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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日期:2014-10-16 【字号: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与震慑作用,今年“国庆”期间,县纪委联合县公安局等部门,借助公安“天网”系统, 通过调取县内各卡口车辆通行视频进行比对的方式,对县交通局、南阳镇等14个单位81辆公车节假日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经核实发现仍有个别单位和个人无视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存在公车私用现象。现就今年“国庆”期间查处的一起公车私用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县蛟洋工业园区驾驶员傅美隆公车私用问题。今年“国庆”期间,县蛟洋工业园区驾驶员傅美隆分别于102日、4日、6日四次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外出接送亲戚、朋友和办私事,顶风违纪,造成了不良影响。县纪委责成县蛟洋工业园区对傅美隆予以辞退处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同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副科级干部陈桂渊实施诫勉谈话,对县蛟洋工业园区国庆期间公车私用问题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这起公车私用典型案件的严肃处理,表明了我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改进作风“言必信,行必果”的决心。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要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公车管理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司乘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约束,杜绝公车私用。要规范车辆入库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在公车使用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车辆用于公务活动。要对本单位公车管理情况再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和隐患。

  二、要强化督查,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的要求,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扎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坚决果断刹风整纪,形成高压态势,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化。

  三、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绝不手软,并及时曝光典型问题。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违反八项规定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予以通报,发挥震慑警示、教育诫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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