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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创新工作方法 提升巡察整改实效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期:2020-09-17 【字号:

  日前,福建省上杭县委巡察机构探索创新巡察整改“二张清单”“三层约谈”“四向通报”工作方法后,发生了明显变化。

  “现在的清单内容具体、指向明确。我们拿到清单后,对于怎么来落实巡察整改,有底气多了。”近日,拿到巡察整改程序清单后,上杭县总工会负责同志说。

  巡察反馈时,给被巡察党组织发出清单,明确整改的规定动作,从如何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健全制度、整改公开等各方面,对整改工作环节程序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有助于被巡察党组织“按图索骥”抓整改,以程序规范促进整改落到实处。同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照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挂图作战,确保挂账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坚持层层谈话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问题反馈后,县委书记直接找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说事”,集中约谈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点问题提要求;结合日常沟通了解及整改督查的情况,在整改期间及整改后,对整改措施不力、成效不显的被巡察党组织,由县委巡察办主任个别约谈党组织书记,直指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集中整改启动后,被巡察党组织书记约谈下一级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防止出现“新官不理旧账”。

  加强巡察整改工作联动,探索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形成多层面、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融会贯通,融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向被巡察单位的分管县领导通报,压实“一岗双责”,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推动履行主管责任,要求其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的具体业务指导。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全县各级党组织通报,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向本乡镇、本部门党员群众通报,“晒单”整改情况公开,接受广泛监督。(上杭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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