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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纪委监委关于澄清3起不实信访举报的通报
来源:杭川清风  日期:2020-04-29 【字号:

  为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汇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正能量,推动《关于强化精准问责激励担当作为推进新时代新龙岩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落实落细,上杭县纪委监委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关于澄清对临城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阙辉财截留永杭高速征地补偿款的不实举报。2019年10月,临城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阙辉财被实名举报截留临城镇西南村永杭高速征地补偿款问题。经查,2016年9月,临城镇党委政府成立永杭高速临城镇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阙辉财任西南村小寨工作组组长,负责西南村小寨一组的征地工作。因西南村委会、小寨一组和举报人三方对常树坑林地的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存在纠纷,经临城镇政府多次协调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目前该征地补偿款存放在临城镇政府对公账户,待纠纷解决后再行分配。阙辉财不存在截留西南村永杭高速征地补偿款的问题。

  2.关于澄清对上杭县公安局临城森林派出所副所长陈星华、科员李伟平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不实举报。2019年9月,有实名举报反映上杭县公安局临城森林派出所副所长陈星华、科员李伟平在处理城西村石壁寨林地占用问题时,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经查,2019年9月8日上午,陈星华和李伟平接警后到临城镇城西村石壁寨处理群众挖山取土的问题,期间未向任何人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举报人在9月8日上午接到两个陌生号码呼叫,但未接听,怀疑是森林公安民警泄露了举报信息。9月10日,举报人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队陈述,此次举报系由误会所致,已知晓当日呼入号码的持有人。陈星华和李伟平不存在泄露举报人信息的问题。

  3.关于澄清对南阳镇朱斜村村两委在扶贫工作中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村民许某明、许某荣列为贫困户的不实举报。2019年10月,南阳镇朱斜村村两委被实名举报在扶贫工作中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村民许某明、许某荣列为贫困户的问题。经查,许某明,1949年出生,家庭人口1人,符合“60周岁以上无生活来源且未生育或未抱养子女的老年人”条件,2009年被列为五保户,2016年被列为国家标准贫困户。许某荣,1963年出生,因本人患右上肺浸润性腺癌,符合“患重大疾病无法维持家庭收入,且需支付高额治疗费用”条件,2019年单人被列入农村低保。南阳镇朱斜村村两委不存在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村民列为贫困户的问题。

  不实举报,不仅破坏正常的信访秩序,挫伤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侵蚀了党内政治生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必须坚决予以反对和纠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主动担当作为,成为实干者、清白者的坚强后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消除影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营造激浊扬清、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编辑:李灿坤    编审:王   平      监制:陈国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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