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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溪口镇委员会 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溪口镇委员会  日期:2020-08-11 【字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4月3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溪口镇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溪口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及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直面问题,压实责任全面整改

  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溪口镇党委全面认领,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要求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升整改认识。溪口镇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8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后,我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巡察反馈会精神,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提升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领导责任。为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整改任务,我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书记、纪委、组织、宣传部门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抓实责任分解。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和组织部门加强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在整改期间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避免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实效。

  (五)健全完善制度。镇党委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总结经验教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着力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制定完善《党委议事规则》《溪口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溪口镇新闻发言人制度》《溪口镇财务管理制度》《溪口镇机关管理制度》等41个管理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党委发挥统领作用,落实赶超发展上尚有差距。

  (1)关于历史欠账多,党委班子在推进化解政府债务上缺乏魄力和毅力,各项事业受到一定影响,总体工作在全县相对靠后的问题。

  一是溪口镇继续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企业入库申请奖励和企业会计报送数据奖励政策,现已完成2家贸易企业、1家餐饮企业申请意向工作,组织会计人员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二是重新制定奖励政策,积极培训企业,推动企业发展,调整了《关于调整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溪政〔2019〕159号)相关政策。

  三是加强谋划项目跟踪,推进总投资500万元的“家友竹”技改项目;对皮蛋加工厂用地等完成了初步概算,与投资方完成初步对接;加强对机制炭厂项目的跟踪服务,协助做好项目前期选址、环评等工作。

  四是指定了一名镇干部专门对接县自然资源局耕保股相关业务,积极推进石铭村、大丰村70亩新增耕地项目,目前正在实施。同时,对大洋坝、陈屋、云山、三溪、锦坊等村约50亩旧村复垦项目进行摸底及前期准备工作。

  (2)关于发展落实赶超上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溪口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d2、d3标段建设,d1标段涉及变更,目前正在抓紧变更设计,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镇农技员和动物防疫员积极参与县级以上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经常进村入户,走进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并发放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册。

  三是竹文化产业创意园区建设用地,目前石铭村大中线沿线涉及的土地和林地已和林业站、国土所对接,已从农保区和生态红线图范围内调整出来。

  四是已经将溪口镇温泉项目上报全省旅游投融资优选项目库,并将于2019年11月30日举办上杭县溪口镇温泉文体旅游节暨“K口”牌芦柑推介活动,通过举办此次活动对我镇丰富的温泉资源、生态资源、红色资源及“K口”牌芦柑进行全面的宣传推介。

  (3)关于党委在践行新发展理念,引导发动群众,推动溪口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上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发展壮大溪口各项产业,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镇政府2019年实施了集镇改造提升工程、农村道路拓宽硬化工程、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11个项目。

  二是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积极调动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充分引导发动群众,参与溪口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在上杭县黄潭河溪口集镇段治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大厚村群众自动自发支持项目建设,截至目前,该项目共收到群众捐款11万元、捐地2000多平方。

  三是镇、村两级共同抓好“四好公路”建设,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老百姓参与积极性,鼓励群众捐地捐款,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大三线(大连至三溪)收到捐款43万、捐地5000余平方米;莲大线(大连莲塘里至大连大岭下)收到捐款24.9万、捐地2000余平方米;勾新线(勾刀湾至新塘)收到捐款7万、捐地700余平方米;九洲至灌阳线收到捐款12万。目前,我镇四条“四好公路”建设已基本竣工。

  2.敢于担当精神不足,抓重点工作落实力度不足。

  (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全镇上下形成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扫黑除恶知识基本进入每家每户,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得到广泛普及。

  二是各村、各部门对扫黑除恶的政治站位普遍提高,每月能够按时报送线索摸排表,镇纪委对不敢担当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1人次。

  三是黑恶势力得到严厉打击,村霸张某富已经被判刑。

  四是通过大力宣传、严防管控、普遍走访等方式,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得到有力整治,群众主动拒绝网络诈骗的意识大幅提高,6月份至今没有新增溪口籍外出人员参与电信网络诈骗。

  五是禁毒、防毒、拒毒意识深入人心,全镇没有发生溪口籍人员参与毒品犯罪。

  (5)关于在推进殡葬管理整治工作中,引导和发动群众不够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殡葬管理改革工作推进会,跟踪督查时序进度,在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

  二是镇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决议》,倡导新风尚。

  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对群众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征求多方意见,确定选址。目前,全部骨灰堂已按时竣工并通过县级验收。全镇骨灰在村级骨灰堂存放28例,家族式骨灰堂存放16例,县级骨灰堂存放11例,自留山存放34例已回迁2例。

  (6)关于脱贫攻坚措施不够精准,扶贫资金发放搞平均主义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办法,每一笔扶贫资金进行镇、村级公示公告;2019年7月24日-26日组织镇、村和经营主体对全镇激励性扶贫项目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存栏情况进行补助资金。

  二是2019年8月13日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班。

  三是根据经营主体帮带情况、种苗质量等因素,对承接大洋坝番鸭养殖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的经营主体翰雨家庭农场换成兴绿养殖家庭农场;培育仿野生灵芝、蒲公英、水果玉米种植示范户5户,兔子、鸽子、番鸭、土鸡养殖示范户5户,为贫困户树立榜样,提高种养积极性。

  四是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完成15日之内录入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资金监管。镇纪委约谈了贫困村村主干,进一步督促贫困村扶贫资金使用。

  (7)关于养殖业污染整治后续跟踪不够,全镇超半数村仍存在违规生猪养殖现象的问题。

  一是对违规生猪养殖行为,采取果断措施,铁腕治污。2019年4月23日、4月25日实行综合执法,拆除25家违规生猪养殖场,面积6595㎡。

  二是认真执行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巡查工作机制,强化属地责任,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违规养殖生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要求各村工作队每月巡查一次并将巡查记录表报送镇环保站。

  三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严禁反弹复养,对违规养殖行为采取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7月5日,强制扑杀从镇外购入未经检疫的违规调运生猪25头,并进行无害化处理。7月20日—23日,果断清理罗某武散养场256头生猪,有效震慑了违规养殖行为。

  四是镇纪委针对该问题通报批评2人。

  3.推进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8)关于传达贯彻上级重要精神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会、自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时为党员干部征订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时代面对面》《宪法学习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教材。

  二是对上级各类工作会议精神由参会人员及时在每周机关工作例会上进行传达学习,并就会议安排的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在党政班子会议、党委(扩大)会议、机关例会等会议上传达中央、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及重要会议精神,并进行深入研讨,提出我镇贯彻落实意见。同时,我镇将每次党委(扩大)会议第一个议题设定为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9)关于党委议事程序不够规范,主要领导未按要求末位表态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委议事程序,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召开相关会议。

  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会议议事规则,提高班子成员决策水平,党委书记按要求进行末位表态。

  三是强化会议监督,提高会议执行力,对会议研究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议定事项落到实处。

  (10)关于对问题调查研究不深入,导致党委研究决策部署的针对性和执行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前摸清实情,避免出现党委研究决策部署的针对性和执行力不足现象。主题教育期间,班子成员深入各村、企业、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存在难点问题,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管理,选好、用好村两委干部,培养一些能“一肩挑”的优秀村级后备干部。2018年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干部57名,6个行政村实现“一肩挑”,占54.5%,超额完成县下达我镇35%“一肩挑”任务数;交叉任职9人,占15.8%;女性委员14人,占24.6%;35岁以下14人,占24.6%;大专以上学历13人,占22.8%。新一届班子年龄、性别和文化程度等结构都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为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吃透研读政策,加强生猪养殖业巡查,加大整治违规养殖打击力度,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2017年5月,已经组织力量对大洋坝生猪养殖场拆除到位,并持续进行巡查、跟踪、打击。同时,镇党委集体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挂村工作队及村主干等9人。

  (二)思想建设方面

  4.学习新思想不深不实。

  (11)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先后订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新时代面对面》《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书籍,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干部会议、机关支部会议等组织学习。

  二是制定完善了《2019年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19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今年以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11次。

  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建设,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篇》等原著原文发放到每一位党员手中,通过自学、领学、集中学等方式,引导党员学原文悟原理。

  五是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邀请县委“星火”讲师团、县委党校讲师王世庚对镇、村干部进行培训教育,再次掀起学习新思想的热潮。

  六是领导班子成员围绕“践行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建设、牢记为民宗旨、主动担当作为、严明纪律规矩”等6个专题,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1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够,党委对支部开展学习的指导和督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制订印发《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举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培训,邀请县委“星火”讲师团、县委党校讲师对镇、村全体干部进行了培训教育,再次掀起了学习新思想的热潮。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每周一领导领学、班子成员带头学,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手机APP,坚持每天学习不少于30分,并不定期对学习排名情况进行公布,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强化“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镇党委统一制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在各支部悬挂张贴。同时开辟学习园地,要求各支部将党员学习心得或者先进典型在学习园地予以张贴,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对开展学习教育不认真的云山、石铭、机关支部负责人约谈并批评教育,要求立即整改。

  三是加强对支部开展学习指导和督查。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组织党建督导员深入各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学习解读,增强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行动自觉。主题教育期间,我镇开展“每周一考”活动,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效果,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3)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学习强国学习的推进力度,通过每周通报学习情况,列出学习先进个人及学习落后名单方式,有效地推进了我镇学习强国的学习,目前我镇学习强国在全县排名第九名。

  二是新闻发言人已调整为镇长担任。

  三是对历年度的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了排查,镇党委约谈了相关领导,并要求领导干部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整改,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写入民主生活会。

  (14)关于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扎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活动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根据上杭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溪口镇创建市级文明乡镇的工作要求,在传统节日及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队伍建设方面组织一批农村文化能人和文艺活动骨干,成立了溪口镇十番音乐队、溪口镇马灯队、溪口镇篮球队、溪口镇广场舞健身舞队等文艺活动队伍。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成功举办了2017年元宵节魔术表演、“青春喜迎十九大•共筑美丽杭川梦”文艺晚会、“宣传十九大•喜迎新时代”等一系列能够丰富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

  二是严格按照中央试点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引领带动作用,围绕五项任务,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同时,积极指导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活动务实有效。溪口镇积极落实“一月一活动”,以月为单位统计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填写《上杭县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月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登记表》,并积极联络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登记次月《上杭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信息需求情况表》。

  (三)组织建设方面

  6.干部选任不够规范。

  (15)关于股级干部的任免未向县委组织部报批的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人事审批程序。在机构改革期间暂停一切人事任命,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关于明确股级职务任免程序及资格条件的通知》要求,待机构改革人事解冻后,股级干部任免严格按照程序按规定执行,做到会前沟通、党委会议讨论、会后谈话、及时发文并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是规范干部任免记录。对党委会议记录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批评教育,今后凡是人事调整,一律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并规范记录。

  三是原团委书记为“三支一扶”人员,在巡察之前已经离职,现已安排一名年轻的行政编制干部负责团委工作,在请示团县委同意后予以改选。

  (16)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选人用人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2018年换届选举期间,我镇对村两委成员候选人严格把关,对不符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坚决不用,在镇级层面审核上报的人员均通过县级复核。

  二是开展现任村“两委”干部“大起底”活动,对现任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值班坐班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道德品行情况、是否有涉黑涉恶涉乱及村霸行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开展深入排查。

  三是由镇党委成立专项排查组,深入各村、通过访谈了解、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全面了解现任村干部情况,同时按村形成报告,提交党委审阅。在今年5月份,镇党委研究批准一名无法正常履职的锦坊村村干部辞去职务。

  7.未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鲜明导向。

  (17)关于党建工作特色亮点不突出,红色资源丰富却没有响亮的党建品牌的问题。

  一是创新思想观念,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适应性。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助力乡村振兴”的党建创新项目。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效性。立足溪口实际,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新机制,把解决实际问题与推动制度创新相结合。

  三是充分挖掘溪口红色资源,打造“微党建”“党建+红色文化主阵地”等党建品牌,修缮了红军医院旧址(福兴楼)、大洋坝鸳鸯楼交通站、坑口挹春堂交通站、三溪尚德堂交通站、罗舜初中将故居,邱相田少将故居正在重建中,不断挖掘开发利用溪口红色资源,为下一步开展溪口红色文化之旅奠定了基础。

  (18)关于对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

  一是认真对照上级有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对全镇支部活动场所开展调研,加大对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加强阵地建设,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今年全面完成新建锦坊村、双华村,扩建大连村,修缮三溪村、当丰村、陈屋村支部活动场所。陈屋村结合人居环境整治,逐步增加党建元素,大洋坝村部会议室在村部出租店铺合同期满后将实施改造。对全镇党务公开宣传栏及村级公开栏进行重新整理布置张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对公开栏内容定期更新。

  二是规范组织督导工作,落实党委调阅支部会议记录工作,及时对支部记录本进行调阅。对支部调阅情况进行登记和通报,对不按时将支部活动记录本送党委调阅的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党建考评及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

  (19)关于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软弱涣散原因,制定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顿措施,镇党委印发了《锦坊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方案》(溪委〔2019〕64号)。

  二是针对锦坊村两委班子存在问题,已下派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点对点指导锦坊村开展党建工作。

  三是已重新制作党务、村务公开栏,并对党务村务公开内容进行规范。

  四是我镇下一步将进一步补齐配强锦坊村两委干部队伍力量,促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凝聚力。今年10月份已完成了对锦坊村党支部的整顿工作。

  (20)关于个别党支部负责人基础党务知识较为缺乏的问题。

  一是镇党委对陈屋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二是强化党员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竞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

  三是在主题教育期间,我镇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支部书记专题培训,同时制作党建应知应会知识读本,发放给支部书记进行学习。

  四是下一步我镇将组织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应知应会知识考试,促使各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学以致用。

  8.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1)关于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不深刻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到严肃认真、程序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截了当,不遮不掩,直面问题,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二是2019年9月9日我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镇领导班子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查摆,深入剖析原因,严格制定措施,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合力。

  三是对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认真的科级干部在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整改到位。

  (2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镇党委对云山、大厚、卫生院、机关等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制度。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按步骤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组织各党支部挂钩领导、党务干部及党建联络员开展基层组织生活规范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确把握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点和议程。

  三是镇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督查和指导,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期间挂钩领导必须到场督促指导,对不按规定程序开展或者应付了事走过场的及时叫停,确保定期、规范开展。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支部,要求立即整改。

  9.党员发展及日常管理不规范不到位。

  (2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基础不够牢固的问题。

  注重发展党员后备力量培养。从青年工人、优秀居民、知识分子、妇女同志中培养发展,科学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动员新招聘的返乡大学生、有志青年等向党组织提交申请书,动态更新发展党员五类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做好发展党员月报、季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发展党员任务。今年以来全镇发展党员3名,其中机关支部1名、石铭1名、陈屋1名;已确定为发展对象4名,其中三溪1名、双华1名、大连1名、大洋坝1名;目前全镇入党积极分子24名,其中当丰有1名、大洋坝有3名。

  (24)关于对龙岩市发展党员“331”工作机制未宣传到位并贯彻执行,大部分的村党支部书记不了解其内容的问题。

  一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了培训。

  二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大宣传并认真执行农村发展党员“331”工作机制,使发展党员更加规范化。同时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要求的程序一个不少、要求的内容一点不打折。

  三是对党委会研究延长石铭村预备党员事宜进行调查,要求时任组织人事干事就不认真记录会议作出深刻检查。

  (2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镇党委对当丰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二是加强党费收缴工作。对党费缴交不及时、未登记党费明细的村,已由支部作出说明,进行全镇通报批评,今后将严格按照党费管理规定及时缴交上划,并对党费明细进行重新登记。

  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确定每月16日为党费收缴日,20日由镇组织办跟踪督查各支部党费上交情况,25日准时上划党费至县委组织部专户。

  (四)作风建设方面

  10.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26)关于热衷于做“门面”、造声势、图形式,搞“路边工程”的问题。

  一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村庄房前屋后整治,做好“路边、水边、房边”整治处理工作。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发动村民实施房前屋后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

  二是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9年5月23日,镇党委组织镇村干部、志愿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家园清洁行动;10月22日再次组织开展了村庄清洁志愿活动,进一步推进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7)关于下发文件照搬照抄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和校对核验要求,严把发文审核关,由拟稿人负责起草文件,分管领导进行核稿,相关领导进行会稿,党政办发文人员(党委秘书、政府文书)负责审核后,由主要领导签发,杜绝出现公文错情。

  二是提高发文质量,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不照搬照抄照转文件,发文内容要有实效性、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

  三是根据“谁发文、谁负责,谁出错、谁担责”追责导向,由党政办负责汇总发文错情情况,每月在全镇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

  (28)关于对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热点问题重视不足的问题。

  一是利用圩天上街发放文明经商宣传册,划定可摆摊位置,并组织力量对摊位规范摆放进行劝导。

  二是投入80多万元对集镇自来水进行改造升级,新铺设2500多米引水管道、拦水坝1座、粗滤池1座、150吨清水池1座,10月底均已完工,集镇用水困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1.工作作风不实。

  (29)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溪口镇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纪委、效能办负责开展日常督查,并实行周统计通报制度,对每周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将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二级绩效考评依据。

  二是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资料保管归档工作,对2018年以来考勤档案按照档案保管要求重新进行整理归档。

  三是镇效能办不定期开展机关效能督查,对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溜岗的干部按规定进行全镇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并将结果运用到干部二级绩效管理中。

  四是镇党委对未签到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镇纪委对上班期间接送孩子干部进行了约谈。

  (30)关于存在工作应付了事现象的问题。

  一是2019年10月21日召开了溪口镇第四季度脱贫攻坚推进会,会议要求全镇干部要提高敢于担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扶贫手册的填写,挂钩干部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由镇扶贫办牵头,对扶贫手册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对环保站、畜牧兽医站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处理。同时,加强生猪养殖巡查,摸清底数,严厉打击复建复养行为。

  1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31)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接待”程序安排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一律不饮酒。坚持来客接待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安排(住宿、用餐、用车)不超标、不浪费,实事求是地做好接待工作。

  二是针对公务接待执行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在今后接待中杜绝再次出现“一函多餐”问题。

  三是镇党政办、机关财务室等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对手续资料不完善、单据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一律予以退回,不予报销入账。

  四是镇纪委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违规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查处力度。

  (32)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一是责令相关干部立即清退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180元,2019年8月22日两名干部已及时清退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180元,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素质培训。

  二是严格按照《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上杭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杭政办﹝2016﹞35号)及《上杭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18〕130号)要求执行,按标准如实报销干部职工公务外出期间的差旅费。

  三是由分管领导同财政所及机关财务室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

  (33)关于公车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对存在私车公养问题的4名驾驶员,责令其退回燃油费,2019年4月23日至25日期间已全部退回,合计5561.67元。持续加强公务用油管理,公车加油由驾驶员申请、办公室车管员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后,驾驶员到办公室领取油票,再由驾驶员、车管员一同到指定加油站,按油票标注金额现场加油确认,共同签字。

  二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派车手续,采取平台派车和纸质派车两种程序,无手续不派车,尽可能的节约、节省车辆费用开支,坚决杜绝与公车无关事宜。每个节假日之前均对车辆进行封存,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溪口镇公车平台车辆管理办法》《司勤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公车维修管理制度》,镇党政办负责抓好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车辆维修、保险和油料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常态化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建设方面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34)关于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压实压紧责任,坚定政治信仰,增强“四个意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2019年4月2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县2019年第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党、县域综合治理形势分析会精神进行了传达,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县委傅藏荣书记在会上的讲话精神;8月20日我镇召开了2019年度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分析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9月24日党委(扩大)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35)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干部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加强警醒干部教育工作,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干部。2019年1月10日及9月25日镇党委组织全体干部分别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红色通缉》《贪欲引他们误入歧途》,镇纪委书记在机关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4次;9月25日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二是党委书记将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对我镇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例及时组织全镇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全镇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3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理干部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管理,突出抓好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

  二是镇主要领导在机关干部例会上经常性强调机关效能工作,加强政治思想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对干部管理严在纪律,抓在日常。

  三是进一步强化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先评优环境,在选人用人、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审查和征求意见工作,确保不出现干部“带病评先评优”现象。

  (37)关于压力传导不足,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强化压力传导,组织科级干部再次学习市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若干意见》。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在中秋国庆期间所有科级领导干部对所分管部门干部、挂钩村两委干部都开展了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1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38)关于抓日常监督力度不够。镇纪委排查廉政风险点不力,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监督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镇纪委再次排查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对财政所、机关财务、村建、民政等重点岗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升干部风险防控意识。

  二是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在中秋国庆期间利用机关例会、党支部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组织各支部书记观看《贪欲引他们误入人生歧途》警示教育片。

  三是镇纪委对机关出纳和其他干部存在的公款私存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对机关出纳进行批评教育。

  (39)关于精准监督不够有力,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的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镇纪委认真落实“四访”工作机制,每周安排时间下村入户走访,加强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的监督,目前已走访群众86户99人,其中走访贫困户47户,解决问题12个。

  (40)关于执纪力度不足。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动真碰硬的问题。

  镇纪委加强与县纪委的沟通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移送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案件线索,目前已接受其他部门移送的涉法涉诉案件2起,并启动调查程序。镇纪委主动与上杭县水利局沟通调取罗某非法围堰行政处罚相关材料,并立案审查,移送审理。镇纪委在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履行预审程序,经县纪委协审同意后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

  (41)关于对部分问题线索的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上杭县纪委监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党内法纪法规和监察法等内容,提升业务能力素质。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开展谈话安全教育,对赖某、张某、郑某的谈话材料已经规范完善,截至目前,2019年开展的18次谈话都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并完善了材料。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5.工程建设存在不规范行为。

  (42)关于项目建设未经会议研究的问题。

  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和项目建设有关要求,对未达到公开招投标、邀标投资额的建设项目,在比对几家施工方报价的基础上,一律提交镇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施工方。2019年我镇机关食堂楼、计生楼新建卫生间项目,由两家施工方提交报价后,提交班子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施工方。

  (43)关于验收手续不齐的问题。

  一是针对验收手续不齐,报价表和结算单一致问题,由相关经办人作出情况说明。因经办人员对项目验收程序等业务不熟,财务人员报账把关审核不严,造成验收手续不全;因工程实施前相关人员及施工方已对需实施的项目进行测量,经协商确定总包干价格写入合同,报价表列出实施项目及价格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完工时对合同附件报价表中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商定的包干价格进行结算,故出现报价表与结算表不一致问题。

  二是严格项目建设验收手续。严格机关内部项目建设验收程序,由分管领导召集党政办、机关财务等相关人员,对机关内部项目建设严格按施工合同报价组织验收。2019年镇机关食堂楼、计生楼新建卫生间项目完工后,由分管领导组织验收组对每个卫生间进行丈量验收,严格按合同报价计算结算价,并按合同规定,扣留5%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质保金。

  (44)关于虚增项目资金的问题。

  一是镇纪委对锦坊村虚增项目资金用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已经进行核查,并给予原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镇经管站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完善村财管理制度,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审核把关。

  (45)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责令民政办、村建站负责人对巡察反馈问题作情况说明,并作书面检查。

  二是2019年10月28日对机关干部和村主干进行了财务相关业务培训。

  三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审核能力,杜绝出现相关类似问题。

  16.资金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46)关于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支付方式,支付一律采用银行转账,不得采用现金支付。

  二是增强财务人员风险防控、廉洁及责任意识,2014年9月份以来,已不存在大额现金支出工程款问题,已杜绝大额现金支付。

  (47)关于存在白条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一是核实2017年1月白条支付敬老院工程款100000元相关情况,补充完善了工程合同、增值税发票、领导审批签字等手续。

  二是加强对工程款支付行为的监督,规范支付行为,明确合同作为工程款支付行为的主要依据。

  三是严格要求财务人员支付资金需凭正式发票付款。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认真把关支付行为。

  (48)关于经费报销无领导审批的问题。

  一是核实了2017年1月支付敬老院工程款100000元和2017年3月支付溪口镇志费用10000元均无领导审批相关情况,并作出情况说明。

  二是严格按机关事业单位财务规定进行管理,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杜绝无领导审批就拨付的现象再发生。

  三是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流程,提高财务人员审核水平,严肃财经纪律。

  (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7.村级巡查整改不到位。

  (49)关于陈屋村村委监督委员会依然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行约谈。镇党委对陈屋村主干和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约谈。

  二是组织培训。于2019年1月17日、10月28日两次对镇村干部进行村级财务知识培训,规范村级财务报账要求。

  三是严格审核。严格按照《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8〕57号)要求加强核算,所需报账材料均有经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确认,按相关审批程序报账。

  (50)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仍然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镇党委对大厚村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二是严格落实督导制度。发挥好党建督导员、联络员作用,要求把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督导重要内容,指定专人定期抽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严格落实调阅制度。严格执行党委调阅党支部会议记录制度,按组织干事先调阅、组织委员再次审核调阅的程序,并结合现场察看,认真把关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完整。今年以来在3月、6月、9月三次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及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各支部均能按要求开展活动并做好记录。对第二季度未按时提交调阅的云山村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四是强化督查指导。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将结果纳入村主干绩效管理考评。今年10月份,溪口镇党委组成由纪委、组织干部组成的检查组,对各村“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交绩效管理部门存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移交涉及党员、干部的信访反映10件,目前已完成10件。针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对14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开除党籍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给予组织措施处理7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限期整改1人,开展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1人。

  四、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125条,目前已落实123条,正在落实2条;完成问题整改50个,正在整改1个。下一步,我镇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强化整改落实。镇党委坚持抓问题整改力度不减,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一个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对已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未完全清退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办,再次由党政办等相关部门对未清退到位的相关人员重新发放催款通知书,进一步做好违规津补贴清退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举一反三对镇村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打好“预防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当下。

  二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制度真正发挥实效;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规范、不完善的制度,进一步进行规范完善,着力扎紧制度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是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开好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时刻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问题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对问题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132001,通讯地址:上杭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编:364221,电子邮箱:xkdwb3911001@163.com。

  中共溪口镇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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