动发展的党建示范精品。二是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强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三是加强党组(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落实党组(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问题导向,认真解决基层党建“最后一公里”问题,把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县直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探索创新弱。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方式。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完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相配套的党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努力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二是开展“当先锋、做模范、树标杆”主题实践活动。抓住市委提出的“把上杭建设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模范区”这一重大机遇,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助力上杭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三是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贯彻落实县委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创建红土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激励党员干部在打赢“三大战役”、做好“四城一区同创”等工作中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未落到实处方面

  11.反馈问题:党工委统筹、督促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立行立改。针对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扶贫手册填写、平台录入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做到填写全面、规范。同时,结合每季度走访慰问,责成挂钩干部配合填写完善贫困户手上的扶贫手册。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工委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等专题学习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实际抓落实,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到全局工作中。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严格落实工委班子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集中整改期间,落实每两周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成果得到巩固运用。四是健全完善机制。认真梳理省委巡视四组巡视上杭县、省委巡视五组巡视龙岩市、中央巡视一组巡视福建省反馈问题涉及任务12条,切实加强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9条,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转入长效整改的3条,每年不定期开展研究,定期盘点,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确保整改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已经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约谈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关于“党建带群建工作虚化,指导乏力,尤其是县直妇工委有机构无人员,工作由男工委负责,推动较困难”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工委办已于4月初增加一名女性股级事业编干部,县直妇工委相关工作已由该同志初步介入,目前因该同志正式入编未满5周年,离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还有5个月时限。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由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该同志调入事项,调入后第一时间办理县直妇工委主任人选事项。此项问题争取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842628;通信地址:上杭县北大路12号,县直机关党工委;邮政编码:364200;电子邮箱:xzdgw2012@126.com。

                                                                                                                                           中共上杭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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