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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纪委公开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上杭县纪委监察局网站  日期:2017-12-05 【字号:

  11月29日,上杭县纪委对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4起典型问题是:

  上杭县泮境乡祖加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上杭县泮境乡祖加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列支招待费、烟和土特产,费用共计36602元。2017年5月23日,上杭县泮境乡纪委分别给予祖加村党支部书记温彩洪、村委会主任王永贵党内警告处分。

  上杭县中都镇睦邻村违规超标准接待问题。2013年2月至2015年1月,上杭县中都镇睦邻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共计28662.5元用于超标准接待和购买烟、酒、水果等土特产。2017年9月8日,上杭县中都镇纪委给予睦邻村村委会主任丘征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其他违纪行为)。

  上杭县蓝溪镇歧滩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6月,上杭县蓝溪镇歧滩村违规以5名原村两委干部的名义购买光电网络电视机顶盒,预存服务费等共计2850元,并在村财列支。2017年11月3日,上杭县蓝溪镇纪委给予时任歧滩村党支部书记黄焕钦党内警告处分。

  上杭县临城镇城南社区违规接待、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上杭县临城镇城南社区在接待费用中列支8500元用于购买香烟。同时,城南社区“两委”成员9人违规领取各类补贴共计62.15万元。2017年8月,上杭县临城镇纪委分别给予时任城南社区居委会主任曾永华、城南社区报账员张华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均另有其他违纪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清醒地认识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只会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县财政、审计、人社等职能部门,要按照“1+X”专项督查的部署,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共抓共管、严纠“四风”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用好、用活“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无视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有关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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